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12217 条问答

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和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维权。楼上邻居因装修造成您家财产损害,构成侵权。处理步骤:1. 证据固定:立即对受损部位(天花板开裂、渗水痕迹、家具损坏等)进行拍照、录像,记录损害发生和发展的过程。2. 确定责任主体:明确损害是由楼上装修行为直接导致。可以联系物业公司到场查验、出具证明。3. 正式交涉:向楼上业主(或承租人)及负责装修的...

房产纠纷
40 0

借名买房协议在法律上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如为规避限购、信贷政策),也可能被认定为有效(如仅因个人原因)。维权关键在于证据。1. 收集证据:书面的借名买房协议、全部出资凭证(银行转账记录)、购房相关费用支付记录、您实际占有使用房屋的证据(物业费、水电费缴纳单)、沟通记录等。2. 法律途径:如果协议有效,您可以提起合同纠纷诉讼,要求朋友履行协议,将房屋过户至您名下。如果协议因规避政策无效,您仍可依据不当...

房产纠纷
40 0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探视权行使应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若直接抚养方无正当理由阻挠探视,另一方首先可尝试沟通或请基层组织调解。若调解无效,可依据生效的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六十八条,对于拒...

婚姻家庭
40 0

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是正式处罚决定作出前的关键程序,应严肃对待:1. 仔细阅读并分析:确认告知的涉嫌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具体法条),以及拟作出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如罚款金额)。评估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法律适用是否正确。2. 行使陈述、申辩权: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当事人有权在收到告知书后一定期限内(通常为3-7日,以告知书载明为准)进行陈述和申辩。这是争取...

法律顾问
39 0

应为创始股东设置的保护性条款包括:1. 反稀释条款:约定若后续融资估值低于本轮,创始股东可获免费或低价增发股份以维持股权比例。2. 优先认购权:赋予创始股东在公司未来增资时,按其持股比例优先认购的权利。3. 保护性表决权:在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中,对涉及创始人重大利益的事项(如出售核心资产、变更主营业务)设置超级多数决或创始人一票否决权。4. 领售权与赎回权限制:限制投资人强制要求公司出售或回购其股...

法律顾问
39 0

评估机构的选定有法定程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您不能单方面随意更换已依法选定的评估机构。但如果您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或评估师与征收方有利害关系,或评估程序严重违法、评估结果明显不公,您可以:1. 在收到分户评估报告后10日内,向该评估机...

拆迁安置
39 0

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理行使下列职权: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 ...

公司法
39 0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包括未按期足额缴纳、非货币财产出资估价过高)需承担以下责任:1)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八条)。2)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3)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

公司法
39 0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监事(或监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 检查公司财务;2.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管提出罢免建议;3. 要求董事、高管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5.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 依法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当监事发现董...

公司法
39 0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外,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公司法
39 0

是的,总承包人应承担责任。EPC(设计-采购-施工)模式的核心是“总价包干、风险包干”,总承包人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全面负责,向发包人承担单一责任。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负责。因此,设计作为总承包工作的一部分,其错误导致的施工返工、工期延误、费用增加等损失,属于总承包人应承担的内部风险,除非...

工程建筑
39 0

可以,但需满足严格的法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具体条件包括:1. **前提...

行政
39 0

是的,符合法定条件时,您有权要求举行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一)较大数额罚款;(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其...

行政
39 0

行政机关因政策变化单方解除行政协议,可能构成违约或违法,您有权要求赔偿。法律依据: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行政协议兼具“行政性”与“合同性”。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行政管理目标,可以单方变更、解除协议,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依法补偿。2. 根据该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因行政机关的原因导致行政协议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解除,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行...

行政
39 0

行政机关的“会议纪要”通常属于内部公文,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其本身一般不具有直接的外部法律效力**,不能直接作为强制行政机关履行义务的法律依据。但特殊情况下,可能产生外部法律效果。分析如下:1. **一般原则**: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会议纪要是内部文件。它需要转化为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协议、通知等),才能直接约束相对人并具有强制执行力...

行政
39 0

行政警告是行政处罚中申诫罚的一种,是对违法行为人声誉的否定性评价。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警告是法定的处罚种类。虽然它不涉及财产或人身自由,但会产生法律后果:1. 记录在案:处罚决定会载入行政机关的执法档案。2. 影响评优评先:在特定行业或单位(如公务员、国企员工),受到警告处分可能影响年度考核、评优资格、晋升等。3. 作为从重情节: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行政
39 0

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后及时按要求改正,是影响是否处罚以及处罚轻重的重要因素,但并非绝对免除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同时,该法第五十七条也规定,对于依法可以不予处罚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因此,是否处罚取决于:1. 违法行为的性质、情...

行政
39 0

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但需满足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侵犯人身权或财产权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行政行为被生效判决确认违法,是申请行政赔偿的有利前提。申请条件主要包括:1. **侵权行为**:存在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已被法院判决确认违法)。2. **损害事实**:该违法行为对您造成了实际的人身或财产损害。例如,违...

行政
39 0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申请行政赔偿的程序分为两种:一是“一并提起”,即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二是“单独提起”,即先向赔偿义务机关(侵权的行政机关)提出书面赔偿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逾期不作决定或对决定...

行政
39 0

可以请求撤销婚姻。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新增的可撤销婚姻情形。该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关键要点**:1. **“重大疾病”的范围**:法律未明确列举,司法实践中通常参照《母婴保健法》等相关规定,包括严重的遗传性疾病、...

婚姻家庭
39 0
免责声明

服务生成的所有内容均由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其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不能代表我们的态度和观点。本系统提供的计算结果、问答内容、案例参考等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具体以司法机关/行政部门核定为准。如需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