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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知情权是股东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基本权利,是行使其他权利的基础。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有限公司)和第九十七条(股份公司),**知情权内容**主要包括:1. **查阅、复制权**(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2. **查阅权**(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需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3. **获取权...
不是。吊销营业执照是行政处罚,意味着公司丧失经营资格,但法人主体资格依然存在。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如果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行使监督权,对股东(大)会负责。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八条,其主要职权包括:1. **财务检查权**:检查公司财务。2. **监督权**: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 **纠正请求权**: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
股东知情权是股东了解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的基本权利。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有限公司)和第九十七条(股份公司),主要内容包括:1. **查阅、复制权**(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可查阅(但不可复制)公司会计账簿(需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2. **查阅权**(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
隐名股东要显名化,即确认其股东资格并办理变更登记,核心条件是取得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具体操作和证明:1. **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可以是明示(如书面声明、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默示(如其他股东知晓其实际...
监事(或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通常是董事、监事、高管或他人侵害),而公司怠于追究时,符合条件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可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得赔偿归于公司。提起条件如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1. **股东资格**:有限责任公司任一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2. **前置程序(竭尽公司内部救济...
担保效力需分情况讨论。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须依章程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若董事越权担保:1. 相对人善意的(即已审查决议文件),担保有效,公司承担责任后可向董事追偿;2. 相对人恶意的(如明知无决议),担保可能无效。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外,代表行为有效。实务中,债权人需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公司可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建议转让前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第二十五条及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公司设立和合法存续必须具备的内容,缺少任何一项将导致章程无效,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包括:1. 公司名称和住所;2. 公司经营范围;3. 公司注册资本;4.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 ...
针对股东出资瑕疵,相关方可采取以下措施:1. **公司和其他股东可以催告**:要求该股东在合理期限内缴纳或补足出资(《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一款)。2. **公司可以限制其股东权利**: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合理限制(《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六条)。3. **公司可以除名**:对于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出资的股东,...
非货币财产出资需满足合法性、可转让性及价值评估要求。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1. 出资财产应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2. 评估可由全体股东协商确定,但更建议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报告;3. 若评估不实,其他股东或公司债权人可要求补足差额,且评估机构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二百零七条)。常见非货币出资包括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实务中,需在章程中明确财产类型、价值及交付时间,并办理...
不可以无限期延长。认缴制下,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约定,但该约定并非毫无限制。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精神,股东享有出资期限利益,但该利益不能滥用。在两种主要情形下,股东的出资义务可能被加速到期:1. **公司破产或解散清算**: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2. **...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权作为财产权可以继承。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殊规定,继承人可以当然取得股东资格,无需其他股东同意。这是原则。但是,公司章程可以对此作出限制,例如规定继承人需经其他股东一定比例同意方可成为股东,或者规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等。如果公司章程有此类规定,则从其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这里的“法律、行政法规”主要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违反”特指违反其中的强制性、效力性规定,而非管理性规定。例如,决议剥夺股东的基本权利(如分红权、表决权)、决议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决议免除股东法定的出资义务等。无效决议自始无效、绝对无效、当然无效,不受六十日除斥期间的限制。任...
公司合并(吸收或新设)或分立,需严格履行以下法定程序(《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六条):1. **内部决议**:董事会制定方案,提交股东(大)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 **签订协议**: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分立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 **通知与公告**:自作出合并/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有权要求清偿债...
股东资格一般不能通过股东会决议强制开除,除非符合法定情形。依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1. 股东资格基于出资取得,非经自愿转让或法定程序(如股权回购、强制执行)不丧失;2. 若股东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如抽逃出资),公司可诉请法院责令其补足,但不可直接开除;3. 章程可约定股东失权条款,如未按期出资经催告后丧失股权,但需合理程序。实务中,“开除股东”缺乏法律依据,可能侵犯财产权。建议通过协商转让、公...
如果该产品名称未注册为商标,您不能直接依据《商标法》主张商标专用权侵权。但可能通过其他途径维权:1. **主张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未注册商标)**: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括未注册的商标)、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的,构成不正当竞争。您需要举证证明该名称在相关公众中已具有一定知名度(如销售时间、区域、销售额、广告宣传等)。2. **主张著...
1. 商标查询:在商标局官网或通过代理机构进行近似查询,评估注册风险,避免与在先商标冲突。2. 确定要素:明确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或其组合。3. 选定类别: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确定需要保护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可考虑核心类别和关联类别。4. 准备材料:包括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委托书(如委托代理)。5. 确认权利归属:确保商标非抢注他人已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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