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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继承股东资格的一般原则是允许,但章程优先。手续流程:1. **确认章程规定**:首先审查公司章程是否有关于股东资格继承的限制或特别程序规定(如需其他股东同意等)。2. **办理继承公证/诉讼**:继承人需通过继承权公证或法院的继承判决/调解书,确认其继承权。3.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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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僵局是指公司在存续运行中,由于股东或董事之间发生矛盾或纠纷,彼此不愿妥协而处于僵持状态,导致股东会、董事会等权力或决策机构无法有效召集或形成有效决议,公司运行机制失灵的状态。常见于股权比例均衡或人合性强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救济途径主要有:1. **协商和解**:通过内部谈判解决分歧。2. **股权转让**:一方股东收购另一方股权或向第三方转让股权。3. **公司回购**:符合法定条件时,请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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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知情权是股东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基本权利。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有限公司)和第九十七条(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簿需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拒绝并在15日内书面答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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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知情权是股东的核心权利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拒绝提供查阅。如果公司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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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是指当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尤其是董监高侵害)而公司怠于起诉时,符合条件的股东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提起诉讼。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提起代表诉讼的股东资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无持股比例和期限限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需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前置程序:股东需书面请求监事会(或监事)或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提起诉讼。若收到请求后拒绝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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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问题涉及出资义务的连续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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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此为特别决议。除上述事项外,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可由公司章程规定,通常为过半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此为普通决议。实务中,公司章程可规定高于法律规定的比例,但不能低于法定标准。建议公司在章程中明确各类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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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需承担多重法律责任:1. 对公司: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八条)。2. 对其他股东:可能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3. 对公司债权人: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二款)。4. 权利限制: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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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必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否则可能无效并引发责任。主要程序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1. **董事会制定方案**:董事会制定减资方案。2. **股东会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有限公司)或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份公司)。3.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4. **通知债权人及公告**:公司应当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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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即股东的“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实务中,股东需注意:1. 必须满足“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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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采取以下措施:1. 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新法定代表人可代表公司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并提交决议文件、新代表人身份证明等;2. 若因原代表人拒不交回公章等阻碍,可向法院提起公司证照返还之诉;3. 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办理登记,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实务中,市场监管部门通常依公司申请办理,原代表人异议不影响。若原代表人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公司可追究其赔偿责任。建议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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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催告缴纳:公司可以书面催告该股东在合理期限内缴纳出资。2. 限制股东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六条,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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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程序极为严格,旨在防止损害公司及其他债权人利益。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该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程序要点:1. **决议机关**:必须是股东(大)会,董事会无权决定。2. **关联股东回避**:被担保的股东及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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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一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即一般公司股东会的职权事项)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这些决定在法律效力上等同于股东会决议。例如,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选举董事监事、审议财务预算等,都需要由该唯一股东作出书面决定。这一规定是为了规范一人公司的治理,使决策过程有据可查,防止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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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财产出资需满足合法性、可转让性及价值评估要求。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1. 出资财产应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2. 评估可由全体股东协商确定,但更建议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报告;3. 若评估不实,其他股东或公司债权人可要求补足差额,且评估机构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二百零七条)。常见非货币出资包括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实务中,需在章程中明确财产类型、价值及交付时间,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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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和其他股东可采取以下措施: 1. **公司和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以请求该股东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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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权作为财产权可以继承。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殊规定,继承人可以当然取得股东资格,无需其他股东同意。这是原则。但是,公司章程可以对此作出限制,例如规定继承人需经其他股东一定比例同意方可成为股东,或者规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等。如果公司章程有此类规定,则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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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资格一般不能通过股东会决议强制开除,除非符合法定情形。依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1. 股东资格基于出资取得,非经自愿转让或法定程序(如股权回购、强制执行)不丧失;2. 若股东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如抽逃出资),公司可诉请法院责令其补足,但不可直接开除;3. 章程可约定股东失权条款,如未按期出资经催告后丧失股权,但需合理程序。实务中,“开除股东”缺乏法律依据,可能侵犯财产权。建议通过协商转让、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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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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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可以在《公司法》允许的自治范围内作出个性化规定,其效力优先于《公司法》的一般性规定。主要领域包括:1. **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可以扩大或细化(《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六条)。2. **表决权比例**: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约定不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分红权(《公司法》第四十二条、第三十四条)。3. **股权转让**:可以设定比《公司法》更严格的限制条件(《公司法》第七十一条)。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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