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法律条款详情
条款内容
颁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生效日期:1995-01-01
领域:
labor
原文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