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12217 条问答
trademark

首先,明确“违建”的认定主体和程序。根据《城乡规划法》,有权认定城镇违建的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农村违建认定则复杂一些。拆迁方无权自行认定。处理步骤:1. 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违建认定文件及法律依据。2. 审查房屋建设时间: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前建造的房屋,认定标准不同,可能因历史原因被认定为合法或可补办手续。3. 审查是否取得相关许可:如宅基地使用权证、建房审批手续等,即使手续不全,也不必然...

拆迁安置
8 0

申请复核和专家鉴定是法定的、针对评估报告本身的专门救济程序。除此之外,您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整体救济:1. 在协商阶段提出异议:将您对评估报告的质疑作为与征收方谈判补偿金额的重要理由,要求其考虑您的意见并重新协商补偿。2. 针对征收补偿决定寻求救济:评估报告是作出补偿决定的依据。如果您最终收到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您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复议,6个月内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

拆迁安置
8 0

不一定能获得全额补偿,但通常不能一概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予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对于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无证房,实践中往往考虑其建造时间、当时政策、是否属于唯一住房等因...

拆迁安置
8 0

对评估报告异议的复核鉴定程序是法定的救济渠道。具体步骤如下:1. **初步复核**:自收到分户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出具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指出报告中的问题(如评估方法错误、数据不准、遗漏项目等)。2. **专家鉴定**:如果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该委员会由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价格、房地产、...

拆迁安置
8 0

您可以获得针对房屋本身的补偿,但可能无法享受基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安置待遇(如安置房购买资格、人口补偿费等)。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政策,宅基地使用权具有身份属性,通常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挂钩。拆迁补偿一般分为两部分:1. 对地上房屋等财产的补偿,这部分属于您的合法财产,无论户口在哪,您作为产权继承人都应获得足额补偿(重置成新价等)。2. 对宅基地使用权及基于成员资格的安置补偿(如区位...

拆迁安置
8 0

您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不服,有两种法律救济途径,时效不同:1. 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 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请注意,复议和...

拆迁安置
8 0

这属于遗产继承与拆迁补偿相结合的复杂问题。分配原则如下:1. **确定被征收房屋的权属**:如果老宅登记在父亲一人名下,且为父母婚后财产,则首先一半属于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另一半属于父亲的遗产。如果母亲也已去世,则全部房产属于父母的遗产。2. **确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享有平等继承权。3. **确定补偿款性质**:拆迁补偿款...

拆迁安置
8 0

您可以主张装修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但补偿对象和方式有讲究。根据相关法律精神及司法实践:1. 装修补偿:属于“地上附着物”补偿的一部分,其所有权归投入装修的您。这笔补偿款应当支付给您,而非房东。但需有装修合同、发票等证据证明投入和价值。2.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是针对实际经营者的损失。作为合法承租人,您是实际经营者,有权获得这部分补偿。操作上,通常需要您与房东在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或者您直接与拆...

拆迁安置
8 0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的分配,需区分补偿项目和权利主体。1. 补偿项目构成:通常包括房屋重置成新价补偿(对房屋建筑的补偿)、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安置补偿(如安置房或购房指标)以及搬迁、装修等费用。2. 分配原则:房屋重置成新价补偿,应归属于房屋的共建者或出资建造者,通常以家庭为单位共有。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基于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应归属于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家庭成员。安置补偿(如安置面积)...

拆迁安置
8 0

是的,依法应当给予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征收补偿相关政策,征收补偿不仅包括房屋主体建筑,还包括其附属物、构筑物以及地上附着物。1. **院落空地**: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范围内的院落空地,应按照土地面积和区位进行评估补偿,或折算进房屋置换面积。2. **树木花卉**:属于地上附着物,根据树种、树龄、规格等,有相应的补偿标准(可查阅本地征收附属物补偿标准文件)。名贵树木或果树可能单独评估。3. **...

拆迁安置
8 0

村委会未经您明确授权,无权代替您签订涉及您重大财产权益的拆迁补偿协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该协议对您不产生法律约束力。您应当立即向村委会、开发商及项目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异议,明确表示不认可该协议。拆迁补偿协议应由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与征收实施单位(通常是政府指定的部门)签订。村委...

拆迁安置
8 0

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受到一定限制,主要取决于其产权性质和取得时间:1. **限制上市期**:大多数地区的安置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规定在一定年限内(常见为3年或5年)不得上市交易。这是为了防止炒卖安置房,保障安置政策效果。2. **土地性质**:如果安置房土地为**划拨用地**,在交易时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将其转为**出让用地**后,才能进行正常买卖。3. **完全产权**:必须确保您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

拆迁安置
8 0

评估机构的选定有法定程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这意味着您有权参与选择。如果您对选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有异议,可以:1. **申请复核**:自收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2. **申请鉴定**: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

拆迁安置
8 0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核心原则是“补房不补人”,即补偿主要依据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值**,而非户口人数。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补偿包括:1.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 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 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房屋价值由评估确定,与户口人数无直接关系。然而,在计算**安置面积**或**保障性居住条件**时,部分地区政策可能会考虑家庭人...

拆迁安置
8 0

经营性用房(商铺)拆迁,除房屋本身价值补偿外,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还可以主张以下补偿:1.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2. **搬迁费用**:包括机器设备、生产资料、库存商品等的拆卸、运输、安装费用。3. **临时安置费**:如果选择产权调换,在过渡期内应获得临时安置费。4. *...

拆迁安置
8 0

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您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这是法律赋予的核心救济权利。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及《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1. 申请行政复议:您可以自知道该补偿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该决定的市、县级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将对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2. 提起行政诉讼:您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

拆迁安置
8 0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1. 申请复核和鉴定: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2. 协商谈判:在法定期限内与征收部门就补偿事宜进行协商。3. 法律救济:若协商不成,可...

拆迁安置
8 0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和第二十五条,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关于支付时间:1. **协议约定**:首先看《征收补偿协议》中是否有明确的支付期限约定,如有则按约定执行。2. **法理要求**: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原则,支付应在您搬迁交房之前完成。实践中,通常在协议签订后、搬迁前支付,或约定在交房后若干工作日内支付。**如果征收方逾期支付**:1. **依据协...

拆迁安置
8 0

不能一概而论,关键看合同约定。 1. **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如果施工合同中有诸如“最终结算价以政府审计机关(或财政部门)的审计结论为准”或类似明确条款,则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民法典》意思自治原则,审计结论将作为结算依据。但审计应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出具审计报告,承包人可起诉要求按送审价或申请司法鉴定结算。 2. **合同未作约定**:则政府审计...

工程建筑
8 0

在EPC模式下,总承包商承担“交钥匙”责任,其设计责任和风险远大于传统的施工总承包模式。 **主要设计责任**:1. **整体设计责任**:总承包商需对工程的整体设计(包括概念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负责,确保设计符合合同约定的性能、产能、技术标准和要求,并满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2. **设计协调责任**:负责协调自身的设计团队与可能的分包设计单位、设备供应商的设计接口,确保设计文件的统...

工程建筑
8 0
免责声明

服务生成的所有内容均由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其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不能代表我们的态度和观点。本系统提供的计算结果、问答内容、案例参考等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具体以司法机关/行政部门核定为准。如需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