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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担保效力需分情况讨论。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须依章程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若董事越权担保:1. 相对人善意的(即已审查决议文件),担保有效,公司承担责任后可向董事追偿;2. 相对人恶意的(如明知无决议),担保可能无效。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外,代表行为有效。实务中,债权人需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公司可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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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若章程规定需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而股东失联导致决议无法形成,可采取以下步骤:1. 尝试多种方式联系失联股东并保留证据;2. 若确无法联系,可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五条,通过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股东会决议有效,前提是决议内容不违反法律且符合公司利益;3. 建议修改章程,将一致同意条款调整为多数决,避免类似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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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如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等通常不可)。对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特殊要求:1. 评估作价:必须进行评估,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作价。评估结果需经全体股东确认。2. 权属清晰:出资人应保证对该财产享有合法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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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此即“自我交易”的规制。该规定并非绝对禁止,而是设置了批准程序。程序要求:1. 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2. 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在有限责任公司,通常需要股东会同意;在股份有限公司,可能需要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依章程而定)。经过合法程序批准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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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包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将面临多重法律后果:1. **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责任**: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八条)。2. **股东权利受限**:公司可根据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合理限制(《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六条)。3. **失权可能**: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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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当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法定分配条件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时,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实务建议: 1. 首先查阅公司章程对分红的具体规定; 2. 收集公司连续盈利的财务证据(如审计报告); 3. 在股东会上对不分红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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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董事会决议的效力存在重大瑕疵,可能被认定为不成立或可撤销。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八条及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通知全体董事,章程另有规定或全体董事另有约定的除外。未履行通知程序,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法律依据与应对措施: 1. 决议效力认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五条,会议召集程序严重违反法律或章程,可主张决议不成立。 2. 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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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俗称“限高”)本身并不直接导致法定代表人资格的自动丧失。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其任职资格主要受公司章程和内部决议约束。 然而,这会产生严重的实务障碍和潜在风险: 1. 履行职务困难:法定代表人在对外签约、办理工商、银行、税务等事宜时经常需要出差、乘坐飞机高铁等,限高令会直接阻碍这些职务行为,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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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取决于其决策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1. 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且该关联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2. 为他人(非关联方)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章程未规定的,通常理解为董事会可决定。关于未经程序担保的效力,《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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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有限责任公司(LLC)还是股份有限公司(Joint Stock Co.)需根据创业阶段、规模、融资需求和治理结构决定。主要区别如下:1. 设立门槛与成本:LLC门槛低,股东2-50人,设立程序简单,成本较低;股份公司要求发起人2-200人,注册资本通常更高,设立程序复杂。2. 股权转让:LLC股权转让受限制(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等),人合性强;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自由(但发起人、董监高有禁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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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除董事职务是股东会的法定职权之一,不以公司盈亏或董事任期未满为限制。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五条,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程序如下:1. 提案:由符合资格的股东(如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或董事会提出罢免议案。2. 召集与通知:依法召开股东会,并在会议通知中明确列入该罢免议案。3. 表决:该事项属于普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章程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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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人格否认”,又称“刺破公司面纱”,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为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否定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判令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适用情形通常包括:1. **人格混同**:公司与股东在财产、业务、人员、住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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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以下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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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理的职权是法定与章定相结合。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法定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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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公司监事在特定情况下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及第一百五十一条,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监事会/监事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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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六条对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进行了列举式划分。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执行机构。必须由股东会决定的事项(法定职权)主要包括: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董事会制定方案);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其报酬;3. 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4. 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5.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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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未履行(完全不出资)或未全面履行(未足额、未按期出资)出资义务,将面临一系列法律责任:1. **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违约责任**:需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2. **对公司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公司或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该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十九条)。3. **对其他发起人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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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股东可通过以下途径追究其责任:1. **股东代表诉讼(派生诉讼)**:这是主要途径。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为公司的利益提起诉讼。程序为:(1)**前置请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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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失败,指发起人未能完成设立行为,公司最终未获准登记成立。根据《公司法》第九十四条及《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发起人需承担以下责任:1. **对设立费用的连带责任**: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 **对认股人的责任**: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失败的,发起人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3. **对第三人的侵权责任**: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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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其约定空间和限制如下:可自由约定(自治范畴)的内容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在不违反法定最低比例前提下)、经理的职权、股权转让的具体规则(可严于法定要求)、股东分红比例和认缴新增资本比例(可不同于出资比例)、法定代表人选任等。法律强制性规定不能更改的核心包括:1. 公司类型(有限/股份)对应的基本架构;2. 股东会特别决议(如修改章程、合并分立等)必须经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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