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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行为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认定无效。 法律责任承担上: 1. **对发包人**: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的,挂靠人(实际施工人)和被挂靠企业(出借资质方)应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折价补偿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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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有严格限制。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范围通常约定为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若工程量增加超出原合同图纸范围或属于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则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商业风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关于情势变更的规定(需非商业风险且导致明显不公)以及合同约定,承包人可要求调整。关键步骤:1. 确认工程量增加是否源于发包人指令或确认的设计变更;2. 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提交变更价款申请或索赔报告,并附上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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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不予支持,但涉及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安全的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该规定旨在防止发包人通过擅自使用规避验收义务,并获取不当利益。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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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不能,但存在例外。固定总价合同的核心风险分配是,承包人承担了价格波动的风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关于情势变更的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材料价格的正常波动属于商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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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方法确定。首先,看施工合同是否约定了变更估价的原则(如参照类似项目单价)。其次,若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可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承包人应注意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办理签证,固定变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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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条款的效力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并非绝对有效。所谓“背靠背”条款,通常指总包方以其获得业主付款作为其向分包方付款的前提。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审查该条款是否显失公平、总包方是否积极向业主主张权利、是否存在恶意阻碍付款条件成就等情形。如果总包方怠于向业主行使到期债权,损害分包方利益,法院可能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的规定,支持分包方的付款请求。因此,该条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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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最低保修期限为:1.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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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是不同概念:1. **缺陷责任期**: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满,发包人应返还质量保证金。2. **质量保修期**:是法定的或约定的承包人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不同部位保修期不同(如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防水工程为5年,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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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但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利息起算时间:对付款时间有约定的,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次日起算;约定不明或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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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处理不一,但主流观点倾向于不支持或部分支持。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财产处理的规定,管理费属于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当返还或折价补偿。对于转包、违法分包中的管理费,法院可能认为这是违法收益,不予支持,收缴非法所得。对于挂靠中的管理费,通常视为被挂靠单位出借资质的对价,因违法而无效,法院可能基于公平原则,考虑被挂靠单位是否实际提供了管理服务,若确有投入,可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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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当然对抗合同约定。财政评审是政府部门对使用财政资金项目的内部监督程序,其结论不能必然作为确定民事合同双方结算的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只有在合同明确约定“以财政评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的情况下,该结论才对双方有约束力。如果合同无此约定,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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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不予支持,但涉及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的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该规定旨在防止发包人通过擅自使用来规避验收义务,并默认其认可了工程的一般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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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拖延验收,承包人可采取以下步骤维护权益: 1. **履行催告程序**:承包人应正式向发包人发出书面催告函,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组织竣工验收。函件中应明确工程已具备验收条件、已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并设定一个合理的验收期限(可参考合同约定或行业惯例)。保留好送达证据。 2. **视为验收合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当事人对建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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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施工属于违法活动,对外法律责任承担需区分对内和对外关系。对内,挂靠人与被挂靠单位之间的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对外,根据《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工程款纠纷中,司法实践通常判决被挂靠单位(出借资质方)与挂靠人(实际施工人)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涉及对下游分包商、材料商的债务,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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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划分取决于合同约定和过错程度。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及通常的EPC合同范本(如FIDIC银皮书),业主有义务提供准确、充分的前期资料(如勘察报告、边界条件)。如果因业主提供的资料存在重大错误、遗漏导致设计失误和损失,且该错误是承包人在投标时无法合理发现的,业主应承担相应责任,承包人可以索赔工期和费用。但承包人也有审核业主资料的合理注意义务。如果承包人本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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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侵权,需根据具体使用方式判断,不能一概而论。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1. 构成商标侵权的情况:如果使用他人商标的行为,超出了为说明商品来源或特点所必需的范围,并可能导致相关公众混淆,则可能构成侵权。例如:(1)将他人知名商标置于自己商品标题的突出位置,而自己的品牌标识不明显,使消费者误认为该商品来源于商标权人或与其有关联。(2)在描述中虚假宣称自己是“某品牌授权”、“某品牌同款”等。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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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子商务法》和《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电商平台在一定条件下负有责任。平台适用“通知-删除”规则(避风港原则)。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二条,商标权人发现平台内侵权行为时,有权向平台发送通知,要求其采取必要措施(如删除、屏蔽、断开链接)。平台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转送平台内经营者,并根据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否则对损害的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平台知道或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权而未采取必要措施,则需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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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类保护”并非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通常指一个商标在所有45个商品和服务类别上都获得注册保护,或者其保护范围可以跨类阻止他人在不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实现方式主要有两种:1. **进行全类别注册**:这是最直接、最稳妥的方式。商标注册人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在全部45个类别上分别提交注册申请。这种方式成本较高,但权利稳定。2. **获得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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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显著性”(又称“区别性”)是指商标标识能够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特性,这是商标获得注册的基本条件(《商标法》第九条)。缺乏显著性的标志通常包括:1. 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如“苹果”用于水果);2. 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点的(如“纯净”用于矿泉水);3. 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如过于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如果申请被以此为由驳回,可以采取以下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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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后,不必慌张,可采取以下法律途径:1. **申请驳回复审**:这是最主要的救济途径。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复审时,可以提交书面理由和证据,论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或虽近似但已征得引证商标所有人同意,或引证商标权利状态不稳定(如已过期、被撤销、正在异议中)等。驳回复审的成功率因案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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