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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权益受侵害时,可采取以下救济途径:1. **行使知情权**: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2. **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当公司权益受损而公司怠于起诉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为公司利益提起诉讼。3. **请求公司回购股份**:在特定情形下(如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不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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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属于关联担保,程序要求严格。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且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该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这是强制性规定。程序要点包括:1. **决议机关**:必须是股东(大)会,董事会无权决定。2. **回避表决**:被担保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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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因担保对象不同而有严格区分,主要依据《公司法》第十六条。1. 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且该关联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2. 为其他非关联方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担保总额及单项担保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限额。实务关键:债权人接受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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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遵循“法定连带”原则,但允许与债权人另有约定。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意味着:1. 原则:分立后的所有公司对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分立后的任何一家公司清偿全部债务。2. 例外:如果公司在分立前,已经与某个债权人达成了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该债务由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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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有两种方式:吸收合并(A公司吸收B公司,B公司解散)和新设合并(A、B公司合并成立新公司C,A、B均解散)。主要法律程序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至第一百七十四条:1)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2)股东(大)会作出合并决议(特别决议,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3)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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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增资)的主要法律流程如下:1. **内部决策**: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应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2. **缴纳出资**:新增资本可由原股东认缴,也可引入新股东。股东应按照增资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货币或非货币财产)。3. **修改章程**:增资导致注册资本变更,必须相应修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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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的效力瑕疵主要分无效和可撤销两种。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1. 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例如,决议从事非法经营。2. 决议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属于可撤销。例如,未按规定通知董事、表决方式违规、决议内容超越章程授权等。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但会议召集程序或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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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股东可通过以下途径追究其责任:1. **股东代表诉讼(派生诉讼)**:这是主要途径。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为公司的利益提起诉讼。程序为:(1)**前置请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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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减资是重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否则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股东需承担相应责任。主要程序和限制如下: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核心程序**: 1. **内部决策**: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由董事会制定减资方案,经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有限责任公司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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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表诉讼,又称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尤其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他人侵害)而公司怠于起诉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为公司利益提起诉讼。提起条件:1. **股东资格**:有限责任公司任一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2.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前置程序(竭尽公司内部救济):股东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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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监事)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行使以下职权:1. 检查公司财务;2.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提出罢免建议;3. 要求董事、高管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5. 向股东会提出提案;6. 依法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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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九十三条、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1. 资本充实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并加算利息的连带责任。2. 出资违约责任:未按章程缴纳出资的,应向已足额缴纳的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3. 损害赔偿责任: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因发起人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损的,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4. 出资补足责任:公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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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并不意味着其法人资格立即消灭。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至第一百八十八条及相关规定:1. **主体资格存续**:吊销营业执照是行政机关对公司的一种行政处罚,剥夺其经营资格,但公司的法人资格(民事主体资格)依然存在,直至公司被依法注销登记为止。2. **权利能力受限**:公司不得再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3. **必须进行清算**:公司应当在被吊销后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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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退出公司,除向第三方或现有股东转让股权外,还有以下合法途径:1. **公司减资回购**: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在特定情形下(如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不分红、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异议股东可请求公司回购其股权。此外,公司也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减资的方式,定向回购某股东的股权,但需履行严格的减资程序(包括通知债权人)。2. **公司解散清算**: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僵局),符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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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由发包人承担。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地下文物或不可预见的障碍物属于发包人应提供的施工场地条件问题。同时,依据《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发现文物需保护现场并报告,由此导致的停工损失一般由建设单位(发包人)承担。合同范本(如GF-2017-0201)中也通常约定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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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面临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1. 民事后果:分包合同无效;总包单位与分包人对因分包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建筑法》第六十七条);对分包人雇佣人员的工伤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2. 行政后果: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3. 刑事风险:如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可能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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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否则可能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关于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如果施工合同明确约定了发包人支付进度款是承包人继续施工的先决条件,且发包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但承包人应注意:1. 合同是否有明确约定;2. 发包人拖欠付款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严重程度;3. 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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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条款具有独立性,可能仍然有效;管辖条款的效力则存在争议。根据《仲裁法》第十九条,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因此,合同无效不影响其中仲裁条款的效力。对于法院管辖条款(协议管辖),司法实践中观点不一。主流观点认为,合同无效导致其中的实体权利义务条款自始无效,但解决争议的管辖条款具有相对独立性,若当事人明确约定合同无效后的争议解决方式,该管辖约定可能被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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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有权停工。1. 合同约定:查看施工合同是否约定了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时,承包人的停工权及相应程序。2. 法定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的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等情形,可以中止履行。发包人长期拖欠工程款,可能构成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承包人行使停工权时,应注意:首先发函催告并给予合理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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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依据,但通常需要履行通知程序。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先履行抗辩权)及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并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实践中,承包人停工前一般应发出书面催告通知,给予合理宽限期,以避免被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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