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511 条问答
民商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这里的“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通常指非因受托人的过错、过失或故意行为导致,例如:1. 因处理委托人指示的事务而遭受第三方侵害(如为委托人办事途中被他人打伤);2. 因处理委托事务而垫付的必要费用;3. 因委托人的过错导致受托人受损(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错误导致受托人被处...

民商
48 0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这被称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

民商
48 0

这涉及隐名投资(代持股)关系下的权利保障问题。隐名出资人(实际股东)与显名股东(名义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首先依据双方签订的《代持股协议》。 **法律依据与保障途径**: 1. **分红权的保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

民商
48 0

没有书面协议,散伙清算将依据《民法典》合伙合同章节及事实情况处理。步骤:1. **确定合伙财产**:清算全部合伙资产(包括现金、存货、设备、债权等)和负债(包括对外债务、未付工资等)。2. **分割原则**:首先清偿合伙债务。清偿后剩余财产,按照合伙人的约定分配;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由合伙人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

民商
48 0

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实务操作:购...

民商
48 0

卖方应区分情况处理:1. 若货物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买方有权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第六百一十七条等规定,根据瑕疵的严重程度,主张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但不能当然地拒绝支付全部货款。除非质量瑕疵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买方才可主张解除合同并拒付货款。2. 若货物质量符合约定,买方系无理由拒付,卖方应固定证据(如合同、送货单、验收单、沟通记录),并向买方发出书面付款催告函。若催...

民商
47 0

原则上有效,除非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没有代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七条,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该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决定,有权执行合伙事务(即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签约行为当然有效。即使其无权代表,但只要合同相对方是善意的(即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该限制),该合同对合伙企业仍然有效,合伙企业应承担合同责任。合...

民商
46 0

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加盟费,但主张合同无效难度较大。“两店一年”是指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该规定出自《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而非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及司法实践,违反管理性规定的合同一般不直接认定为无效。但是,特许人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如虚构...

民商
46 0

该房产性质已从婚前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并非简单平均,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法律定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并登记为“共同共有”,在法律上视为赠与行为完成,且是赠与房产份额,该房产因此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分割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

民商
46 0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五百七十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违约。购房者维权步骤如下:1. 审查合同:查看合同中关于逾期交房违约责任(如解约权条款、违约金比例)的具体约定。2. 行使权利:若合同约定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如90天)可解约,购房者应按约定发出书面解约通知。即使合同无约定,经催告后...

民商
46 0

需要区分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1. 股权本身:婚前持有的公司股权,属于持有方的个人财产。2. 股权增值:若增值完全源于市场因素(如公司所持土地升值),属于自然增值,为个人财产;若增值源于夫妻共同经营或管理(如一方参与公司运营),则该部分增值可能被认定为共...

民商
46 0

原则上对公司有约束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代表机关,其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这是基于商事外观主义和保护交易安全的原则。除非合同相对人(对方)明知或应知该法定代表人超越了其内部权限...

民商
45 0

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只要合同合法有效,且不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的情况(如房屋已合法过户给善意第三人),买方有权请求法院判令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即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还包括《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但该条规定的例外情形(如法律上或事...

民商
45 0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生效需满足两个核心条件:1. 书面质押合同成立;2. 办理出质登记。根据《民法典》第445条,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为保障权利,质权人还应:1. 在质押合同中明确描述应收账款的具体信息(债务人名称、金额、期限、基础合同等);2. 及时通知应收账款的债务人(次债务人),根据《民法典》第546条,通知后次债务...

民商
45 0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及《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具体流程和要点:1. 登记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简称“中登网”)办理登记。2. 登记内容:由质权人办理登记,填写出质人、质权人基本信息,质押财产描述(包括债务人名称、金额、期限、基础合同等),并由质权人承诺登记内容真实。3. 登记效力:登记是应收账款质权的设立要件,而...

民商
44 0

在一般情况下,股东享有出资的期限利益,债权人不能直接要求其提前出资。但是,在特定法定情形下,可以“加速到期”。根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九民纪要》)第6条,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存在两种例外情况:(1)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

民商
44 0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第二款,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这与原《担保法》的规定(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有根本性变化。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必须首先向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这一修改显著减轻...

民商
44 0

不一定能拒赔,需根据未告知事项是否“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来判断。依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

民商
43 0

您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新房主不能随意赶您走。这涉及“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意味着,即使房屋所有权人发生变更,原租赁合同对新房主继续有效,您有权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继续居住,直至租期届满。但是,您需要注意两点:1. 房东在出售房屋时,有义务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您。根据《民法...

民商
43 0

这取决于调解协议的具体内容和性质。原则上,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依约履行。但如果在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您可以请求变更或撤销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至第一百五十一条关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以及第五百三十三条关于情势变更的规定,您可以尝试从以下角度主张权利:1. **重大误解**:签订协议时,对自身伤情的严重程度和后遗症...

民商
43 0
免责声明

服务生成的所有内容均由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其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不能代表我们的态度和观点。本系统提供的计算结果、问答内容、案例参考等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具体以司法机关/行政部门核定为准。如需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