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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或其他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催告该股东在合理期限内缴纳;2. 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的,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需注意程序要求);3. 要求该股东承担违约责任;4. 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未出资股东在未出...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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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通常应向发包人索赔,而非直接向设计单位索赔。法律依据是合同相对性原则。施工单位与发包人之间存在施工合同关系,与设计单位之间一般无直接合同关系。因设计错误(如图纸错误、变更)导致施工单位返工、窝工、材料浪费等损失,属于发包人未能提供合格技术资料导致的违约,施工单位可依据施工合同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赔偿后,可依据其与设计单位之间的设计合同向设计单位追偿。特殊情况下,如果施工单位能证明设计单位存...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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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丧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许多标准合同都约定了严格的索赔程序,如规定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否则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根据《民法典》关于意思自治的原则,此类程序性约定通常有效。司法实践中,法院可能认为承包人未按约定程序索赔,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工期延误的认可。因此,承包人必须高度重视合同中的索赔时限和程序条款,一旦发生可索赔...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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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八条,发包人提供符合施工条件的场地是其基本义务。发现地下文物属于不可预见的、非承包人原因的地下障碍物。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由此导致的停工、文物保护措施等费用,以及工期延误,属于发包人应承担的风险。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书面报告文物...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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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可采取以下法律措施:1. 书面催告:向发包人发送正式的催告函,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组织竣工验收,并明确逾期不组织的后果。2. 提交竣工资料:确保已按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及报告,并保留送达凭证。3. 视为验收合格:若合同有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报告后逾期不组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则可主张工程已视为合格。4. 申请司法鉴定:在诉讼或仲裁中,申请法院委托第三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若鉴定...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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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有权要求包工头支付工资,也可以要求违法分包、转包的发包单位或总承包单位承担清偿责任。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此外,根据...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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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对其效力认定存在分歧,但倾向于在特定条件下认可其效力,同时对其适用进行限制。该条款本身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时,通常被认定为有效。但其效力受到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的限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如果总包方滥用该条款,无正当理由怠于向业主行使权利,或业主付款条件已成就而总包方恶意阻碍,则该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视为付款条件已成就。分包...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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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构成行政不作为,当事人可以依法维权。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具体步骤:1. **固定证据**:保存好提交申请的材料、凭证以及能证明行政机关收到申请的证据(如挂号信回执、受理回执等)。2. **正式催告**:向该行政机关发出书面催告函,要求其限期履行。3. **启动法律程...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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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提出的方式是在提起行政诉讼时,在...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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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注销行政许可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并听取申辩,否则程序违法。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或法人依法终止的,行政机关应依法办理注销手续。但即使符合注销情形,行政机关也应遵循正当程序原则。1. **对于依申请的注销**(如您主动申请),无需额外通知。2. **对于依职权的注销**(如因您许可证过期、主体资格丧失等),行政机关在作出注销决定前,应当查明事实。虽然法律未明...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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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是税务机关在稽查后可能作出的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文书,区别如下:1. **法律性质不同**:《处理决定书》属于行政征收行为,核心是追缴税款、滞纳金,恢复税收秩序。《处罚决定书》属于行政处罚,是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制裁,如罚款。2. **内容依据不同**:处理决定依据的是税收实体法(如《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暂行条例》),计算应补税款和滞纳金(每日万分之五)。处...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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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逾期不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属于行政不作为,您可以依法维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的,经负责人同意可延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若逾期未答复,您:1. 可向上级行政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通常为政府办公厅/室)举报,责令其改正;2. 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应在60日内作出决定...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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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您可以依法行使权利并采取以下途径:1. 参与权与异议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您有权在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2. 对评估结果申请复核与鉴定:根据条例第十九条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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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不能直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其性质是公安机关在处理交通事故现场后,依据事实和法律对事故成因及责任划分作出的技术性、专业性结论,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之一。救济...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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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踢皮球”、互相推诿属于行政不作为或职责不清,是法律明确禁止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不属于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也强调要厘清部门职责,防止推诿扯皮。 **应对措施**:1. **明确主办机关**:查阅相关法...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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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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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对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了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有财产在离婚时未被分割,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措施:1. **收集证据**:这是最关键的一步。需要收集能够证明该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以及证明对方在离婚时故意隐瞒该财产的证据(如银行流水、房产登记信息、股权证明、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2. **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及司法解释,可以向人...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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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通常视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将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这一行为本身通常被推定为“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因此,离婚时该房屋原则上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资来源、贡...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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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典型的“婚前首付、婚后还贷”房产分割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处理方式如下: 1. **房产归属**:该房产属于婚前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房产登记也通常在其个人名下。 2. **补偿计算**: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计算公式(参考)**: 补偿额 =...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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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计算公式通常为:补偿额 = (共同还贷本息...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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