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709 条问答
公司法

该规定原则上是有效的,但对公司运营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有效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及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赋予了公司章程极大的自治空间。对于普通决议事项(非修改章程、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等法定特别决议事项),法...

公司法
115 0

小股东可以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寻求救济。该条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法律为保护小股东利益、防止大股东滥用资本多数决而设置的“...

公司法
115 0

这是公司治理的核心“三会”职权划分(依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三条):1. **股东(大)会**:公司权力机构。职权主要是“重大事项决定权”,如决定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举更换非职工代表的董/监事;审批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审批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增减资、发行债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变更形式;修改章程等。2. **董事会**: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职权主要是“经营...

公司法
113 0

现行《公司法》已取消了对公司转投资额度的限制。根据《公司法》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这意味着:1. **投资对象**: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法人投资。2. **责任形式限制**:原则上,公司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因为普通合伙人需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条,国...

公司法
112 0

是的,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和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这是董事会与股东会(按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的核心区别之一,体现了董事会的合议制特点。董事会作出决议,通常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但是,公司章程可以规定更高的表决比例要求。对于某些特别重大的事项,法律或章程也可能要求更高的通过比例。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

公司法
111 0

该合同原则上有效,公司应承担合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及第五百零四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但该变更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这意味着:1. **对内**:公司内部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后,新任法定代表人即取得代表权。2. **对外**: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前,原法定代表人在外...

公司法
111 0

不一定。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其效力判断需结合《民法典》关于代表行为的规定以及《公司法》的相关精神。基本原则是“看人不看章”,即重点审查签约人是否有代表权或代理权。 **原则上有效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六十一条和第五百零四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

公司法
110 0

股权收购需重点防范债务风险。建议措施:1. 尽职调查:全面审查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合同、诉讼及税务情况,委托律师和会计师进行;2. 协议约定:在收购协议中明确债务承担范围,要求出让方承诺无未披露债务,并设定违约责任和担保条款;3. 分期付款:将部分价款作为保证金,待过渡期后无债务问题再支付;4. 公告通知: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通知债权人,但股权收购不自动承继债务,原公司仍为债务人。若收购后发...

公司法
110 0

股东会决议的效力瑕疵分为无效和可撤销两种。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1. **决议无效**: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例如,决议剥夺股东的基本权利(如分红权、表决权),决议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无效决议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2. **决议可撤销**:决议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

公司法
109 0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忠实义务**核心是要求其将公司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禁止利益冲突行为。具体包括: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或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不得违反章程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

公司法
108 0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遵循以下程序:1. **书面通知并征求同意**:转让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2. **过半数同意**: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按股东人数计算,而非持股比例)同意。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法
108 0

原则上,公司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责任,董监高个人不对公司债务负责。但在以下法定情形下,可能承担连带或赔偿责任:1. 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若董监高协助股东实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滥用行为(如人格混同、过度支配与控制),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 清算责任: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八至二十条,作为清算组成员,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无法清算,或因恶意处...

公司法
108 0

分公司与子公司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主要区别如下:1. **法律地位**:**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名称通常为“总公司名称+分公司”字样。**子公司**是由母公司投资控股或全资设立的独立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 **责任承担**:这是核心区别。**分公司**的法律后果由总公司承担。《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不...

公司法
107 0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九条、第一百一十三条:1. 聘任与解聘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总经理)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由经理提请董事会决定。2. 决策程序:由董事会召开会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聘任和解聘权法定属于董事会。3. 后果:董事会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聘经理,若经理有证据...

公司法
106 0

可以。这是股东的法定知情权。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程序是:股东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拒绝提供查阅。如果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所谓“不正当目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八条列举了几种情形,...

公司法
106 0

是的,需要变更登记。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经股权转让、继承等原因变为一人时,公司形式已发生实质性变化,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不及时变更,可能面临以下风险:1. **公司人格否认风险**: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若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应当对公司...

公司法
106 0

股东会决议与董事会决议是公司不同机关作出的决策,区别显著:1. 权力机构与执行机构: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如增减资、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董事会是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和执行股东会决议。2. 决议内容(效力范围):股东会决议事项由法律和章程强制规定(《公司法》第三十七条),涉及根本性变化;董事会决议事项除法律(《公司法》第四十六条)和章程规定外,还可由股东会授权,侧重于...

公司法
106 0

有清算义务。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是公司解散的法定事由之一。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此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因此,股东是法定的清算义务人。 不履行清算义务的法律风险极大,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1. 赔偿责任:因未及时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

公司法
103 0

“刺破公司面纱”即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指在特定情形下,为保护债权人利益,法院可否定公司的独立人格,判令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常见情形包括:1. 人格混同(如财产、财务、人员、业务等与股东无法区分);2. 过度支配与控制(如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不当操控);3. ...

公司法
103 0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无需其他股东同意。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转让作出更具体或不同的规定,且章程规定优先于公司法的一般规定。章程设计建议:1. 明确转让程序:可细化通知方式、同意期限、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规则(如行使期间、是否允许部分行使)。2. 设定限制条件...

公司法
103 0
免责声明

服务生成的所有内容均由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其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不能代表我们的态度和观点。本系统提供的计算结果、问答内容、案例参考等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具体以司法机关/行政部门核定为准。如需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