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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能构成侵权。除非该图片明确标注为“公有领域”或适用“知识共享(CC)”等免费许可协议,且您的使用方式符合协议要求,否则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发行权。根据《著作权法》,为介绍、说明某一问题而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作品,属于合理使用,但商业性宣传通常难以构成“适当引用”。最稳妥的方式是向著作权人取得授权或从正规图库购买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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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原则。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商标争议处理以及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中,当事人主张驰名商标保护的,由相关机关根据案件需要,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认定因素包括:相关公众知晓程度、使用持续时间、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特殊保护体现在:1. 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可在相同类似商品上获得保护;2. 已注册的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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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决于具体的开源许可证。以GPL(通用公共许可证)为例,它具有“传染性”。如果将GPL许可的代码以任何形式(如修改、链接)合并到您的软件中,那么整个衍生作品都必须以GPL协议开源,包括您的源代码。这显然与商业软件的闭源目标冲突。风险在于:1. 被迫开源核心代码,丧失商业秘密。2. 被原权利人追究违约责任。3. 用户可能依据GPL要求您提供源代码。在使用任何开源代码前,必须仔细阅读其许可证条款,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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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九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即设计公司)。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原则。虽然你们支付了费用,但如果没有合同明确约定著作权(特别是财产权,如复制、发行、修改权)归委托方所有,那么设计公司仅授予了你们基于委托目的的“使用权”,著作权本身仍归设计公司。他们可能有权将该设计再许可给他人,或在其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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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区别:1. 功能不同:普通商标标示商品来源(特定经营者),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示商品来源于某地区,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等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或人文因素决定。2. 主体不同:普通商标由经营者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由对商品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如行业协会)申请,注册人自己不得使用,而是授权符合条件的企业使用。3. 使用管理:证明商标注册人需制定使用管理规则,监督商品品质。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除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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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具体分析。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单纯的全文或实质性转载,即使注明出处,通常不属于合理使用范畴,仍需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除非作者已明确声明允许转载)。公众号转载属于向公众传播行为,未经许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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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翻唱属于对音乐作品的表演,公开表演(包括通过网络直播)需获得著作权人许可(《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三十八条)。若未获许可,主播及平台可能构成侵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网络服务提供者(平台)如果明知或应知侵权而未采取必要措施,需承担连带责任。平台通常通过“通知-删除”规则免责,但若对直播内容进行推荐、编辑或从中直接获利,其注意义务会提高。建议主播演唱已获授权(如通过音著协等集体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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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侵权,关键在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是否落入了您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标准是“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如果一般消费者在施以一般注意力的情况下,会将两者误认或认为两者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实质性差异,则通常认定构成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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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专利法》第六条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权利属于发明人个人。为明确归属,公司应与员工签订书面合同(如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专项协议),明确职务发明的范围、权利归属、奖励报酬等。依据《专利法》第十五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对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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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后,您有以下选择:1. **接受结果**:对通过初步审定的部分商品/服务,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费用,该部分将予以公告。2. **申请分割**: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可申请将申请商标分割为两件,对初步审定的部分先行公告,对驳回部分另案处理。3. **提出复审**:对驳回部分不服的,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复审需提交理由和证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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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两项不同的著作权财产权。**发表权**属于著作人身权,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作品首次公之于众后,权利即用尽。**发行权**属于著作财产权,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其特点在于“权利穷竭”原则,即经著作权人许可投放市场的作品复制件,其发行权在该批复制件上即告用尽,他人可再次转售。简单说,发表关乎“首次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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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恶意抢注商标后的侵权诉讼,可采取以下策略:1. 积极应诉,在诉讼中提出对方系恶意抢注的抗辩,并提交我方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证据。2. 同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法律依据是《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以及第四十五条,对恶意注册的,在先权利人可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宣告无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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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者保护客体和方式不同:1. **保护客体**: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权保护的是集成电路中元件和互连线路的三维配置(布图设计)。专利权保护技术方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著作权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的表达。2. **保护要件**:布图设计需具有独创性(非公认常规设计)。发明专利需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著作权要求独创性(独立创作)。3. **权利取得**:布图设计需登记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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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继续使用。这涉及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的冲突。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商标法》第五十八条,将他人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的企业名称(包括字号)注册为商标,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之,如果您的企业名称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而他人商标注册在后,您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该企业名称,但应规范使用,避免突出使用字号部分导致混淆。如果对方商标已注册且您公司名称使用在后,则可能构成侵权。建议尽快评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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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驳回通知并不意味着终结,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复审的权利。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复审是争取商标注册的关键程序。在复审中,可以提交理由书和证据,针对驳回理由进行争辩,例如:论证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引证商标权利状态不稳定(已失效或可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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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与普通商标的主要区别在于:1. **功能不同**:普通商标标示商品/服务来源(特定经营者),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示商品来源于某地区,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或人文因素所决定。2. **申请人不同**:普通商标可由任何自然人、法人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请人必须是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且能够监督该地理标志商品的特有品质。3. **使用人不同**:普通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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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权与发行权是著作权中两项不同的财产权。1. 发表权:属于著作人身权,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其特点是一次性权利,作品首次公之于众后,发表权即用尽。公之于众指使作品处于不特定多数人能够通过合法途径知晓的状态。2. 发行权:属于著作财产权,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六项)。其特点是受“权利穷竭”原则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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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阻止取决于您的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或对方注册是否构成“不正当手段”。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若您的注册商标已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驰名商标),可跨类保护,阻止他人在不相同或不类似商品上注册。否则,商标权保护通常以核准注册的类别为限(《商标法》第五十六条)。但若对方“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即使类别不同,您也可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实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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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典型的商标侵权案件。维权步骤通常为:1. **证据固定**:通过公证等方式对侵权网页、商品信息、交易过程进行取证。2. **平台投诉**:向电商平台(如淘宝、京东)的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提交侵权投诉,要求下架商品、断开链接。3. **行政投诉**:向侵权商家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请求查处。4. **司法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法律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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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构成侵权。判断外观设计专利侵权,适用“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核心在于被控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是否存在实质性差异,而不在于局部细节是否完全相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十一条,如果一般消费者在施以一般注意力时,容易将两者混淆或误认,则认为两者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实质性差异,构成侵权。 微小改动如果不足以引起整体视觉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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