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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里的“重大疾病”通常指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如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具体范围在司法实践中由法官根据疾病严重程度、对婚姻生活的影响等裁量。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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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原则上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这一行为,通常被推定为父母有赠与给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离婚分割时,该房产作为共同财产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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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属于“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司法实践中,如果配偶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通常指较长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缓),其犯罪行为本身对家庭和配偶造成严重伤害,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犯罪性质、刑期长短、对家庭的影响以及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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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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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应对措施:1. **诉前证据保全**: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迹象(如突然大额转账、低价出售房产、注销公司等),应立即收集银行流水、交易合同、聊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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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一方父母全资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属于该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若父母只支付了首付,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则房产仍归登记方个人所有,但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需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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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这是《民法典》新增的可撤销婚姻情形之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里的“重大疾病”通常指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或对婚姻生活有重大影响的疾病,具体范围司法实践中由法院根据个案认定,可能包括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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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区分收益性质。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而言:(1)天然孳息(如果树结的果实)和法定孳息(如银行存款利息、未经共同管理的房屋租金),原则上仍为个人财产。(2)自然增值(如婚前房屋因市场行情上涨而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3)主动投资收益(如用婚前存款在婚后进行炒股、理财、经营公司等主动管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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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这种情况在法律上通常涉及欺诈性抚养和亲子关系否认。 **法律依据与权利**: 1. **要求赔偿(返还抚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男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非亲生子女进行了抚养,其行为构成“欺诈性抚养”。这侵害了男方的财产权和人格权(知情权、生育权)。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其已支付的抚养费。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因女方存在“与他人同居”或“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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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区分收益的性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1. **自然增值**(如婚前个人房产因市场行情上涨带来的增值)属于个人财产。2. **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如果树结果,法定孳息如银行存款利息、未经共同管理的房屋租金)原则上也属于个人财产。但需注意,如果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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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身出户”并非法律术语,通常指在离婚时一方放弃分割任何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中关于“净身出户”的约定是否有效,需要具体分析:1. **基于自愿原则**:如果该约定是双方在平等、自愿、无欺诈、胁迫的情况下达成的,是双方对共同财产处分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则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2. **可能存在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如果一方是在被胁迫、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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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暴,应立刻采取以下步骤:1. **立即报警**:拨打110,要求警方出警制止暴力,并务必索取《报警回执》,要求制作《询问笔录》,情节严重的可要求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这是最核心的证据。2. **及时就医**:前往医院治疗,保存所有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并请医生详细记录伤情和成因。3. **收集证据**:包括伤情照片、视频;施暴者写的保证书、悔过书;证人证言;家暴现场的物证(如毁坏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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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请求撤销婚姻。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新增的可撤销婚姻情形。该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关键要点**:1. **“重大疾病”的范围**:法律未明确列举,司法实践中通常参照《母婴保健法》等相关规定,包括严重的遗传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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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如果直接抚养方无正当理由阻挠探视,另一方可以:1. 首先进行沟通协商,或通过基层组织调解;2. 协商调解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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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典型的“婚前首付、婚后还贷”房产分割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处理方式如下: 1. **房产归属**:该房产属于婚前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房产登记也通常在其个人名下。 2. **补偿计算**: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计算公式(参考)**: 补偿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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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权利主要包括:被抚养教育权、继承权等。如果生父或生母不承认亲子关系,另一方或子女本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在诉讼中,可以提供必要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证人证言等),对方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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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的法定权利,也是子女获得父母双方关爱的需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行使方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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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务劳动补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确立的制度。指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主张此权利需满足两个条件:1. **一方在婚姻中负担了显著较多的家庭义务**;2. **在离婚时提出**。补偿的数额由法院综合考虑家务劳动的时间、强度、对另一方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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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列举了应准予离婚的具体情形,是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主要依据:1. 重婚或与他人同居;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一方被宣告失踪、一方被判长期徒刑等)。此外,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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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原则上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视为父母明确表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对父母出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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