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五条
法律条款详情
条款内容
颁布机关:国务院
生效日期:2014-04-24
领域:
other
原文
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