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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依法补偿的前提下,若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可能会面临强制执行。但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合法强制拆迁(司法强制)的条件是:1. 市、县级政府已依法作出补偿决定;2.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诉讼;3. 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此时,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政府才能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
此问题需区分补偿权益性质。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政策,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分为对地上房屋的补偿和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1. 对于地上房屋:如果出嫁女对原宅基地上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如出资建造、继承等),则其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获得相应的房屋价值补偿。2. 对于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资格权通常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紧密挂钩。如果出嫁女已将户口迁出,不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难以...
您依法享有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征收方提供的补偿方案应当包含这两种方式供被征收人选择。如果征收方单方面只提供货币补偿,剥夺了您的选择权,该行为不合法。您可以书面要求其提供产权调换方案。如果其在补偿决定中未保障您的选择权,您可以依法对该补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1. 在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间提出书面意见;2. 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日内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3. 若最终补偿决定仍不合理,可在法定期限内(通常是收到决定之日起6...
首先,您有权对征收补偿方案提出异议。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维权途径包括:1. 在方案征求意见期间提出书面意见;2. 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申请复核评估或向专家委员会鉴定;3. 若最终无法达成补偿协议,征收方会作出补偿决定,您对此决定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通常是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
已签订的补偿协议原则上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存在法定可撤销或无效情形,可以主张权利。根据《民法典》,以下情况可能使协议可撤销或无效:1. 存在重大误解;2. 显失公平(补偿明显过低);3.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4. 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若您能证明存在上述情形,应尽快收集证据(如胁迫的录音录像、显失公平的对比材料),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或确认...
对评估报告有异议是您的合法权利。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您可以按以下步骤维权:1. **初步异议**: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2. **专家鉴定**: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3. **不作为补偿依据**:如果经过上述程序仍无法解决,在后续的补偿决定或诉讼中,您可以主张该评估报告不能...
允许。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包括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公司法》对其组织机构有特别规定。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一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同时,根据《公司法》第五十条和第一百一十七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一人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及《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以下情形下可以提起解散公司之诉: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
是的,公司监事在特定情况下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及第一百五十一条,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监事会/监事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六条对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进行了列举式划分。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执行机构。必须由股东会决定的事项(法定职权)主要包括: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董事会制定方案);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其报酬;3. 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4. 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5.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十五条明确了“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不分配利润”的情形,其他股东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分配利润。救济途径:1. 行使异议股东回购...
根据现行《公司法》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股东享有出资期限利益,但**并非可以无限期不实缴**。股东需在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期限内履行出资义务。 **法律后果**: 1. **对公司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该未出资股东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2. **对已按期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 **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
公司设立失败,指发起人未能完成设立行为,公司最终未获准登记成立。根据《公司法》第九十四条及《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发起人需承担以下责任:1. **对设立费用的连带责任**: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 **对认股人的责任**: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失败的,发起人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3. **对第三人的侵权责任**: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主要有以下途径:1. 股权转让:股东可向其他股东或第三方转让股权,但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 公司回购:在特定情形下(如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不分红、合并分立等),股东可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3. 公司减资:通过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退出,但需履行严格程序,包括编制资产负债表、通知债权人、公告...
可以,但需满足一定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的约定,恶劣天气如果构成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或合同约定的特殊恶劣气候条件,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可以免责并顺延工期。承包人需注意:1. 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说明情况;2. 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3. 在约定期限内(通常为14天内)提交正式的工期顺延申请报告及相关...
可以。提供符合约定的施工场地和条件(如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等“三通一平”)通常是发包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承包人需注意:1.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发包人提供场地和条件的具体标准与时间。2. 一旦发生延误,承包人应及时书面发函(工作联系单、索赔报告)...
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具有物权属性,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即使建设工程被转让,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依然附着于该建设工程本身。承包人需采取以下措施:1. **及时行使权利**:在法定的18个月期限内,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明确主张优先受偿权,并申请法院对建设工程进行查封。2. **进行权利公示**:在诉讼中,请求法院在涉案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优先权登记(实践中部分地区可操...
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设计变更属于合同变更。如果变更导致实际工程量减少或取消了部分工程内容,根据公平原则和合同约定(如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发包人有权要求相应核减合同价款。核减金额应基于变更部分的原合同单价或双方协商的新单价计算。承包人应配合办理变更签证,明确变更内容及费用调整方式。若承包人已完成部分工作但被取消,可就已完部分主张合理费用。
通常可以。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下,业主有义务提供准确、完整的项目基准资料(如水文地质、环境、边界条件等)。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通用合同条款及行业惯例,因业主提供的基准资料错误导致的设计修改、工程延误和费用增加,其风险和责任由业主承担。总承包商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如发现后14天内)向业主发出通知,说明错误内容及对费用和工期的影响,并附上详细证明资料,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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