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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直接起诉已注销的公司。公司注销后,其法人资格终止。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您需要追究其清算组成员或未依法清算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如果公司在注销前未依法清算,导致您债权无法实现,您可以起诉清算组成员或有过错的股东,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关键在于证明对方注销程序存在违法之处。建议尽快收集公司注销信息及债权证据。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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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具体包括:1. 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2.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此外,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如免责条款、限责条款),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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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主张“买卖不破租赁”权利,无需立即搬走。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您的原租赁合同对新房东继续有效,您可以要求新房东继续履行该合同至租期届满。如果新房东强行要求您搬走,构成违约,您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搬家损失、差价等)。建议您立即向新房东出示租赁合同,并书面告知其“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同时,保存好租赁合...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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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时,承包人可以行使“履行抗辩权”停工。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了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在施工合同中,发包人按进度支付工程款与承包人继续施工,通常构成互负的、有先后顺序的债务。发包人拖延支付进度款,属于先履行一方违...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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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装修公司的行为可能构成根本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操作步骤:1. 固定证据:收集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工期延误的证据...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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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应区分情况应对:1. **如果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发包方以此为由拒付,可能构成违约。承包方可依据合同约定和《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要求发包方支付工程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 **如果工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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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建议您直接单方面拒付全部租金,这可能构成您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和第七百一十三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因维修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维修义务。因此,正确的做法是:1. 书面通知房东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2. 若房东拒不...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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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索赔,但需证明实际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守约方不能主张违约金,但可以主张赔偿实际损失。您需要收集证据证明因对方违约给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额外支出)和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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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生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签字或盖章”是选择关系,满足其一即可。条款中“签字盖章”的表述,在司法实践中通常理解为“签字或盖章”,除非合同特别注明“须同时签字并盖章后方生效”。因此,对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经办人的签字,一般即可使合同成立并生效,对公司产生约束力。为规避风险,建议:1. 尽量要求对方既签字也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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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时,承包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或“不安抗辩权”而停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发包人支付进度款是先履行义务,其不支付,承包人可以拒绝后续的施工义务(即停工)。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发包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等情形,可能丧失履约能力,承包人可以中止履行(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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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权拒绝提前搬走,并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至租期届满。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确立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新房主必须承接原租赁合同,您有权按原条件居住到期。房东卖房前有通知义务。您的保障措施:1. 明确书面告知房东和潜在买受人“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及您的租期。2. 在同等条件下,您作为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民法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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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要由越权的受托人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与受托人交易的第三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因此:1. 对于委托人:受托人越权行为造成的损失,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赔偿。2. 对于第三方:如果第三方是善意的(不知受托人越权),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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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实务中,建议您首先向对方发出书面催告函,明确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如15-30天)履行义务,并保留好催告证据。若对方逾期仍不履行,您可向其发送解除合同通知书,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解除合同后,您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即可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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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较为复杂:1. 对于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2. 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3. 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如果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则依据上述规则确定。建议在起诉前明确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选择其中一个对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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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超过法律保护上限的利息部分,债务人无需偿还,已支付的可以要求返还或冲抵本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部分除外。这意味着,司法保护的上限是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四倍。对于超出此限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如果债务人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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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约定的材料品牌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同等品质”的辩解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或事后经您同意,否则不能单方认定。您可以:1. 要求其按合同约定更换为指定品牌材料;2. 若其拒绝,您可以自行委托第三方鉴定材料品质差异,并据此要求其赔偿差价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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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构成情势变更,但适用条件严格。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原材料价格暴涨是否属于“无法预见的商业风险”是争议焦点。通常,短期内市场价格正常波动属于商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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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某品牌或同等档次”属于约定不明,易引发争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业主可以主张装修公司使用的材料在价格、性能、市场认可度上均无法与原定品牌“同等档次”。维权步骤:1. 收集证据:合同、材料清单、现场照片、所使用廉价材料的品牌型号及市场价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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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您可以先向卖方发出书面催告函,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过户义务。若催告后仍不履行,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并可以同时主张其承担逾期履行的违约金或赔偿您的损失(如房价上涨的差价、额外的租房费用等)。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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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构成“不定期租赁”。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通常为提前通知)。出租人收取租金的行为视为同意继续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除期限外,一般参照原合同。建议出租人或承租人若希望确定新的租期或条件,应尽快签订新的书面租赁合同,以明确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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