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12217 条问答
trademark

通常可以。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下,业主有义务提供准确、完整的项目基准资料(如水文地质、环境、边界条件等)。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通用合同条款及行业惯例,因业主提供的基准资料错误导致的设计修改、工程延误和费用增加,其风险和责任由业主承担。总承包商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如发现后14天内)向业主发出通知,说明错误内容及对费用和工期的影响,并附上详细证明资料,提出...

工程建筑
50 0

“黑白合同”指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内容实质性不一致的两份或多份合同。通常“白合同”(中标备案合同)用于备案,“黑合同”是实际履行的合同。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一)》第二条,认定规则如下:1.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当事人另行订立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以中标合同(白合同)作为结算依据。实质性内容主要指工程范围、工期、质量、价款等。2.非必须招标的项目,...

工程建筑
50 0

原则上不成立,但涉及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的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发包人擅自使用视为认可工程质量合格(或自愿承担一般质量风险),丧失以一般质量问...

工程建筑
50 0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合同无效情形主要包括: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挂靠);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4.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

工程建筑
50 0

工程签证是发承包双方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本质上是补充协议或合同变更。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有效的签证应具备以下要素:1. 双方授权代表(如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2. 内容具体明确,包括事由、工程量、价款、工期影响等;3. 程序符合合同约定。签证是结算的重要依据,能直接确认工程量、费用和工期变化。若仅有单方记录或无授权人员签字,可...

工程建筑
50 0

承包人需在法定及约定的保修期内,对工程质量缺陷承担修复责任。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及《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条:1. 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屋面防水、供热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2. 最低保修期限: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卫生间房间防渗漏为5年;供热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供冷期;电气...

工程建筑
50 0

承包人可采取多种法律途径推动解决。1. **发函催告**:正式发函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审核,并明确逾期将视为认可送审价(若合同有相关约定)或保留诉讼权利。2. **申请司法鉴定**:在提起诉讼或仲裁后,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结论将作为认定工程价款的重要依据。3. **主张预期利益**:如果因拖延结算导致承包人资金成本增加(如贷款利息),可主张相应的利息损失。依据《最...

工程建筑
50 0

是否违法建筑不只看是否占用公共土地。根据《城乡规划法》,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许可建设,且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可认定为违建。您的院墙可能因未办规划许可、违反规划条件(如高度、位置)等被认定违建。救济途径:1. 收到决定书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2. 重点举证:院墙未违反规划(如属原有院落修复)、情节轻微可改正、拆除决定过重等。3. 审查自然资源局调查程序是否...

行政
50 0

可以,这是行政诉讼中的附带审查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第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经审查认为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

行政
50 0

如果被错误列入失信名单,可采取以下救济措施:1. **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纠正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不应将其纳入、记载或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不应公开或超过期限,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执行法院应在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在3日内纠正。2. **申请复议**:对执行法院作出的驳回纠正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

行政
50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街道办事处在法律上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八十五条,派出机关根据授权依法履行各项行政管理职能,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因此,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

行政
50 0

通常,纯粹的行政指导行为不具有强制力,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此一般不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为实现一定行政目的,通过建议、劝告、指引等非强制性方式,引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因其缺乏强制性,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直接、实际的影响,不符合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但是,如果行政机关以行政指导为名,行强制命令之实,或者将行政指导与某种利益(如许可、补贴)挂钩,...

行政
50 0

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不服,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救济途径具体包括:1. 行政复议:在知道强制执行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该行政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2....

行政
50 0

有可能,需符合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财产权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登记错误属于违法行为(错误登记)。申请国家赔偿需满足:1. **侵权行为主体**:是行政机关(如市场监管局)。2. **违法行为**:登记行为存在过错,违反法定程序或审查职责,导致信息错误。3. **损害事实**:有实际财产损失(如因信息错误导致商业...

行政
50 0

该决定是否合法需综合判断。行政机关认定违法建筑并责令拆除,必须事实清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关键审查点:1. **实体依据**:您的建筑是否确实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且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2. **程序合法性**:行政机关是否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是否向您告知了事实、理由、依据及陈述申辩权,是否依法送达了法律文书。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

行政
50 0

“一事不再罚”是行政处罚的一项基本原则,指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在交通违法场景中,需要区分情况:1. 如果是同一个违法行为(例如,在同一次驾驶过程中的一次超速),被电子警察抓...

行政
50 0

食品生产企业对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复检。程序主要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具体步骤如下:1. **提出异议时限**:生产企业应当自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组织实施抽样检验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即作出公告的食药监局或其上级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说明理由。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认可检验结果。2. **提交材料**:提交复检申请书、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

行政
50 0

村民个人通常不能直接针对“征收土地公告”本身提起行政诉讼,但可以针对后续直接影响其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如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决定)起诉,或在起诉时要求对公告的合法性进行附带审查。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能够提起诉讼的必须是“具体行政行为”,即针对特定对象就特定事项作出的、产生外部法律效果的行为。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公告,性质上属于涉及不特定多数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或程...

行政
50 0

不可以立即自行拆除,而应首先通过法律途径审查该决定的合法性。《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是行政机关认为建筑属于违法建设时作出的行政决定。当事人若不服,必须及时采取法律行动,否则决定生效后,行政机关可能依法强制拆除。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

行政
50 0

该吊销决定具有法律依据,但行政机关需履行调查和告知程序。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同时,实践中常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已废止,但部分精神被吸收)及各地登记管理办法,将“无正当理由停业超过六个月”视为“不按规定办理歇业手续”或“不具备开业条件”,从而作为吊销...

行政
50 0
免责声明

服务生成的所有内容均由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其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不能代表我们的态度和观点。本系统提供的计算结果、问答内容、案例参考等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具体以司法机关/行政部门核定为准。如需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