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12217 条问答
trademark

关于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责任的条款,通常被视为结算和清理条款,独立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以及《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法律后果的规定,其中“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本身涉及公共安全,法律对工程质量有强制性要求。因此,即使合同整体无效,合同中关于工程质量应符合国...

工程建筑
58 0

在EPC(设计-采购-施工)模式下,总承包单位通常对设计工作承担“单一责任”,即对工程的整体设计(包括概念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具体范围依合同约定)的合理性、安全性、合规性及达到合同约定的性能指标负责。法律依据主要基于合同约定,并受《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规制。责任范围包括:1. 设计质量责任:确保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合同要求及业主要求。2. 设计延误责任:...

工程建筑
58 0

承包人有权索赔停工、窝工损失及合理利润。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和第八百零四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实践中,承包人应注意:1. 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并保留证据;2. 详细记录停工天数、人员设备闲置情况;3. 计算并提交明确的损失费用清单(如人工费、机械租赁费、管理费等)。索赔程序应遵循合同约定...

工程建筑
58 0

原则上以“白合同”(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即“黑白合同”规则。但适用前提是必须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如果项目不属于强制招...

工程建筑
58 0

对于发包人擅自使用部分的质量问题,其主张可能受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该规定意味着,发包人擅自使用视为对工程质量的认可,丧失了对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工程建筑
58 0

可以,但需满足合同约定及履行必要程序。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通常属于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的工期可顺延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一般被明确为工期顺延的事由。承包人关键要做到:1. 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通常为发生后14天内)向监理和发包人提交书面工期顺延申请报告;2. 在报告中详细说明延误的工...

工程建筑
58 0

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后,切忌消极等待或自行拆除,应立即采取法律行动以阻止决定的执行并寻求救济:1. **仔细审查决定书**:查看其认定的事实(如是否属于违法建筑)、法律依据、作出机关、救济途径告知是否完整(应告知复议和诉讼的权利及期限)。2. **在法定期限内启动法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

行政
58 0

“行政指导”行为通常不具有强制力,公民可自愿选择是否遵从。因此,在司法实践中,纯粹的、非强制性的行政指导行为一般不具有可诉性,即不能直接针对该指导行为本身提起行政诉讼。因为行政诉讼审查的是具有强制约束力的具体行政行为。**但是,存在例外情况可以寻求救济**:1. **变相强制**:如果行政机关以行政指导为名,行强制命令之实,例如以不服从指导就将进行不利处罚相威胁,迫使您不得不服从,那么该行为实质上...

行政
58 0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授权,并严格遵守法定条件和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和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是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如查封、扣押、冻结等。其实施必须基于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且情况紧急或必要。如果公民认为行政强制措施违法,可以:1. 在现场提出陈述和...

行政
58 0

村委会的同意不能对抗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因此不能作为免除行政处罚的合法理由。根据《土地管理法》,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或办理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无权批准建设用地。其“同意”最多只能证明您与村集体达成了用地意向,但并未完成法定的行政审批(如农用地转用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因此,自然资源局认定“非法占地”于法有据。**您的...

行政
58 0

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有明确的救济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具体操作:1. **申请行政复议**: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处罚的派出所所属的公安局(分局)的本级人民政府(县/区政府)或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公安局)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会审查处罚的事实、证据、程序和量罚幅度。2. **提起行政...

行政
58 0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逾期不作决定,属于行政不作为,您可以依法督促并寻求救济。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1. **法定期限**: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可当场作出决定外,行政机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将延长期限理由告知申请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后续步骤**:a. **书面催告**:首先可向受理...

行政
58 0

行政机关不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属于行政不作为,申请人可以依法维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如果行政机关超过法定期限未作答复,您可以:1. 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行政
58 0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否则可能构成违法强拆。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核心程序包括:1. **调查取证与认定**:城管部门需查明事实,认定建筑属于违法建设。2. **作出并送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面告知当事人,明确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自行拆除的期限,并告知陈述、申辩权和复议、诉讼权。3. **公告与催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诉讼...

行政
58 0

如果举报内容基本属实,且是向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进行的举报,举报人通常不承担侵犯名誉权的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公民依法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他人的违法违纪行为,他人以检举、控告侵害其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该规定保护公民正当的检举控告权。但是,如果举报人故意捏造、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或者将举报...

行政
58 0

可以当场提出异议。根据《行政处罚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警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时,当事人有权当场进行陈述和申辩。交警应当听取并复核,理由成立的应当采纳。即使当场处罚完毕,当事人后续仍有救济途径:1. **申请行政复议**: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该交警所属公安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2. **提起行政诉讼**: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

行政
58 0

可以且应当请求行政机关提供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为举报人保密。若举报事项查证属实,为查处重大违法行为作出突出贡献的,还应给予奖励。当举报人因举报行为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时:1. 向受理举报的行政机关报告:该行政机关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举报人,例如保密个人信息,协调处理威胁事件。2. 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威胁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如恐...

行政
58 0

对征收补偿有异议,核心是围绕补偿标准和评估程序进行救济。法律依据主要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具体步骤:1. **协商与复核**:首先应与房屋征收部门协商。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依据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2. **专家鉴定**: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3. **行政裁决或复议**:若就补偿方式、...

行政
58 0

对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您有权提出意见并要求听证,最终还可通过复议或诉讼维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及第十四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如果多数被征收人认为方案不符合条例规定,市、县级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您的具体权利路径:1. 在...

行政
58 0

可以。行政协议(又称行政合同)兼具“行政性”和“合同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下列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包括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当行政机关一方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行政协议时,作为协议相对方的公民、法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行政机关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反之,如...

行政
58 0
免责声明

服务生成的所有内容均由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其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不能代表我们的态度和观点。本系统提供的计算结果、问答内容、案例参考等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具体以司法机关/行政部门核定为准。如需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