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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监事)是公司的监督机构。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 **财务检查权**:检查公司财务。2. **监督权**: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 **纠正请求权**: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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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情形构成出资不实。根据《公司法》第三十条及《公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处理方式如下:1. 补足差额: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这是该股东的首要责任。2. 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指发起人股东)对该补足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该股东无力补足,公司或其他债权人有权要求其他设立时的股东在差额范围内承担责任。其他股东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该出资不实的股东追偿。3. 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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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效力瑕疵分为无效和可撤销两种情形,股东可据此采取不同救济方式。 **1. 决议无效之诉**: - **情形**: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决议内容剥夺了股东的法定权利、违反公序良俗、违法分配公司财产等。 - **原告**:任何利害关系人(包括股东、董事、监事等)均可提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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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六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执行机构。主要区别:股东会职权侧重于根本性事项,如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更换非职工董事/监事,审批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审批利润分配方案,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修改章程等。董事会职权侧重于经营决策和执行,如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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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主要法律程序:1. **合并协议**: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2. **内部决议**:合并各方必须由股东(大)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合并决议。3. **通知债权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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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 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 通知、公告债权人;3.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 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 清理债权、债务;6. 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 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清算组的核心**职责**是依法、公正、高效地执行清算事务,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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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构成违反忠实义务中的竞业禁止。公司可采取以下维权措施:1. 行使归入权: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公司可主张将该董事、高管因该竞业行为所获收入收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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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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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减资涉及债权人利益保护,程序严格。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程序如下:1. 内部决议:必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有限责任公司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 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4. 债权人保护:债权人自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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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在特定情况下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一百五十一条,监事的代表诉讼权主要体现在以下情形: 1.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而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怠于起诉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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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可采取以下救济途径:1. **行使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如果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红条件而不分红,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2. **查阅公司财务资料**: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了解公司真实盈利状况(《公司法》第三十三条)。3. **提起代位诉讼**: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损害公司利益(包括应分红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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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定情况下,监事(或监事会)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一条,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监事会(或监事)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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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这是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具体适用条件:1. 时间与盈利条件: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即依法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仍有税后利润)。2. 决议条件:股东会作出了不分配利润的决议。3. 股东行动: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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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救济路径如下:1. 投反对票:在股东会关于不分配利润的决议中,小股东必须投出明确的反对票,这是行使回购请求权的前提。2. 协商回购:股东可以首先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3. 提起诉讼:自股东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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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随意免除。在认缴制下,股东享有出资期限利益,即可以在章程约定的期限内缴纳出资。但该期限利益并非绝对保护。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在以下情形中,股东的出资义务可能被加速到期,即需要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前提前履行:1.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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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此即司法解散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以下情形下可以提起解散公司之诉:1.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通常表现为“公司僵局”,如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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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一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即一般公司股东会的职权事项)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这些决定在法律效力上等同于股东会决议。例如,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选举董事监事、审议财务预算等,都需要由该唯一股东作出书面决定。这一规定是为了规范一人公司的治理,使决策过程有据可查,防止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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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监事(或监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 检查公司财务;2.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管提出罢免建议;3. 要求董事、高管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5.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 依法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当监事发现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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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忠实义务核心是避免利益冲突,禁止行为包括:1. 挪用公司资金;2. 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或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 违反章程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 违反章程或未经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5. 未经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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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2013年《公司法》修订后,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取消了最低限额和首期出资比例要求,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并记载于公司章程。但这并不意味着股东可以无限期不履行出资义务。股东仍需按照章程约定的期限足额缴纳出资。如果章程约定的出资期限过长或未约定,在公司出现债务危机、资不抵债或进入破产程序时,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股东的出资义务将加速到期,即需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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