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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调整。固定总价合同并非绝对“一口价”,其价格固定范围是针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和范围。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关于情势变更的规定及建设工程领域的交易习惯,若因发包人原因(如设计变更、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工程范围)导致工程量实质性增加,超出了订立合同时双方可预见的风险范围,承包人有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承包人应注意:1. 保留好发包人发出的变更指令、图纸会审纪要、工程联系单等书面证据。2. 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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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约定无效。工程质量保修期属于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期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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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应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这属于典型的专家责任。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典》第八百条,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责任性质为违约责任(基于设计合同)或侵权责任(侵害发包人财产权),发包人可选择其一主张。赔偿范围包括:1. 直接损失:如因设计错误导致的工程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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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可采取多种法律手段推动进程:1. 书面催告:正式发函要求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组织竣工验收,明确告知逾期不组织的法律后果(如视为验收合格、风险转移等)。2. 提交竣工报告:确保已按合同约定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报告和资料,并保留送达证据。3. 申请单方验收:部分合同范本(如FIDIC条款)或地方法规允许在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拖延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但国内实践较复杂,需谨慎。4. 提起诉讼或仲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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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合同无效。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及《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以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人在起诉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的除外。未取得规划许可意味着项目本身不合法,在此基础上的施工合同因标的违法而无效。承包人签约前应审查发包人的“四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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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有权停工,但需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实务中,承包人行使停工权需注意以下风险:1. **合同依据**:首先审查施工合同是否明确约定了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时承包人的停工权。2. **履行催告程序**:在停工前,应向发包人发出书面催告函,给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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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由发包人承担。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场地,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地下文物或隐蔽障碍物属于发包人应提供的施工场地条件中的不可预见的障碍。具体处理:1. **费用**:处理文物、移除障碍物所发生的费用(如保护费、停工费、措施费)一般由发包人承担。2. **工期**:因此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3. **程序**:承包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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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合同是否有明确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这种“逾期视为认可”的效力来源于双方合同的特别约定,而非法律的直接规定。如果合同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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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需根据具体情况区分抗辩与反诉。1. 抗辩(抵销):如果工程质量问题属于承包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且该义务与支付工程款义务具有对价关系(如修复义务),发包人可在应付工程款范围内主张抵销。例如,局部质量瑕疵的修复费用。2. 反诉:如果工程质量问题严重,如主体结构不合格或需整体返修,造成的损失可能超过工程款本身,发包人应提起反诉,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赔偿损失等。发包人需就质量问题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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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区别在于分包的内容和对象的合法性。1. **劳务分包**:指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完成。法律允许劳务分包,但禁止再分包。2. **工程转包**:指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给第三人。转包被法律明文禁止。3. **违法分包**:包括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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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属于违法分包中的严重情形。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违法分包行为包括:“(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将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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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和《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的精神,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属于不可预见的、非因承包人过错导致的情况。处理原则如下: 1. **立即保护现场并报告**:承包人应立即停止该区域的施工,保护现场,并在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发包人也有义务协助。 2. **工期和费用处理**:因此导致的工期延误,承包人有权要求顺延工期。所产生的费用(如停工、看护、配合考古发掘等费用)以及可能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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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期限为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该期限为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逾期未行使则权利消灭。“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通常理解为合同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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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此时合同尚未正式成立(《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但招标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中标人有权要求:1. 返还投标保证金(若已提交);2. 赔偿损失,包括为准备签订及履行合同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如人员工资、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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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则可以视为认可。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若合同无此明确约定,则不能直接视为认可。因此,承包人在订立合同时应争取加入此类“逾期答复视为认可”的条款,并在提交结算文件时采用可以证明发包人签收的方式(如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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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商或设备出租方可选择向挂靠人(实际施工人)或被挂靠单位(出借资质的建筑企业)主张权利,或要求二者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主要基于合同相对性和表见代理。1.如果合同是以被挂靠单位名义签订,且材料商/出租方有理由相信挂靠人代表被挂靠单位(如使用被挂靠单位公章、项目章、授权委托书),则构成表见代理(《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被挂靠单位应承担合同责任。2.如果合同直接与挂靠人签订,则挂靠人是直接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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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不能。支付工程款与开具发票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义务。支付工程款是合同的主要义务,而开具发票是基于税法规定产生的附随义务或从给付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关于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抗辩权主要针对对价义务。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先开票后付款”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即付款义务的履行条件),否则发包人以未开发票为由拒付工程款,一般难以得到法院支持。法院通常会判决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同时判决承包人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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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发包人)可采取以下步骤: 1. **书面通知**:首先向施工单位发出书面《维修通知函》,明确质量问题部位、情况、依据的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并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如7-15天)履行保修义务。保留送达证据。 2. **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若施工单位逾期不维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及合同约定,建设单位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因维修造成的其他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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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划分主要依据过错原则和合同约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及工程实践: 1. **发包人(甲方)责任**:对由其提供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负责。如果甲供材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发包人应承担主要责任,赔偿承包人因此产生的返工、修理、停工、窝工等损失,并顺延工期。 2. **承包人责任**:负有检验义务。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承包人应对进场的甲供材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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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靠背”支付条款原则上有效,但其效力受到严格限制。该条款是总包方转移业主支付风险的常见约定。法院在认定其效力时,会审查其是否违反公平原则或属于格式条款。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第五百零六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实务中,总包方不能滥用该条款,必须积极向业主主张工程款。若总包方怠于行使权利或业主支付条件已成就但总包方无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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