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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禁止行为主要包括:1. 挪用公司资金。2. 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或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 违反章程规定,未经股东会/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 违反章程或未经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自我交易)。5. 未经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篡夺公司机会)。6. 接受他人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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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减资)必须遵循法定程序,以保护债权人利益。程序包括:1. 内部决议:董事会制定减资方案,股东会以特别决议(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批准。2.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 通知与公告债权人: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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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赋予了公司章程广泛的自治空间。根据“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公司章程可以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对许多事项作出个性化约定。常见领域包括:1. 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如是否可书面表决)。2. 股东分红比例与认缴新增资本的比例(可不同于出资比例)。3. 股权转让的限制性条件(如优先购买权的行使细节)。4.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人选(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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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第一百四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回购本公司股权(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仅在以下三种情形下,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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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 检查公司财务;2.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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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被称为“公司僵局”。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解决途径包括:1. 内部协商: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减资、修改章程等方式打破僵局,这是首选方式。2. 请求司法解散: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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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以下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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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退出公司,除向第三方或现有股东转让股权外,还有以下合法途径:1. **公司减资回购**: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在特定情形下(如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不分红、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异议股东可请求公司回购其股权。此外,公司也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减资的方式,定向回购某股东的股权,但需履行严格的减资程序(包括通知债权人)。2. **公司解散清算**: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僵局),符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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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又称“刺破公司面纱”)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为保护债权人利益,法院否定公司的独立人格,判令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适用情形通常包括:1. 人格混同:公司与股东财产、业务、人员等严重混同,无法区分。2. 过度控制:股东对公司进行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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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由发包人承担。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地下文物或不可预见的障碍物属于发包人应提供的施工场地条件问题。同时,依据《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发现文物需保护现场并报告,由此导致的停工损失一般由建设单位(发包人)承担。合同范本(如GF-2017-0201)中也通常约定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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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否则可能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关于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如果施工合同明确约定了发包人支付进度款是承包人继续施工的先决条件,且发包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但承包人应注意:1. 合同是否有明确约定;2. 发包人拖欠付款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严重程度;3. 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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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发包人擅自使用之日起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承包人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但若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因此,保修期的起算日也相应提前至发包人擅自使用(转移占有)之日。此规定旨在防止发包人通过擅自使用行为规避自身责任,同时督促其及时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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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1. 行政责任: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2. 民事责任:如果因监理失职导致安全事故,造成损失,监理单位应根据其过错程度对建设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 刑事责任:如果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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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及相关司法实践,当事人对工程造价有争议,且无法通过其他证据确定的,可以申请鉴定。常见情形包括:1. 合同约定为固定价,但工程范围发生重大变更;2. 合同无效,且无法参照合同约定确定工程款;3. 当事人对工程量、计价方式、材料价格等存在争议,且无法达成一致;4. 发包人拖延结算,承包人提交的结算文件未被认可,又无其他结算依据。需要注意的是,若合同明确约定了固定总价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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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予支持,但涉及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的除外。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及《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此举旨在平衡双方利益,防止发包人通过擅自使用规避验收义务。发包人应严格履行验收程序,否则将丧失对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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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及《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承包人关键要证明设计变更的指令来源、增加的工程量以及已实际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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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合同无效情形主要包括: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仍不合格的,承包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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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对工程造价、质量、修复费用等专门性问题有争议,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向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释明。常见可申请鉴定的情形包括:1. 合同约定为固定总价,但工程范围发生重大变更或出现大量漏项;2. 合同约定按实结算,但双方对工程量或单价无法达成一致;3. 合同无效,需对已完工程进行折价补偿;4. 工程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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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划分遵循“谁负责、谁承担”原则,涉及多方主体。1. **施工单位(总包/分包)**:对施工现场安全负总责。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需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安全措施。发生事故,首要追究其安全生产责任,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2. **建设单位(发包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地下管线等资料,不得明示或暗示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否则承担相应责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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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适用该条款需满足: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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