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条
法律条款详情
条款内容
颁布机关:国务院
生效日期:2018-12-29
领域:
other
原文
第五条 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