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机关: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
生效日期:2026-03-12
领域: other

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和个人,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制造民族分裂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