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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公司合并或分立涉及公司主体变更和债务承继,法律设置了严格程序以保护债权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主要程序包括:1. 内部决议:合并或分立方案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即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 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或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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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减资必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抽逃出资或损害债权人利益。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程序如下:1. 内部决议:必须经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减资方案和修改章程决议。2.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 通知与公告:公司应当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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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监事的核心职权包括:1. 检查公司财务;2.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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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刺破公司面纱”,否定公司独立人格,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主要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常见情形包括:1. 人格混同:股东与公司财产、财务、业务、人员等严重混同,无法区分。2. 过度支配与控制:股东利用关联交易、非法挪用资金等方式掏空公司。3. 资本显著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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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实际出资人)是指实际向公司出资,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文件中记载的股东(显名股东)为他人的投资者。其法律地位和权利保护主要依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1. **合同效力**: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订立的代持股协议,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应认定有效。2. **投资收益归属**:实际出资人有权向名义股东主张投资权益(如分红、转让款)。3. **显名化条件**:实际出资人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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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等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忠实义务**核心是禁止利益冲突,要求其将公司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具体包括:1.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2. 不得侵占公司财产;3. 不得挪用公司资金;4. 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5. 违反公司章程或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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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僵局通常指股东会或董事会因矛盾无法有效形成决议,公司运行机制失灵。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及《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解决途径包括:1. **内部协商**:通过修改章程、股权转让等方式打破僵局。2. **司法解散**: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法院认定“经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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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表诉讼,又称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特别是受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他人侵害),而公司怠于追究其责任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公司提起诉讼,所得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制度。 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提起股东代表诉讼需满足以下条件: 1. 股东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股东均可提起;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需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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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事由包括:(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公司僵局)。除因合并、分立需要解散外,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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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减资必须履行严格的法定程序,核心是通知和公告债权人,以保障其债权安全。主要程序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1. 内部决议: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由股东会作出减资决议(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 通知与公告: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3. 债权人保护: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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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俗称“瑕疵出资”),将面临多重法律责任:1. **对公司补足出资**:公司或其他股东有权要求该股东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法》第二十八条)。2. **对其他股东的违约责任**:违反出资协议或公司章程,需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 **对公司债权人的补充赔偿责任**: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请求该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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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以请求该股东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2. 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该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3. 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经公司催告缴纳,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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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但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股东提起决议无效或撤销之诉的,可以请求法院同时判决由公司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以防止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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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百七十四条):1. **董事会制订合并方案**。2. **股东会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3. **签订合并协议**:合并各方签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4.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5. **通知债权人并公告**: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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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1. **原则允许继承**:股权作为财产权,其财产性权益(如分红、剩余财产分配)和股东资格原则上均可被合法继承人继承。2. **章程优先**:公司章程可以排除股东资格的当然继承。例如,章程可以规定继承人需经其他股东一定比例同意才能成为股东,或规定公司或其他股东有义务/权利以合理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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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破公司面纱”即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指在特定情形下,为保护债权人利益,法院可以否定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判令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适用情形通常包括:1. **人格混同**:公司与股东在财产、业务、人员、住所等方面难以区分,丧失独立性。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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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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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或分立,法定程序严格:1. **内部决议**:由股东(大)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三条)。2. **签订协议**: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分立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 **通知债权人**: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4. **债权人保护**: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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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或分立涉及公司主体和债务的重大变化,法律赋予债权人特别保护权利:1. **知情权**: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或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百七十五条)。2. **清偿或担保请求权**: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这是债权人的核心权利。3. **债务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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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第四十五条进一步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可以决议解除其职务。法律并未要求解除职务必须有“原因”或“理由”。这是股东会固有的权力,体现了股东作为公司所有者的意志。当然,如果董事与公司签有服务合同,无故解除其董事职务可能构成对该服务合同的违约,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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