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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合同”又称“阴阳合同”,指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通常“白合同”是经招标备案的中标合同,“黑合同”是实际履行的私下协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认定与结算规则如下:1. **必须招标的工程**: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当事人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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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可依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向发包人主张工期顺延及相应的损失赔偿。首先,承包人应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通常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持续提交索赔报告)提出工期索赔,并收集证据,如图纸延误通知、指令变更记录、甲供材延迟证明、监理例会纪要等。可主张的损失包括:1. 停工、窝工损失(人工、机械台班停滞费);2. 管理费增加;3. 材料价格上涨差价(若延误期间遇价格大幅上涨);4. 赶工费用(如需按原竣...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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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对其效力认定存在分歧,但倾向于在特定条件下认可其效力,同时对其适用进行严格限制。“背靠背”条款指总包方约定在收到业主付款后,再向分包方支付相应款项。其有效性取决于:1. 条款是否明确、无歧义;2. 总包方是否积极向业主主张权利,若因总包方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导致业主未付款,该条款不能成为其拒付分包款的抗辩理由;3. 不能无限期拖延,若业主支付已无合理可能或期限过长,法院可能基于公平原则支持分...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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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不能随意调整,但在价格波动超出正常商业风险范围,导致合同基础发生重大变化,继续履行显失公平时,承包人可依据情势变更原则请求调整。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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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实务操作中,申请人应注意:第一,务必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延续申请;第二,确保自...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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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人(被侵害人)如果认为派出所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处理不当,未依法予以处罚,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监督和救济:首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于殴打他人、故意伤害等违法行为,即使情节较轻,如果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条件,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处罚决定,调解只是可选择的处理方式之一,且必须基于双方自愿。派出所仅以调解结案而不处罚,需要符合“情节特别轻微”且“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等条件。如果报...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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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镇政府作出的土地征收补偿决定不服,通常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无需先申请行政复议。我国行政诉讼原则上实行“自由选择主义”,即当事人对行政行为不服,可以选择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也可以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复议前置”的情况是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并未设定行政复...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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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协议(又称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如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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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当事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并未规定复议前置。因此,您享有选择权,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无需先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强制措施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行政强制措施具有临时性和紧急性,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危害发生或控制危险扩大。如果您认为该措施违法(...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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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主持下达成的行政调解协议,其本身不具有直接的法律强制执行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精神,行政调解行为不具有强制力,一般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调解协议的性质更接近于民事合同。如果一方当事人反悔不履行,另一方不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调解协议。解决途径通常有:1. **就原争议事项,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原争议属于民事纠纷)。2. ...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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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与吊销性质不同。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行政机关可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包括:1.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许可;2. 超越法定职权作出许可;3. 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许可;4. 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予以许可;5. 依法可以撤销的其他情形。若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应当予以撤销,且被许可人基于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撤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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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经生效(如已过复议和诉讼期限,或当事人未提起)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仍可能通过以下途径寻求救济:1. 申诉信访:向作出处罚的行政机关或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提出申诉,反映问题。但这并非法定救济程序,不必然启动重新审查。2. 申请再审:如果该处罚决定是通过行政诉讼判决维持的,当事人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但需符合法定的再审条件(如原判决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等)。3. 检...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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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以“情况紧急”为由实施即时强制,有严格的法律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四十四条:1. **适用前提**:必须是在“情况紧急”时,为防止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或为执行上级决定、命令,需要“立即实施”强制措施的情况。例如,建筑物属于正在发生的重大安全隐患(如危房即将倒塌危及公共安全)。2. **程序要求**:即使情况紧急,也应遵循基本程序:出示执法证...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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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全体业主共有。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电梯属于业主的共有部分,其广告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作为服务提供者,可以代为管理和收取该收益,但无权擅自支配或占为己有。收益的分配和使用应由业主共同决定,通常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抵扣物业费或用于小区公共建设等。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定期公示公共...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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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后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为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同时,《民法典》取消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因此,判断顺序是:首先确认每份遗嘱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要求(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遗嘱均有特定要件)。只要符合要件,均为有效。然后,比较遗嘱设立的时间,以设立时间最后的有效遗嘱为准。例如,老人先后立有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如果公证遗嘱...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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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必须等交警到场,但建议在无法协商一致或符合特定情形时报警处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这就是“快处快赔”机制。具体操作:1. **可自行协商(私了)**:如果责任明确(如追尾),双方对事实和责任无争议,可以拍照或录像固定现场证据(全景、碰撞部位、车牌号、道路标线等),然后迅速将车移至不妨...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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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关键看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不知情的一方可能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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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后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为准。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后,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这废止了原《继承法》中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 **规则解析**: 1. **效力判定顺序**:在数份遗嘱均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即符合《民法典》关于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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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母未明确表示的情况下,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通常需要结合证据和具体情况判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原则上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近年来,也有判例在父母一方主张为借款并提供借条等证据时,支持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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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区别在于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和顺序不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第六百八十七条:1. **一般保证**: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必须首先向主债务人(借款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2. **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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