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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借款期内利息,不能主张;对于逾期还款的利息,可以主张。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因此,如果借款合同(特别是自然人之间)完全没有提及利息,则借款期内视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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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全体业主共有。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电梯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因此,物业公司或业委会利用电梯张贴广告所获收益,在扣除必要的管理、维护、电费等合理成本后,剩余部分应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收益。该收益可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或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小区公共建设、福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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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请求失主支付必要的保管费用等必要费用,但索要高额报酬无法律依据,且不能因此留置物品。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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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该规定精神为民法典合同编所吸收和体现),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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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通过协商、请求物业/社区调解、行政投诉和提起诉讼等多种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楼上邻居的行为已构成对您物权的侵害,应承担停止侵害、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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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但具体分割比例会考虑出资贡献、婚姻时长、家庭贡献等因素,并非绝对对半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在婚后通过加名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且因登记在双方名下,性质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观点认为,此种情况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对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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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继续居住直至原租赁合同期满。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意味着,即使房屋所有权人变更,新房东(买受人)也应当继续履行您与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您有权按原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租金居住到合同到期日。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房东出售房屋时,您作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房东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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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电梯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物业公司仅是管理者,无权独占收益。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公开电梯广告等共有部分收益及分配情况。实务建议:1. 通过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向物业公司提出质询;2. 要求物业定期公示收益及开支明细;3. 收益可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或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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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权继续居住至原租赁合同期满,无需立即搬走。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新房东作为新的所有权人,自动承继原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建议:1. 向新房东出示原租赁合同,明确剩余租期;2. 若新房东强行驱赶,可报警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3. 注意,若原合同未约定期限或为不定期租赁,则新房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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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不是遗嘱有效的唯一方式。根据《民法典》,有效的遗嘱形式有六种: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其中,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即可,无需公证或见证人。但每种形式都有严格的法律要求:例如,代书、打印、录音录像遗嘱需要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仅在危急情况下适用,危急情况消除后应改用其他形式。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已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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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债权关系清晰成立,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 **明确借款合意**:在微信、短信等可留痕的沟通中,明确说明“我委托XX(代转人姓名)向你转账XX元,作为我借给你的钱”,并要求朋友确认收到及同意借款事宜。2. **规范转账备注**:让代转人在转账时,备注“代[您的姓名]出借给[借款人姓名]的借款”。3. **签署书面借条**:事后尽快补签借条,由借款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按手印,借条中明确写明“今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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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主张相邻关系纠纷中的侵权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九十五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楼上装修行为已危及您房屋的安全,构成侵权。实务建议:1. 立即拍照、录像固定损害证据,并记录沟通协商过程。2. 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损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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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以2023年为例,一年期LPR为3.45%,四倍为13.8%,月利率上限约1.15%。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已支付的可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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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商品房买卖中,通常合同会约定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如90天),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若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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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加名行为在法律上通常被认定为赠与或对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的变更,即将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法院会考虑财产来源、双方贡献、婚姻时长、子女抚养、过错情况等因素,并非一律平均分割。若仅登记为共同共有,未约定份额,法院可能判决双方各占一定比例(如50%),也可能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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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全体业主共有。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电梯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其内外的广告位出租所产生的收益,自然属于利用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可以收取一定的管理成本,但剩余部分应归全体业主所有。这笔收入可用于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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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需根据债务用途和性质判断。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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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可判决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计算公式通常为:补偿额=(共同还贷本息总额÷购房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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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全体业主共有。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电梯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因此,在电梯内投放广告所产生的收益,其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可以代为经营、管理并收取一定的合理成本(如电费、维护费、管理酬金),但剩余部分应属于业主共同所有。收益的分配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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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区分父母出资时的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1.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原则上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2. 但是,如果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例如,有书面协议或公证,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在司法实践中常被作为考量因素),则该出资或所购房屋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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