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 第四条
法律条款详情
条款内容
颁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生效日期:2021-06-26
领域:
civil
原文
第四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监督和支持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