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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时有权停工。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在工程实践中,合同通常约定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达到一定期限或金额时,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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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认定无效。这是基于《建筑法》第二十六条关于禁止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的规定,旨在保障工程质量和公共安全。但合同无效后,若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仍可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若工程不合格且无法修复,则承包人无权请求支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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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合同中关于质量保证金的条款原则上也无效,因为其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发包人丧失了要求承包人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的權利。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原《合同法》相关精神)及建设工程司法解释,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在折价补偿时,如果工程存在质量缺陷,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修复费用。因此,虽然不能直接依据无效的“质保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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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需在法定及约定的保修期内,对工程质量缺陷承担修复责任。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及《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条:1. 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屋面防水、供热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2. 最低保修期限: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卫生间房间防渗漏为5年;供热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供冷期;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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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视情况而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发包人在发现质量问题后,已书面通知承包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维修,而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则发包人委托第三方进行必要维修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有权向承包人追偿。反之,如果发包人未履行通知义务而直接委托第三方,或维修范围、费用明显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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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不能,但存在例外。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主要由承包人承担,原则上工程量变化不调整总价。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关于情势变更的规定及工程实践,在以下情形可能调整:1. 发包人变更设计或提出超出原合同范围的工程要求;2. 出现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如地质条件与勘察报告严重不符);3. 合同约定工程量变更的调整方法。承包人需注意在合同中明确变更签证程序,发生变更时及时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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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合同无效。此行为属于典型的“挂靠”,为法律所禁止。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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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主合同义务的对等履行关系。支付工程款是发包人的主合同义务,开具发票是承包人的从给付义务(法定义务)。发包人不能以承包人未开具发票作为拒绝支付工程款的抗辩理由(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先票后款”且该约定有效)。但承包人不开具发票,发包人可另案起诉要求其履行或赔偿相应损失(如税款损失)。实践中,法院通常认为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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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顺延,损失由双方合理分担。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在建设工程中,因不可抗力(如特大暴雨、地震)导致工程本身损坏、施工设备损坏、停工损失等,通常处理原则为:工程本身的损坏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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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情形属于不可预见的地下障碍物,费用和工期通常由发包人承担。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具体处理:1. 工期顺延: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保护现场,工期相应顺延。2. 费用承担:文物保护工作产生的费用(如停工、看护、配合考古发掘等)由发包人承担。合同若采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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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资料交付是否为发包人支付尾款的前提条件(即是否构成付款的抗辩)。1. 合同有明确约定:如果合同约定“承包人提交完整竣工资料是支付尾款的前提条件”,则承包人的该义务属于先履行义务或与付款义务形成对待给付关系。承包人未交付或交付不全,发包人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或同时履行抗辩权,暂时拒付相应尾款。2. 合同无明确约定:则交付竣工资料通常被认定为承包人的从给付义务或附随义务,而支付工程款是发包人的主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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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该条款突破了合同相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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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以“白合同”(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规定旨在维护招投标市场的公平公正。但需注意:1. 该规则主要适用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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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附带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这是“附带审查”制度。需要注意:1. **不能单独起诉文件**:不能直接就规范性文件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有一个具体的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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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行政机关在作出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行政决策或具体行政行为前,原则上负有听取意见的义务,这是行政程序“参与原则”的体现。具体形式包括:1. **陈述和申辩**: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中,法律明确规定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2. **听证**:对于重大行政处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等,行政机关应当或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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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定条件下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在面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权采取包括限制或停止人群聚集活动、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等紧急措施。2020年新冠疫情后,这些授权被进一步明确和运用。合法性要件包括:1. 主体合法:由法定有权机关(如县级以上政府)作出。2. 目的正当:为防控疫情、保护公众健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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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长期扣押财物不处理,涉嫌违法超期扣押,当事人有权要求返还或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期限届满后,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决定(如解除扣押或没收)。如果城管局超过法定期限既不作出处理决定,也不返还财物,其扣押行为的合法性基础已经丧失。当事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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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企业对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复检。程序主要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具体步骤如下:1. **提出异议时限**:生产企业应当自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组织实施抽样检验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即作出公告的食药监局或其上级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说明理由。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认可检验结果。2. **提交材料**:提交复检申请书、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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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吊销决定具有法律依据,但行政机关需履行调查和告知程序。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同时,实践中常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已废止,但部分精神被吸收)及各地登记管理办法,将“无正当理由停业超过六个月”视为“不按规定办理歇业手续”或“不具备开业条件”,从而作为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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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行政机关发现其作出的行政行为确有错误,有权也有义务依职权主动进行撤销或更正,这体现了行政自我纠错原则。具体分为:1. **撤销**:适用于行政行为存在重大且明显的违法情形(如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或滥用职权),或基于情势变更。撤销使该行政行为自始无效。2. **更正**:适用于行政行为中存在文字错误、计算错误、表述不清等非实质性错误。更正不影响行政行为的实质内容。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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