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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加入**(并存的债务承担),指第三人(加入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与原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向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与保证担保的主要区别**:1. **法律地位不同**:债务加入中,加入人成为新的共同债务人,是主债务人之一;保证人是主债务关系之外的从债务人。2. **责任性质不同**:债务加入人承担的是直接的、第一顺位的清偿责任,无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人享...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 第一顺序: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 第二顺序: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 第三顺序: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
可以,但有严格条件和保障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 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2. 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3. 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
债务转让必须经过债权人同意。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如果债务人未经您同意,私自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该转让行为对您不发生法律效力,您仍有权向原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转让不同于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即可),因为新债务人的履约能力、信用状况直接关系到债权能否实现...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和第六百八十二条,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例如,如果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仍提供担保,则需按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通常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如果担保人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因此,担保效力依附于主合同。担保人...
针对生效判决,您可以尝试以下法律途径:1. **申请再审**: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如果您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或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或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等法定情形,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2. **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如果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或者再审判决仍有明显错误,您可以向同级或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3. **执行和解*...
**很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面临败诉风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借条明确写有还款日期,自该日期届满次日起算三年。在此期间,若债权人从未主张权利(且无法定中止、中断事由),则三年期满后,诉讼时效届满。此时债权人起诉,若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经法院查明无中止、中断情形,债权人将丧失胜诉权,法院将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补救措施**:1. 尝试与债务人联系,通过其同...
债务人失踪不影响债权人主张权利。具体途径如下:1. **直接起诉**:债权人可向债务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可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公告期通常为30日),并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取得生效判决后,可申请强制执行。若债务人名下无财产,可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2. **申请宣告失踪**:根据《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包括债权人)可向人...
可以起诉,但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后,债权人将丧失胜诉权,法院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补救办法在于重新确认债务,使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1. **债务人同意履行**:获得债务人重新出具的还款计划、承诺书,或部分还款的凭证。2. **债权人主张权利**:通过可证明的方式(如快递催收函、有明确催收内容的短信/邮件/微信记录...
欠条和借条都是债权凭证,但法律基础不同。借条证明的是借贷合同关系,直接表明借款事实。欠条证明的是欠款关系,其形成原因多样,如买卖、劳务、损害赔偿等,不一定是借贷。在诉讼中,持借条起诉只需陈述借款事实即可;持欠条起诉,还需向法庭陈述欠款形成的事实经过,若对方否认,则需进一步举证。书写时均需注意:1. 标题明确写“借条”或“欠条”;2. 写明出借人/债权人、借款人/债务人全名及身份证号;3. 金额用大...
债务人失踪不影响起诉。起诉需要明确的被告,即其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即使下落不明,只要身份信息明确,法院应予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之后法院可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胜诉后,若债务人仍无财产可供执行,可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财产后恢复执行。同时,可尝试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由其财产代...
如果借款合同仅约定了逾期利息,一般按逾期利息主张,不能再同时主张违约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合同只约定了借期内利率而未约定逾期利率,出...
这是两个不同概念:1. **执行难**:指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但因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逃避规避执行、有关部门干预等原因,导致法院无法及时执行到位。2. **执行不能**:指法院已穷尽一切执行措施,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无法处置,客观上不具备执行条件,案件无法执行到位。例如债务人确无财产、公司破产无剩余财产等。遇到“执行不能”,法院会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债务应由借款人的遗产继承人在其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具体操作:1. 债权人应向借款人的遗产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等)主张权利。2. 继承人需用遗产(如房产、存款等)...
原则上不能,但存在例外情形。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在股东已履行出资义务且不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的情况下,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索股东个人财产。但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常见情形包...
原则上不需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共债共签”,或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者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婚前一方所负的个人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例如,婚前借款用于购买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并登记在双方名下)。举证责任在债权人一方。因此,配偶一方无需对另一方的婚前个人债...
有区别。借条直接证明借贷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此前经济往来(如买卖、劳务、损害赔偿等)进行结算后形成的债权凭证,其背后基础法律关系多样。在诉讼中,持借条起诉一般只需证明款项交付;持欠条起诉,可能需对欠款形成的基础法律关系进行举证。书写欠条注意事项:1. 标题明确写“欠条”;2. 写明欠款人、债权人全名及身份证号;3. 清晰表述欠款原因(如“因购买货物未付清货款”)、金额(大小写)、支付方式;4...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满足严格条件,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1.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且已到期。2.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如担保物权),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 “怠于行使”主要指债务人未以诉讼或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3. 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如基于抚养、赡养关系的债权,人身损害赔偿债权等)。行使方式:债权...
这是两种性质不同的保证方式,区别重大:1. **一般保证**: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必须首先就主合同纠纷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才能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责任。2. **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也可以直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无需...
这属于劳动纠纷,应优先走劳动仲裁程序。项目奖金如果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或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劳动报酬组成部分,其支付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范畴。不能因为公司声称“亏损”而免除支付义务,亏损并非法定的免责事由。步骤:1. 收集证据:劳动合同、薪酬制度、奖金计算办法、证明应得奖金的绩效文件、沟通记录等。2. 向公司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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