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12217 条问答

可以且应当要求“同等情况同等对待”,这符合公平原则和征收补偿的公开、公平、公正要求。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1. 收集证据:尽可能获取邻居获得更高补偿的证据(如协议关键页照片、知情人的证言等),并对比两处房屋的面积、结构、区位、用途等基本情况,证明情况类似。2. 正式提出异议:向征收实施单位或作出征收...

拆迁安置
58 0

村委会未经您明确授权,擅自代签的协议对您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关于无权代理的规定,该行为属于无权代理,除非您事后追认,否则该协议对您不产生约束力。您应当立即采取行动:1. **书面声明**:向村委会、开发商及相关部门发送书面通知,明确表示不同意该协议,不予追认,要求其停止依据该协议进行的任何行为。2. **收集证据**:保存好能证明您是被拆迁房屋合法权利人的证据(如宅基地证、...

拆迁安置
58 0

有权。承租人虽非房屋所有权人,但拆迁行为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侵害了其合法的经营权和财产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及其实施细则,补偿项目中与承租人相关的通常包括:1.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被征收房屋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这是承租人的核心补偿。2. **装修装饰补偿**:对承租人投入的、未超过合同期限的装修残值进行补偿。3. **设备搬迁安置费**:...

拆迁安置
58 0

原则上无效。根据《土地管理法》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是村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其处分权(包括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必须由所有权人本人或其明确授权的代理人行使。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职责在于组织、协调和公共服务,并无权在未获得村民明确、个别授权的情况下,代替村民处分其私有房屋产权。此类“代签”协议严重侵犯了村民的财产权和意思自治权。村民可以主张该协议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对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维...

拆迁安置
58 0

这种说法不完全正确,需要区分情况。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实务中,对于历史原因形成的无证房屋,不能一概认定为违建。很多地方会根据建筑年限、当时政策、是否属于唯一住房等因...

拆迁安置
58 0

在特定情形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能“刺破公司面纱”,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常见情形包括:1. 人格混同:股东与公司财产、财务、业务、人员等严重混同,无法区分。2. 过度支配与控制:股东利用关联关系,恶意操纵公司决策,损害公司利益以...

公司法
58 0

股东知情权是股东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的基本权利。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有限公司)和第九十七条(股份公司),主要内容包括:1. **查阅、复制权**: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公司股东主要有权查阅上述文件。2. **查阅会计账簿权**(仅限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须书面提出请求并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目的...

公司法
58 0

公司清算是公司解散后,了结公司事务,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最终使公司法人资格归于消灭的法律程序。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需要清算的情形主要包括:1. **自愿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2. **强制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判决解散(公司僵局)。...

公司法
58 0

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的出资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因公司经营状况变化而免除。如果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其他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有权要求其履行,并可能承担违约责任。在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时,管理人有权要求未缴足出资的股东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实务建议:股东应审慎评估自身出资能力,认缴资本并非“空头支...

公司法
58 0

该规定有效。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法赋予了公司章程极大的自治空间。关于表决规则,如果公司章程规定需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则优先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这属于对公司法默认规则(如普通决议过半数、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变更,是法律所允许的。这种规定虽然提高了决策门槛,有利于保护小股东权益,但也可能导致公司决策僵局。在制定或修改此类...

公司法
58 0

**需要尊重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但不必然需要其“同意”。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1. **内部转让**: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无需其他股东同意。2. **对外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

公司法
58 0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是自由的,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这与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规定有本质区别。股东内部转让仅涉及公司内部股权结构的调整,不影响公司的“人合性”,因此法律不作限制。但需要注意的是:1. 转让双方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 公...

公司法
58 0

不能。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九条关于经理职权的规定,经理有权“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但最终决定权在董事会。该法条明确经理的职权之一是“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这意味着经理只有提名和建议权。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正式决定,需要由董事会作出(《公司法》第四十六条第九项: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

公司法
58 0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六条对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进行了列举式划分。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执行机构。必须由股东会决定的事项(法定职权)主要包括: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董事会制定方案);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其报酬;3. 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4. 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5.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法
58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第一百四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回购本公司股权(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仅在以下三种情形下,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

公司法
58 0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等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忠实义务**核心是避免利益冲突,要求其将公司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具体包括: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不得未经股东会同意与公司进行自我交易;不得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得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等。**勤勉义务**(又称注意义务)核心是尽职...

公司法
58 0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1.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 **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4.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5. **司法解散**: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公司法
58 0

公司僵局是指公司在存续运行中,由于股东或董事之间发生矛盾或纠纷,彼此不愿妥协而处于僵持状态,导致股东会、董事会等权力或决策机构无法有效召集或形成有效决议,公司运行机制失灵的状态。常见于股权比例均衡或人合性强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救济途径主要有:1. **协商和解**:通过内部谈判解决分歧。2. **股权转让**:一方股东收购另一方股权或向第三方转让股权。3. **公司回购**:符合法定条件时,请求公...

公司法
58 0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这是法律赋予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救济路径:1. 投反对票并记录在案;2. 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与公司协商股权收购;3. 协商不成,在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收购股...

公司法
58 0

损失分担原则:工程本身损毁、施工设备损坏、停工损失等由各自所有人承担(即工程损毁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的机械损坏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承包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工期应顺延。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

工程建筑
58 0
免责声明

服务生成的所有内容均由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其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不能代表我们的态度和观点。本系统提供的计算结果、问答内容、案例参考等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具体以司法机关/行政部门核定为准。如需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