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709 条问答
公司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司为他人(包括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具体程序如下:1. 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2. 前述股东或者受前述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该担保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旨在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

公司法
172 0

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这意味着法定代表人的人选范围是法定的,但具体由谁担任,属于公司章程自治范畴。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下:1. **内部决策**: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有权机构(通常是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例如,若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则需先选举新的董事长。2. **修改章程(如需)**...

公司法
172 0

董事会决议的效力取决于瑕疵的严重程度。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四条,可分为:1. **决议不成立**:如果会议未召开,或虽召开但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或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表决权不符合法律/章程规定,则决议自始不成立。未通知部分董事参会,可能导致出席会议的董事不符合章程规定人数,可能构成决议不成立。2. **可撤销**:如果召集程...

公司法
171 0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股东会决议效力问题分为无效和可撤销两种情形。决议无效的情形(自始无效):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决议剥夺股东法定权利、违法分配利润、从事非法经营等。决议可撤销的情形(需股东起诉):1. 召集程序违法:如未提前通知、通知方式不合规。2. 表决方式违法:如未达法定或章程规定的表决比例。3. 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实...

公司法
171 0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股份有限公司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除第(四)项外,其他情形均需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法
171 0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公司法
171 0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包括未按期足额缴纳、非货币财产出资估价过高)需承担以下责任:1)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八条)。2)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3)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

公司法
170 0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组成:1.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组成;2. 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的主要职权和职责(《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一百八十五条):1. **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 **通知、公告债权人**;3.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

公司法
169 0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 召集股东会会议,执行股东会决议;2.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及弥补亏损方案、增减注册资本及发行债券方案、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方案;4.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5. 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并根据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6...

公司法
169 0

高管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公司法》下的管理者,也是《劳动合同法》下的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高管适用劳动合同法,但权利可能受限:1. 加班费、工时等规定可能因工作性质而不完全适用;2. 解雇保护不同:若高管严重违反章程或失职,公司可依《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解聘,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若因普通违纪解雇,仍需遵守劳动合同法。建议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职责、薪酬及解聘条件,并区分公司法与劳动法...

公司法
167 0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解散后(除合并、分立外),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 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 通知、公告债权人;3.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 清缴所...

公司法
166 0

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取决于其是否履行了法定的内部决策程序。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及《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 1. **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且该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 **为他人(非股东或实控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担保总额...

公司法
165 0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又称“刺破公司面纱”,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为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法院可以否定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责令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常见的适用情形包括:1. 人格混同(如财产、业务、人员、住所等与股东严重不分);2. 过度支...

公司法
165 0

股东责任一般以出资为限,但例外情形需负责:1. 若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通常不直接对公司行为担责,除非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如人格混同)导致违法行为,适用《公司法》第二十条的法人人格否认;2. 若股东兼任董事或高管,并直接决策或实施违法行为,可能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3. 在特定领域(如环保法),若股东明知违法仍提供资金或指示,可能被追究连带责任。实务中,股东应通过合规监督降低风险,避免财产混同或过度控制...

公司法
165 0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公司设立阶段的发起人(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认购出资或股份并承担筹办事务的人)需承担以下责任:1. 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公司成立后由公司承担)。2. 公司因故未成立,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3. 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因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

公司法
164 0

自然人股东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等规定,股份制企业(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用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用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转增资...

公司法
164 0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具体流程和期限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及《公司法司法解释四》规定:1. **书面通知**:转让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通知中应包含转让股权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等同等条件。2. **答复期限**: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

公司法
163 0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九条、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的聘任和解聘权属于董事会。具体程序:1. **聘任**: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根据董事长的提名(或由章程规定其他提名方式)决定聘任经理;经理提名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由董事会决定聘任。2. **解聘**:董事会可以决议解聘任何高级管理人员,无需特定理由,除非聘任合同另有约定。这体现了董事会对经理层的...

公司法
163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程序如下**: 1. **董事会制定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增资的具体方案。 2. **股东会决议**:增资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法》第四十三条)。决议内容应包括增资数额、各股东(或外部投资者)认缴...

公司法
163 0

“刺破公司面纱”又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为保护债权人利益,法院可以否定公司的独立法人人格,判令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常见的适用情形包括:1. **人格混同**:公司与股东在财产、业务、人员、场所等方面高度混同,无法区分。2....

公司法
163 0
免责声明

服务生成的所有内容均由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其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不能代表我们的态度和观点。本系统提供的计算结果、问答内容、案例参考等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具体以司法机关/行政部门核定为准。如需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