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12217 条问答
trademark

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逾期答复视为认可”条款,则可能被视为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适用此条的关键是合同必须有明确、具体的约定(如“逾期未审核视为同意”),且承包人需证明已向发...

工程建筑
61 0

原则上不能。支付工程款与开具发票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义务。支付工程款是合同的主要义务,而开具发票是基于税法规定产生的附随义务或从给付义务。二者不具有对等关系。除非合同中明确将“先开票后付款”约定为付款条件,否则发包人不能以承包人未开具发票为由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或同时履行抗辩权来拒付工程款。根据《民法典》关于合同履行顺序的规定,主要义务的履行不应被附随义务的不履行所阻碍。但承包人不开具发票的行为可能构成违...

工程建筑
61 0

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及工程实践,发现地下文物属于发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处理程序通常为:立即停工,保护现场,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费用和损失承担原则:1. **文物保护工作本身费用**(如考古勘探、发掘费)由建设单位(发包人)承担,列入工程造价。2. **停工、窝工损失**(人员、机械停滞费)原则上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办理现场签证,固定证据。3. **工期延误**:应予以顺延。法律依据是《民...

工程建筑
61 0

商标的通用名称化,又称“商标退化”,指由于商标权人使用或管理不当,导致原本具有显著性的注册商标,在相关公众认知中演变为某类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从而丧失商标的识别功能,最终可能导致商标被撤销。例如,“阿司匹林”、“优盘”都曾被认为是商标退化案例。**防止措施**:1. **规范使用**:a) 始终将商标作为形容词使用,后跟商品通用名称,如“华为手机”。b) 使用注册商标标记®或™。c) 在广告和宣...

trademark
61 0

是否构成侵权,需具体分析。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商标法》第五十六条)。如果对方在不同(且不类似)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注册相同商标,且您的商标并非驰名商标,则原则上不构成对您商标专用权的直接侵权,因为商标权保护具有类别性。但是,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评估是否构成驰名商标:如果您的商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达到驰名商标程度,可以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主张对方注册易导致...

trademark
61 0

您遇到的情况属于典型的商标侵权行为。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维权:1. 证据固定:第一时间对侵权行为进行证据保全,包括公证购买侵权商品、对侵权网站页面进行公证、拍摄现场照片视频、保存交易记录等。2. 发送警告函:委托律师向侵权方发送律师函,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有时可通过协商解决。...

trademark
61 0

私下签订转让协议并不等于完成商标权转移。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核准公告后,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必须办理的官方手续**: 1. **提交申请**: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填写《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并提交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2. **商标局审查**:商标局对转让申...

trademark
61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以及申请救济的权利。主要救济途径有两种:一是申请行政复议,二是提起行政诉讼。具体而言:1. 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自知道该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将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

行政
61 0

根据中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不能直接针对抽象的“规范性文件”(即俗称的“红头文件”)本身提起行政诉讼。规范性文件属于抽象行政行为,不具有直接的可诉性。但是,您可以通过附带审查的方式寻求救济。法律依据是《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这意味...

行政
61 0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间。一般期限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经复议的案件,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可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起诉。错过一般期限,可能丧失胜诉权。但存在以下补救可能:1.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自身原因耽误期限**,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可申请延长期限,由法院决定。2. *...

行政
61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开办餐馆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具体流程和条件如下:**法定条件**:1.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环境整洁。2. 具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3. 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

行政
61 0

除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这两种主要的法律救济途径外,公民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寻求救济:(1)**行政申诉**:向该行政机关或其上一级机关、监察机关提出申诉,反映问题。(2)**信访**:依据《信访工作条例》,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请求处理。(3)**行政调解**:对于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引发的民事纠纷,或部分行政争议(如涉及行政赔偿、补偿),可以申请行政机关进行调解。(4)**申请行政裁决*...

行政
61 0

法律效力截然不同。“定金”是法律概念,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五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

民法
61 0

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

民法
61 0

一般不能简单拒交,但可依法维权。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存在严重瑕疵,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如安保严重缺失、公共区域长期不清洁、共用设施不维护导致无法使用等),业主可以据此提出抗辩或反诉。正确的做法是:1. 收集证据(照片、视频、记录)...

民法
61 0

您可以向楼上业主(使用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楼上漏水通常因房屋设施维护不当所致,楼上业主存在过错。索赔步骤:1. 证据固定:立即拍照、录像记录损害情况,必要时可请物业或社区工作人员现场见...

民法
61 0

核心区别在于承担责任的顺序和条件不同,对保证人风险影响巨大。1. 一般保证: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必须首先起诉或仲裁债务人并就其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时,才能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责任。2. 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

民法
61 0

不一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因此,判断的关键在于:1. 债...

民法
61 0

可以要求楼上邻居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以及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处理步骤:1. **证据固定**:拍照、录像记录漏水情况、损害部位,必要时可请物业现场见证。2. **原因查明**:确定漏水原因(如管道老化、装修破坏等...

民法
61 0

在特定危急情况下有效,但条件极为严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有效要件:1. 前提:遗嘱人处于生命垂危或其他紧急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无法采用其他形式立遗嘱;2. 形式: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全程见证,并记录遗嘱人口...

民法
61 0
免责声明

服务生成的所有内容均由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其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不能代表我们的态度和观点。本系统提供的计算结果、问答内容、案例参考等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具体以司法机关/行政部门核定为准。如需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