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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全体业主共有。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电梯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因此,物业公司或业委会利用电梯等公共区域发布广告所获得的收益,在扣除必要的管理、运营成本(如电费、维护费)后,剩余部分应属于全体业主的共同财产。这笔收益的用途,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应由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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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因此,如果借款时双方未约定利息,出借人在借款期内不能主张利息。但是,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出借人可以主张逾期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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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转为不定期租赁。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出租人收取租金的行为,即表明其同意承租人继续使用房屋。此时,原合同除租期条款变为不定期外,其他条款(如租金标准、维修责任等)一般继续适用。任何一方(房东或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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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需根据债务性质和用途认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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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要求其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法律依据:1.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2.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邻居安装空调外机的位置选择不当,产生的噪音、热风可能影响您的正常生活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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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继续居住直至原租赁合同期满。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意味着,即使房屋所有权人变更,新房东(买受人)也应当继续履行您与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您有权按原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租金居住到合同到期日。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房东出售房屋时,您作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房东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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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得人无权强制要求失主支付酬劳,但失主悬赏寻找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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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根据《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纪要》及以往司法解释精神,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应当以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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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无权单方提价。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物业服务收费调整需由业主共同决定(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双过半同意)。建议:1. 要求物业出示调价依据和业主大会决议;2. 未依法表决的,可向住建部门投诉;3. 联合业委会或业主共同维权;4. 拒交不合理费用,但需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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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保证人享有法定的追偿权。根据《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这意味着,保证人一旦向债权人履行了债务(全部或部分),就在相应范围内取代了原债权人的地位,获得了对债务人的追偿权。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偿还其代为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自支付之日起的利息。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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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但具体分割比例会考虑出资贡献、婚姻时长、家庭贡献等因素,并非绝对对半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在婚后通过加名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且因登记在双方名下,性质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观点认为,此种情况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对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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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租赁合同有效,但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中途反悔构成违约。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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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义务人获得抗辩权,可能导致权利人丧失胜诉权的法律制度。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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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依据侵权责任向楼上住户索赔。处理步骤如下:1. **证据固定**:立即对漏水现场、受损物品进行拍照和录像。必要时可请物业人员到场见证,出具情况说明。2. **原因查明与责任认定**:联系物业或专业机构查明漏水原因(如水管破裂、防水层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等损害相邻权利人权益的,应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除非楼上住户能证明损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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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您享有优先购买权。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新房主必须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至期满。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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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推定为一般保证。这是一个重要的法律变化。在《民法典》施行前,根据原《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但《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改变了这一规则,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最大区别在于,一般保证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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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视商品性质而定,并非所有商品都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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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不能简单以不满意为由拒交全部物业费。物业服务合同是双务合同,业主拒交物业费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存在严重瑕疵(如完全不履行安保、保洁等主要义务),导致合同根本目的无法实现,业主可以以此为由进行抗辩,但需要承担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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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无需立即搬走,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新房主必须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至到期。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房东出售房屋,您作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房东应在合理期限内(通常为15天)通知您,若其未通知或侵害您的优先购买权,您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无权主张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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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通常无需偿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主要有两种情形:1.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2.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债权人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需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用于个人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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