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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正当程序原则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规定,行政机关作出不利决定前必须保障当事人的以下核心程序权利:1. 知情权: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2. 陈述权和申辩权:听取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与申辩,对其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成立的应予采纳。3. 听证权: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如较大数额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告知并应申请组织听证,让当事人质证辩论。4. 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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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行政机关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较重的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程序上,当事人应在被告知后五日内提出听证要求;行政机关应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时间、地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公开举行;当事人可亲自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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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的两种不同行政行为,主要区别如下:1. **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如查封、扣押、冻结)。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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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及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这意味着:1. **不能单独起诉**:不能直接就一个抽象的规范性文件向法院提起诉讼。2. **可以附带审查**:必须在起诉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如依据该文件作出的处罚、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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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对该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申请。但需要注意:1. **范围**:可以提出审查的是上述“规定”,即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对于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不能直接申请审查,但复议机关可以依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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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的合并执行,是指一个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具体操作是:公安机关对每个违法行为分别作出拘留决定,然后将各拘留期限相加,但总和不得超过20日。例如,甲因盗窃被处拘留10日,因殴打他人被处拘留15日,合并执行时,总和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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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这类诉讼属于“行政协议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及《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意味着:1. **可诉性**:行政机关不履行行政协议,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2. **诉讼请求**:您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行政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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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管辖法院确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1. 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国务院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等。2. 地域管辖(一般规则):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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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这两种主要的法律救济途径外,公民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寻求救济:(1)**行政申诉**:向该行政机关或其上一级机关、监察机关提出申诉,反映问题。(2)**信访**:依据《信访工作条例》,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请求处理。(3)**行政调解**:对于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引发的民事纠纷,或部分行政争议(如涉及行政赔偿、补偿),可以申请行政机关进行调解。(4)**申请行政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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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退款,但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年龄判断。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网络游戏大额充值,明显超出了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范畴(如小额购买道具),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家长(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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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主人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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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是《民法典》新增的法定形式,有效,但必须符合法定要件。1. **打印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2. **录音录像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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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需注意保证方式。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1. **连带责任保证**: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还款,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无需先起诉债务人。2. **一般保证**: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必须首先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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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向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即整栋楼或特定区域的业主/住户)主张补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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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通常可以反悔(撤销赠与)。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因此,对于一般的动产赠与(如画、电器等),在您实际将画交付给朋友之前,赠与合同虽然成立(口头承诺也构成合同),但您作为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可以随时反悔,且无需承担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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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时可以退房。主要依据是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1. **合同约定**:首先查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条款。通常合同会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如60日或90日),购房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2. **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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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失主发布的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您完成指定行为(归还手机),即与失主之间成立合同关系,其必须按承诺履行支付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第四百九十九条: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法律分析**: 1. **悬赏广告的性质**:法律上将悬赏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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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具体责任类型取决于合同约定。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这是《民法典》的重大变化(原《担保法》规定约定不明推定为连带责任)。一般保证:债权人必须先向债务人(您朋友)提起诉讼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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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保证人享有法定的追偿权。根据《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这意味着,保证人一旦向债权人履行了债务(全部或部分),就在相应范围内取代了原债权人的地位,获得了对债务人的追偿权。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偿还其代为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自支付之日起的利息。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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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不再履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六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因此,对于公益捐赠承诺,虽然原则上不可任意撤销,但如果出现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的法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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