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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办证难常见原因有:1. **项目手续不全**:安置房所在的整个项目用地、规划、建设、验收等手续存在瑕疵,如未完成综合验收、土地性质未转变(划拨转出让)等。2. **税费未结清**:建设单位未缴纳相关税费(如土地出让金、契税等)。3. **主体问题**:建设单位注销或失联。您的应对措施:1. **查询原因**: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具体无法办证的原因。2. **联合维权**:与其他安置户联合,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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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厂房拆迁补偿是综合性补偿,除房屋本身价值外,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通常还包括:1. 土地使用权补偿:对划拨或出让的工业用地使用权的补偿。2. 设备搬迁和安装费:可移动设备的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费用。3.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4. 地上附着物补偿: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基座、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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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权对公告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提出意见,这是法定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将征收范围、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如果多数被征地农民认为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组织听证。具体操作:1. **注意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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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处置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份额,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基础丧失或有重大理由时需要分割。在拆迁中,若共有人无法达成一致,征收部门难以与全体共有人签订一份统一的补偿协议。此时,征收部门可能会:1. 尝试分别与各共有人协商。2. 如果协商不成,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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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方不履行协议构成违约。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1. 发出书面催告函,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保留送达证据。2. 若催告无效,可根据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通常是诉讼)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支付补偿款、交付房屋并承担逾期违约金或赔偿损失。3. 如果拆迁方是政府部门,其不履行协议的行为属于行政协议违约,您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协议。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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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属于行政行为。因此,您应当在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超过此期限,法院将不予受理,除非有正当理由。建议在收到决定后立即咨询专业律师,准备起诉材料,切勿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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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不能轻信。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行政协议的内容以书面记载为准。口头承诺若无证据证明,在发生争议时极难得到法院支持。拆迁方工作人员可能变动,口头承诺无法约束其后续行为。**实务建议**:1. 坚持“所有承诺进协议”,将口头答应的安置面积、位置、奖金、过渡费标准等全部明确写入《补偿安置协议》条款。2. 如果对方以“格式合同不能改”等理由拒绝,可要求其出具书面承诺函或补充协议,并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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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复核和专家鉴定是法定的、针对评估报告本身的专门救济程序。除此之外,您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整体救济:1. 在协商阶段提出异议:将您对评估报告的质疑作为与征收方谈判补偿金额的重要理由,要求其考虑您的意见并重新协商补偿。2. 针对征收补偿决定寻求救济:评估报告是作出补偿决定的依据。如果您最终收到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您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复议,6个月内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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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遗产继承与拆迁补偿的结合问题。处理步骤:1. **确定遗产范围**:老宅属于父亲的遗产(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则一半属于母亲,另一半为父亲遗产)。2. **确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协商分配。3. **确定补偿款性质**:拆迁补偿款中,对应房屋价值的部分属于遗产;对应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搬迁补助等部分,需结合地方政策判断是否属于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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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属于行政行为,因此,您如果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应当在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外,您也可以选择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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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法寻求法律救济。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1. 复议途径:自知道该征收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 诉讼途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常见的起诉理由包括:征收是否符合“公共利益”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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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完整的拆迁安置协议是保障您权益的关键文件。根据相关法规和实务,核心内容应包括:1. 双方基本信息;2. 被征收房屋的具体情况(位置、面积、用途、权属);3. 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4. 补偿金额及支付期限,或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面积、差价结算方式;5. 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及临时安置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6.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签约注意事项:1. 仔细阅读所有条款,空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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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用房(商铺)拆迁,除房屋价值补偿外,被征收人还有权获得因征收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主要包括:1.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这是核心补偿项目。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通常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可以是按房屋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或按营业收入、利润额计算,或由双方协商。2. **搬迁费用**:包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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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如果认为补偿标准不合理,您可以:1. 在收到评估报告后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2.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3. 在法定期限内(通常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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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安置费标准应当能保障被征收人在过渡期内维持基本居住条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在过渡期内,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费。若标准过低,首先应核对地方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确定的具体标准。如果方案标准本身过低或执行不到位,您可以要求征收部门说明计算依据,并参照同地段类似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提出异议。协商不成,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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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以拆违代拆迁”的情况,您需要积极举证和抗辩。步骤:1. **审查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认定和处理违建必须由规划、城管等有权机关按照《行政强制法》、《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进行调查、取证、下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等,并保障您的陈述、申辩和复议、诉讼的权利。程序违法,认定无效。2. **收集证明房屋合法的证据**:这是核心。包括:(1)房屋的**历史性证据**:如1980年代、1990年代的老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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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是民事合同,受《民法典》保护。拆迁方不履行协议构成违约。您可以:1. 发送书面催告函,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履行。2. 若催告无效,可依据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支付补偿款、交付安置房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在诉讼前,务必保存好拆迁协议原件、付款凭证(如有)、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如果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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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在合法程序完成前强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只有在征收补偿决定作出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任何行政机关无权自行实施强制拆除。所谓的“协议拆迁”中,拆迁方(如开发商)更无权强拆。遇到威胁,应保持冷静,收集证据(录音、录像),立即向公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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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的建设单位(开发商)对房屋质量承担最终责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首先,您应收集证据(照片、视频、维修记录),向安置房的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公司报修。若其拖延或拒绝维修,可以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投诉。如果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到结构安全或正常居住使用,您可以依据《民法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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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若评估价明显偏低,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1. 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2.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这是法律赋予您的权利。实务中,您需要收集周边同类房屋近期市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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