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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取决于品牌策略和使用需求,各有利弊: **组合申请(作为一个整体图样申请)** - **优点**:费用低,只需提交一份申请,缴纳一份费用。注册后作为一个整体保护。 - **缺点**:使用不灵活。注册后必须按照申请时的组合样式使用,不能随意拆分、改变位置。如果组合中部分元素与他人商标近似,可能导致整个商标被驳回。 **分开申请(将各元素分别单独申请)** - **优点**:使用灵活。注册后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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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需结合具体使用方式判断,很可能构成侵权或不正当竞争。主要法律风险点:1. **商标性使用与混淆可能性**: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八条,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包装、交易文书、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如果在网络店铺标题、商品名称、关键词广告(如搜索引擎竞价排名)中突出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该商品来源于商标权人或与其有特定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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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在先使用人,您可以依据《商标法》相关条款维护权益:1. 异议权:如果抢注商标尚在初审公告期(3个月内),您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2. 无效宣告请求权:如果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您可以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法》第四十五条)。主张理由通常是抢注人“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二条)。3. 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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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三”是“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的简称,其法律依据是《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制度目的**:清理闲置商标,释放商标资源,防止商标囤积和权利滥用,促进商标的真实使用。 **申请条件**:任何人(不限于利害关系人)认为一个注册商标在其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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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商标使用许可需要备案。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意味着,如果许可人将商标再许可给不知情的第三方或被许可人权利受到侵害时,未经备案的许可合同可能无法有效约束第三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核心环节,应注意以下关键条款:1. **许可类型**:明确是独占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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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显著性(又称“区别性”或“可识别性”)是指商标能够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特性,是商标获得注册的基本条件(《商标法》第九条)。判断显著性通常从“固有显著性”和“获得显著性”两方面考量。1. 固有显著性:指商标本身无需使用就具有的识别能力。根据强弱排序:臆造性商标(如“柯达Kodak”)> 任意性商标(如“苹果”用于电脑)> 暗示性商标(如“飘柔”用于洗发水)> 描述性标志(直接描述商品特点,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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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作为商标注册受到严格限制。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例如,“黄山”除了是地名,也有“黄帝之山”等其他含义,可能获准注册。限制目的在于避免产地混淆和垄断公共资源。县级以下地名(如乡镇名)原则上可以注册,但若该地名在相关公众中具有强产地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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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这是商标权利人的法定义务。 **变更内容**: 1. **名义变更**: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名称的改变,如公司更名。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2. **地址变更**:指注册人住所地址的变更。 **为何必须变更**: - **确保官方文件送达**:商标局的所有通知、文书(如续展提醒、他人提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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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六项及《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网络销售平台在特定条件下可能承担侵权责任。平台的责任适用“通知-删除”规则(避风港原则)和“知道或应当知道”规则(红旗原则)。具体而言:1. **一般情况下**:如果商标权利人发现平台内商家售假,可以向平台提交含有初步证据的侵权通知。平台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如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并将通知转送商家。若平台及时采取措施,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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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子商务法》和《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如淘宝、京东等)在特定条件下负有责任,适用“通知-删除”规则。平台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如果平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但未采取必要措施(如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则应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有效维权步骤如下:1. **固定侵权证据**:对侵权商品链接、店铺信息、销售页面、聊天记录等进行公证或可信时间戳取证,确保证据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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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限10个商品/服务项目)收取一个申请费,超出10个项目部分额外收费。因此,科学选择类别至关重要:1. **核心类别必选**:覆盖企业当前主营产品或服务所在的类别。这是保护的根本。2. **关联类别考虑**:覆盖与企业业务紧密相关的上下游产品或服务类别。例如,生产服装的企业,除了第25类(服装鞋帽),还应考虑第18类(皮革皮具)、第35类(广告销售、线上线下零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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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撤三”是“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的简称,法律依据是《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因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收到《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通知书》后,注册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在指定三年期间(即被申请撤销日前三年内)的使用证据。有效证据包括:1. 使用在核定商品上的证据:如带有商标的商品实物、包装、交易文书(合同、发票、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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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您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的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复审需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并陈述理由,论证您的商标与在先商标不构成近似,或存在其他可注册的情形。法律依据为《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若复审再次被驳回,可在收到复审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实务中,建议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分析驳回理由,评估复审成功可能性,或考虑通过协商转让、共存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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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许可人)通过合同允许他人(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注意事项:1. 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许可类型(独占、排他或普通许可)、期限、地域、商品范围、许可费、质量监督条款等。2. 监督被许可人商品质量,避免因质量问题损害商标声誉。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名称和商品产地。3. 备案: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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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需要具体分析。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八条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可能被认定为侵权。判断关键在于是否“容易导致混淆”,即是否会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注册商标权利人存在特定联系。实践中,如果企业名称的注册和使用晚于商标注册,且在相同或类似行业突出使用该字号,导致市场混淆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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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原则,通常在商标异议、无效宣告或侵权纠纷案件中,由商标局、商评委或法院根据当事人请求和证据材料进行认定。特殊保护体现在:1. 跨类保护:他人不得在不相同或不类似商品上复制、摹仿、翻译该商标,误导公众,致使权利人利益可能受损(《商标法》第十三条)。2. 对抗恶意注册: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请求无效宣告不受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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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子商务法》及《商标法》,电商平台负有“通知-删除”义务。处理流程:1. 您作为权利人应向平台提交有效的侵权通知,包含权属证明、侵权链接、初步证据等。2. 平台接到通知后,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如删除、屏蔽、断开链接),并将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若平台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则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若平台知道或应当知道平台内侵权行为而未采取必要措施,需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您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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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标法》、《电子商务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网络交易平台在特定条件下需要对平台内销售假冒商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责任认定遵循“通知-必要措施”规则和过错责任原则。 **平台可能承担责任的情形**: 1. **未采取必要措施**:商标权利人发现平台内经营者(商家)销售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向平台经营者发出有效通知后,平台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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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视情况启动以下程序:1. 异议程序:若抢注商标尚在初步审定公告期(3个月内),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理由可为侵犯您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商号权、姓名权等)或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您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二条)。2. 无效宣告程序:若该商标已获注册,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商标无效,理由同上(《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若抢注人系恶意注册,且您商标已为驰名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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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标法》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绝对禁止条款):1. 同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近似的;2.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名称、旗帜等相同或近似的;3.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4. 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的;5.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此外,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一般不得作为商标,但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作为集体/证明商标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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