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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涉及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但应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补偿标准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七条等规定,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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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协议兼具“行政性”和“合同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因行政协议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发生纠纷,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如果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行政协议,作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行政机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如果相对方(公民、法人等)不履行协议,行政机关可以作出要求其履行协议的书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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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指导不具有强制性,原则上不服从不会直接导致处罚。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为实现一定行政目的,采取的引导、劝告、建议等非强制性行为。其核心特征是自愿性、非权力性。根据行政法原理和相关政策精神,相对人有权选择是否接受指导。行政机关不得因相对人拒绝接受指导而对其采取不利措施或给予处罚。但是,需要注意两种特殊情况:1. 名为“指导”实为“命令”:如果行政机关以指导之名,行强制之实,例如以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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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协议,又称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典型的行政协议包括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矿业权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出让协议、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的租赁买卖协议,以及符合定义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协议等。招商引资协议如果具有上述行政法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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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申请人撤回申请后,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除非能证明撤回申请是出于非自愿或重大误解。撤回意味着申请人接受了原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复议程序终止。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撤回申请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行政复议机关可以不予同意。实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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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的办理期限由法律、法规规定,一般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时限:1. 一般单个机关办理,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20日内不能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2. 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不得超过45个工作日;45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政府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5个工作日。3. 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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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不可诉,但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除外。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目的,以非强制方式引导公民、法人自愿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因其不具有强制性,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四)项,“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例如,发布投资指南、技术推广建议等。但是,如果行政机关名义上是“指导”,实际上通过变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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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公平竞争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及相关司法精神,以及《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关于受案范围的规定,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例如在政府采购、行政许可、招标投标中设定歧视性条件,侵犯了特定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的权利,该市场主体就与该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具备原告资格。起诉时,需要举证证明自己属于潜在的或实际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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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及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依法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判断与维权步骤如下:1. 判断合法性:行政机关应说明不予公开的具体理由和法律依据。国家秘密的认定需有法定权限的机关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进行。2. 申请复核:根据条例第五十一条,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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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既提起诉讼又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先立案的机关管辖;同时立案的,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择。具体处理规则如下:1. 如果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已经立案,行政复议机关后收到复议申请,则复议机关应当决定不予受理(如果尚未受理)或终止审理(如果已经受理)。当事人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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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以此为由不予公开可能合法,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政府信息。但是,如果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可以予以公开。若您认为该信息不属于商业秘密,或公开符合公共利益,您可以:1. 要求行政机关书面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和依据;2. 向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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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不能随意单方面注销。行政许可的撤销、撤回、注销有严格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规定了可以撤销和应当注销的情形(如许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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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此举涉嫌违法,您有权要求其立即删除信息、消除影响,并可追究其责任。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十四条、第六十九条。政府信息公开不得涉及个人隐私,除非经权利人同意或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即使公开,也应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如隐去身份证号部分数字、住址门牌号等)。处理步骤:1. **固定证据**:对网站页面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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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直接单独起诉“红头文件”(即规范性文件),但可以在对依据该文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一并请求法院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这是我国行政诉讼中的“附带审查”制度。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公民、法人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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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切勿消极等待或自行对抗,必须立即启动法律程序。 **核心步骤:** 1. **立即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6个月内)**:这是最关键的救济途径。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这意味着,只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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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说法不完全准确,需要区分罚款的性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行政处罚法》:1. **对于非现场处罚(如电子眼抓拍)**:通常需要先处理违章、缴纳罚款后,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2. **对于现场处罚(简易程序)**:情况有所不同。交警当场开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后,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和《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原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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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和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具体途径:** 1. **行政复议**:应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将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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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这属于严重的程序违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对于吊销许可证等较重的行政处罚,当事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也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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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属于附带性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及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公民、法人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法律程序**:1. **附带性**:不能单独就文件提起诉讼,必须在起诉具体行政行为时一并提出。2. **审查范围**:主要审查文件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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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以材料不全为由“不予受理”是否合法,需视情况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其中第(四)项规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因此,合法的程序应当是:1. 如果材料不全,行政机关应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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