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12217 条问答
trademark

首先需判断房屋是否确属违法建筑。根据《城乡规划法》等规定,认定和处理违建有严格程序。拆迁中“以拆违代拆迁”是违法行为。您的应对策略:1. 要求对方出具由规划主管部门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违法建筑认定决定书》;2. 审查房屋建设年代和历史政策。许多老房屋在建设时并无相关规划法律,或符合当时地方政策,不能简单按现行法律认定为违建;3. 即使被认定为违建,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行政机关在强制拆...

拆迁安置
94 0

这属于遗产继承与拆迁补偿的交叉问题。分配步骤如下:1. **确定遗产范围**:老宅的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但其上房屋属于父亲的遗产。拆迁补偿款中对应于房屋价值的部分(房屋重置成新价、装修补偿等)属于遗产。2. **进行遗产分割**:由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可诉至法院根据《民法典》继承编进行分割。3. **区分其他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签约奖励等具有人身...

拆迁安置
94 0

这取决于拆迁行为的性质。如果是政府主导的征收项目,您有权对补偿方案提出异议,但原则上不能仅以安置房位置、质量为由拒绝整个征收。您可以要求提供符合规划、质量合格的安置房,并可就补偿标准是否公平(如区位差价)寻求法律救济。如果是开发商主导的商业性“协议拆迁”,其本质是民事协商,您有权拒绝签订不合理的补偿协议。关键要分清主体:查看拆迁公告、许可证等文件,确定实施主体是政府还是开发商。对于开发商项目,您的...

拆迁安置
94 0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遵循以下规则:1. **书面通知**:转让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2. **同意权**: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按人数计,非出资比例)。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 **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

公司法
94 0

董事会决议违反公司章程,其效力可能被认定为可撤销。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救济途径:1. 股东(有限责任公司任何股东,股份有限公司需连续持股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应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法院提起决议撤销之诉。...

公司法
94 0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建议转让前仔细审查公司章程,并履行书面通知等法定程...

公司法
94 0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并不意味着其法人资格立即消灭。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至第一百八十八条及相关规定:1. **主体资格存续**:吊销营业执照是行政机关对公司的一种行政处罚,剥夺其经营资格,但公司的法人资格(民事主体资格)依然存在,直至公司被依法注销登记为止。2. **权利能力受限**:公司不得再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3. **必须进行清算**:公司应当在被吊销后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

公司法
94 0

合同中关于工期、质量、保修等实质性条款,在合同无效后,其约定本身不再具有合同约束力。但是,这些约定可以作为确定双方过错、损失大小以及折价补偿计算标准的参考依据。例如,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可参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或实际损失计算;工程质量标准,应至少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对于其他...

工程建筑
94 0

责任承担取决于合同约定和错误性质。EPC(设计-采购-施工)模式通常要求总承包单位承担更大的单一责任。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及FIDIC银皮书精神:1. 业主应对其提供的基准资料(如水文地质、地下管线、周边环境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2. 若因业主提供的上述资料中存在错误导致工程延误或费用增加,总承包单位通常有权索赔工期和费用。3. 然而,EPC合同...

工程建筑
94 0

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对于工程款请求权,诉讼时效起算点可能为:合同约定的付款日、工程交付日、结算文件提交日或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需结合具体案情。**时效中断**事由包括:1.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如发催款函);2.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如出具还款计划);3. 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中断后,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承...

工程建筑
94 0

可以调整。固定总价合同并非绝对不可调整。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关于情势变更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领域的交易习惯,若因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等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量增减超出合同约定范围(通常为15%以上),或出现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公的,受影响的一方可以请求重新协商或变更合同。承包人应注意在合同履行中及时办理签证、索赔,固定工程量变化的证据。

工程建筑
94 0

这涉及“逾期视为认可”规则,对承包人结算有利,但适用条件严格。 1.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 **适用前提(非常关键)**: - **合同必须...

工程建筑
94 0

可以申请,但能否获准复制需视情况而定。执法记录仪录制的音像资料属于执法过程记录,是证据的一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等,其公开需平衡公众知情权、当事人权利与执法安全、个人隐私等。1. 作为案件证据: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案件办理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依法申请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相关执法录像。2. 作为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可能因涉及第三人隐私、商业秘密或影...

行政
94 0

通常不能直接针对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的征地批复文件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和司法实践,征地批复(征地批准文件)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的审批行为,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请示的批准,其法律效果需要下级政府作出具体的征收决定和实施行为才能对外发生。因此,它通常被视为内部行政行为或过程性行为,不具有直接的可诉性。正确的维权对象是后续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具体行政行为,例...

行政
94 0

行政机关不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属于行政不作为,申请人可以依法维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如果行政机关超过法定期限未作答复,您可以:1. 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行政
94 0

行政指导通常不具有强制性,原则上不可诉、不产生国家赔偿。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寻求救济:如果行政机关的“行政指导”行为实质上具有强制性(如以不服从将施加不利后果相威胁),或者因行政机关的过错(如提供错误信息、指导内容违法)导致您基于信赖而行动并遭受了实际财产损失,您可能有权要求赔偿。法律依据可参照《国家赔偿法》中关于“行使行政职权”造成损害的规定,以及民法中的过...

行政
94 0

申请行政听证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行政机关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且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结果对最终处罚决定有重要影响:听证程序旨在查明事实、核实证据、听取申辩。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五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行政
94 0

在行政拘留决定作出后、执行前,您可以通过申请暂缓执行来获得紧急救济时间,以便进一步寻求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

行政
94 0

该行政决定程序违法,可能被撤销或确认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等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决定(如行政处罚、不予行政许可等)前,必须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决定内容、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这是行政程序正当原则的基本要求。如果行政机关未履行上述告知义务,剥夺了您...

行政
94 0

这涉及行政文书的送达方式及其法律效力。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及《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规定,行政机关的送达方式及效力如下:1. **直接送达**:首选方式,送交本人签收。2. **留置送达**:本人或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可邀请基层组织或单位代表到场,将文书留在住所,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即视为送达。贴门上通常属于留置送达的一种形式,需符合程序要求。3. **委托或转交送达**:让邻居代收,如...

行政
94 0
免责声明

服务生成的所有内容均由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其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不能代表我们的态度和观点。本系统提供的计算结果、问答内容、案例参考等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具体以司法机关/行政部门核定为准。如需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