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12217 条问答

应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或《承揽合同》(《民法典》第三编第十七章),而非劳动合同。核心条款:1. **项目范围与标准**:清晰描述设计任务、交付物清单、规格要求、修改次数上限。2. **知识产权归属**:这是重中之重!必须明确约定“设计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自交付之日起归委托方(公司)所有”,或者约定委托方享有独占性的、永久的、可转许可的使用权。避免约定不明导致归属 freelan...

法律顾问
56 0

大型线下活动风险集中,需系统防控:1. **安全许可与报备**:根据活动规模,可能需向公安、消防、市容等部门申请安全许可或进行报备,确保活动合法举行。2. **场地与安保**:与场地提供方签订合同,明确安全责任。聘请专业安保公司,制定应急预案,防范踩踏、火灾、治安事件。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承办者负责安全。3. **参与者安全**:购买公众责任险。对活动设施进行安全检查,设置清晰的安...

法律顾问
56 0

需重点关注以下条款:1. 对赌条款(估值调整机制):约定若公司未来业绩或上市目标未达成,创始人/公司需进行现金补偿或股权回购。风险在于目标过高可能导致创始人丧失控制权或背上巨额债务。应争取将回购义务主体限定为公司(而非创始人个人),并设置合理的触发条件和上限。2. 一票否决权:投资人要求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对特定事项(如融资、并购、预算外支出)拥有否决权。需谨慎界定否决权范围,避免过度干预日常经营。3...

法律顾问
56 0

应对策略需多线并行:1. **应对侵权投诉**:收集并整理我方在先使用、宣传该商标的证据(早于对方申请日),向投诉平台(如电商平台、应用商店)提出申诉,主张对方恶意抢注,我方系在先使用,不构成侵权。2. **启动商标异议/无效宣告**:若对方商标已初审公告但未注册,可在公告期内(3个月)提出异议。若已注册,可在5年内(对恶意抢注,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限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法律顾问
56 0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股权激励需格外谨慎,建议采取“劳动合同+单独股权激励协议”的模式。注意事项:1. **性质界定清晰**:明确股权激励是额外的奖励,而非工资组成部分,通常与业绩目标、服务期限挂钩。2. **核心条款**:在单独的协议中详细规定激励方式(期权、限制性股权等)、授予数量、行权/解锁条件(明确的业绩指标或时间)、授予价格、权利限制(如离职时未行权/解锁部分的处理)、变更与终止机制等。3. ...

法律顾问
56 0

可采取的组合措施:1. **审查法律文件**:立即核查该高管及核心员工是否签有《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及《培训服务期协议》。若有,可发函要求其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否则追究违约责任并主张违约金。2. **证据收集**:收集其辞职、可能加入竞争对手的初步证据(如邮件、聊天记录、新单位招聘信息等),以及其可能带走商业秘密或客户名单的证据。3. **发送律师函**:向该高管及可能接收的竞争对手发送律师...

法律顾问
56 0

一份有效的竞业限制协议应包含以下核心条款:1. 明确的限制范围(地域、行业、具体竞争行为);2. 限制期限;3. 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方式和时间;4. 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法律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

法律顾问
56 0

当公司陷入僵局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之诉。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以下情形下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法
56 0

一般情况下,股东不能直接起诉侵害公司利益的第三人。根据公司法人人格独立原则,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财产权和诉讼权。当公司利益受到第三人侵害时,应当由公司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但是,在特定条件下,股东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该条款主要针对的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但通过法律解释和...

公司法
56 0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及《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等规定,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包括未出资、未足额出资、出资后抽逃)需承担以下责任:1. **对公司责任**: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或返还抽逃出资,并赔偿利息损失。2. **对其他股东责任**: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章程或出资协议有约定从其约定)。3. **对债权人责任**: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公司法
56 0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是指当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尤其是董监高侵害)而公司怠于起诉时,符合条件的股东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提起诉讼。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提起代表诉讼的股东资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无持股比例和期限限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需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前置程序:股东需书面请求监事会(或监事)或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提起诉讼。若收到请求后拒绝起诉...

公司法
56 0

公司合并(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或分立(存续分立或新设分立)是重大组织结构变更,必须履行严格法定程序:1. **内部决议**:由董事会制订方案,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批准(《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三条)。2. **签订协议**: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分立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 **通知与公告**: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

公司法
56 0

不一定,关键看项目部印章的授权和使用场景。项目部是公司为特定项目设立的临时内部机构,通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如果公司明确授权该项目部印章可用于签订与该特定项目相关的合同,且相对方是善意的,则合同对公司有约束力。如果公司能证明该印章使用范围有限(如仅用于内部联系、资料报送),或相对方明知项目部无权签约,则公司可能不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关于代理和表见代理的规定,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项目部有权代表...

公司法
56 0

公司设立失败,发起人之间的关系类似于合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四条,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可以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部分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向其他发起人追偿;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追偿;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追偿。发起人内部可以通过协议明确设...

公司法
56 0

不是。吊销营业执照是行政机关对公司的行政处罚,意味着公司丧失经营资格,但其法人主体资格依然存续,直至依法清算并注销登记后才消灭。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及司法解释,公司被吊销后,股东负有组织清算的法定义务:1. 应当在吊销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2.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3. 如果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如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

公司法
56 0

担保效力需分情况讨论。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须依章程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若董事越权担保:1. 相对人善意的(即已审查决议文件),担保有效,公司承担责任后可向董事追偿;2. 相对人恶意的(如明知无决议),担保可能无效。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外,代表行为有效。实务中,债权人需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公司可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

公司法
56 0

不是。吊销营业执照是行政处罚,意味着公司丧失经营资格,但其法人主体资格依然存续,必须进行清算。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被吊销后,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负责清理财产、债权债务,处理未了结业务,清缴税款,分配剩余财产,并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最后申请注销登记。若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

公司法
56 0

公司合并的程序主要包括:1. 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2. 由股东(大)会作出合并决议(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3. 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4.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这是保护债权人的核心程序(《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5....

公司法
56 0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可以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具体而言:1. **对外责任**:全体发起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部分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请求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没有约定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2. **内部责任**: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

公司法
56 0

“刺破公司面纱”或“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在特定情形下,为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否定公司的独立法人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判令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其适用条件严格:1. **主体**:滥用的股东通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 ...

公司法
56 0
免责声明

服务生成的所有内容均由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其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不能代表我们的态度和观点。本系统提供的计算结果、问答内容、案例参考等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具体以司法机关/行政部门核定为准。如需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