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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不能随意调整,但存在例外情形。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主要由承包人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关于情势变更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的相关精神,在以下情况可能调整:1. 发包人提出设计变更或新增工程范围,超出原合同约定范围;2. 发生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如极端异常地质条件),继续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承包人需承担严格的举证责任,证明变更或情势的存在及其影响。建议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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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调整。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范围通常约定为合同签订时的图纸和工程量。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关于情势变更及合同变更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领域的惯例,因发包人原因(如设计变更、提高标准)导致工程量实质性增加的,超出原合同约定风险范围的,承包人有权请求追加价款。承包人需注意:1. 合同中应明确变更签证程序;2. 及时就变更事项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确认(工程签证单);3. 保留好变更图纸、联系单、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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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以中标备案的“白合同”为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规定旨在维护招投标市场的秩序。但需注意,如果合同实质性内容因设计变更、规划调整等客观原因发生变更,且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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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由发包人承担。法律依据:1. **《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图纸是核心的“技术资料”。2. **《建筑法》第五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但前提是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若图纸错误是发包人(或设计单位)原因,承包人按图施工导致的返工,不属于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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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一概而论,需根据质量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判断。1. **一般质量瑕疵**:如果仅是轻微的质量问题(如墙面细小裂纹),发包人无权拒付全部尾款。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一条,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发包人应支付工程款,但可要求承包人修复、扣减修复费用或主张减少价款。2. **严重质量问题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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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由发包人承担。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地下文物或不可预见的障碍物属于发包人应提供的施工场地条件问题。同时,依据《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发现文物需保护现场并报告,由此导致的停工损失一般由建设单位(发包人)承担。合同范本(如GF-2017-0201)中也通常约定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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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主要在于分包的内容和合法性。1. **劳务分包**:指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完成。法律允许(《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2. **工程转包**:指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给他人。法律明确禁止(《建筑法》第二十八条)。3. **违法分包**:包括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单位、将主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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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施工签订的合同依法无效。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的合同无效。法律责任:1. 对发包人,可参照无效合同处理,工程合格则支付折价补偿款。2. 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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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金返还期限由合同约定,但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具体返还:1. 合同约定返还期限和比例。2. 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可参照上述管理办法,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可请求返还。发包人逾期返还的,构成违约,承包人有权要求其返还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计算标准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可参照同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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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由发包人承担。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图纸是重要的技术资料,其错误属于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要求,由此导致的返工费用、工期延误等损失,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索赔。但承包人若在发现图纸错误后未及时通知发包人,可能需对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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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依据,但通常需要履行通知程序。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先履行抗辩权)及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并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实践中,承包人停工前一般应发出书面催告通知,给予合理宽限期,以避免被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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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视情况而定。固定总价合同通常风险由承包人承担,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关于情势变更的规定,以及工程实践,在以下情况可能调整:1. 发包人提出设计变更或新增工程范围,超出原合同约定范围。2. 工程量清单漏项、错项,且非承包人原因造成。3. 遭遇不可预见的重大市场材料价格暴涨等情势变更情形。承包人需在合同中约定调价机制,或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就变更事项签证确认。发生争议时,可申请工程造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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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通常由业主(发包人)承担。在EPC模式下,业主有义务提供准确、完整的基础资料(如地质勘察报告、边界条件、技术标准等)。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及合同示范文本,因业主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错误、遗漏导致设计文件需要修改的,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业主承担。总承包单位在接收资料时应进行合理审查,若存在明显错误而未提出,可能承担相应责任。实务中,合同应明确业主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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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需视情况与招标人协商处理。联合体投标是基于各成员方的共同资质和能力。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若一方退出或丧失关键资质,可能导致联合体不再满足中标时的资格条件,构成根本违约。另一方不能单方面继续履行。正确的做法是:及时通知招标人,协商解决方案,如经招标人同意,由符合条件的另一方或新引入的合格方承接全部工作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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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承包人能够证明设计变更系发包人要求或同意,且实际完成了新增工程,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或签约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承包人应注意收集发包人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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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第二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承包人应注意收集和保存设计变更的指令、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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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设计变更属于合同变更。如果变更导致实际工程量减少或取消了部分工程内容,根据公平原则和合同约定(如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发包人有权要求相应核减合同价款。核减金额应基于变更部分的原合同单价或双方协商的新单价计算。承包人应配合办理变更签证,明确变更内容及费用调整方式。若承包人已完成部分工作但被取消,可就已完部分主张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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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以中标备案的“白合同”为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即“黑白合同”或“阴阳合同”规则,旨在维护招投标市场的公平。但若中标合同无效,或工程范围、设计等发生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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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属于违法分包。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违法分包导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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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予支持,但涉及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的除外。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及《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此举旨在平衡双方利益,防止发包人通过擅自使用规避验收义务。发包人应严格履行验收程序,否则将丧失对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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