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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僵局是指公司在存续运行中,由于股东或董事之间发生矛盾或纠纷,彼此不愿妥协而处于僵持状态,导致股东会、董事会等权力或决策机构无法有效召集或形成有效决议,公司运行机制失灵的状态。常见于股权比例均衡或人合性强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救济途径主要有:1. **协商和解**:通过内部谈判解决分歧。2. **股权转让**:一方股东收购另一方股权或向第三方转让股权。3. **公司回购**:符合法定条件时,请求公...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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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核心在于评估作价和财产权利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需要注意的问题:1. **合法性**:出资财产必须权属清晰、无权利瑕疵,且依法可以转让(如划拨土地使用权需...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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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监事)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行使以下职权:1. 检查公司财务;2.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提出罢免建议;3. 要求董事、高管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5. 向股东会提出提案;6. 依法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7. ...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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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责任:联合体各方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及《建筑法》第二十七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将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内部责任: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责任份额承担。如果联合体协议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实际承担了连带责任的一方,有权向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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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满足一定条件。首先,必须证明质量缺陷是承包人施工原因造成的,且属于其保修责任范围。其次,发包人应履行通知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八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实务中,发包人应:1. 书面通知承包人在合理期限内修复;2. 若承包人拒绝或逾期不修...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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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具有物权属性,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即使建设工程被转让,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依然附着于该建设工程本身。承包人需采取以下措施:1. **及时行使权利**:在法定的18个月期限内,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明确主张优先受偿权,并申请法院对建设工程进行查封。2. **进行权利公示**:在诉讼中,请求法院在涉案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优先权登记(实践中部分地区可操...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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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及《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属于违法分包,所签订的分包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发包人可据此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甚至解除总包合同。实际进行主体结构施工的分包单位,若工程质量合格,可参照合同约定请求折价补偿,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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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以中标备案的“白合同”作为结算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即“黑白合同”规则,旨在维护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秩序。但若招标投标活动本身无效,或工程不属于强制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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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有权主张违约责任,并可能享有合同解除权。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但发包人擅自肢解分包,属于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构成违约。承包人可依据合同约定及《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发包人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该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如严重干扰施工、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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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供应商可以选择向挂靠人(实际施工人)或被挂靠人(出借资质的单位)主张,或要求二者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在于对合同相对性和表见代理的认定。1. 如果供应商明知是挂靠关系,且合同仅与挂靠人签订,则合同相对方为挂靠人。2. 如果供应商有理由相信挂靠人代表被挂靠人(如使用被挂靠单位公章、项目章、授权委托书,或在被挂靠单位名义下的项目部签订合同),则可能构成表见代理(《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被挂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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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擅自使用部分的质量问题抗辩,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问题除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此规定旨在防止发包人通过擅自使用规避验收义务,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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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才可能视为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若合同无此类“逾期视为认可”的明确约定(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需双方明确选用),则发包人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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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责任的条款,通常被视为结算和清理条款,独立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以及《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法律后果的规定,其中“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本身涉及公共安全,法律对工程质量有强制性要求。因此,即使合同整体无效,合同中关于工程质量应符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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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擅自使用部分的质量问题,发包人的主张可能无法得到支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这意味着,发包人擅自使用视为对工程质量的认可,但对于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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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可采取多种法律途径推动解决。1. **发函催告**:正式发函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审核,并明确逾期将视为认可送审价(若合同有相关约定)或保留诉讼权利。2. **申请司法鉴定**:在提起诉讼或仲裁后,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结论将作为认定工程价款的重要依据。3. **主张预期利益**:如果因拖延结算导致承包人资金成本增加(如贷款利息),可主张相应的利息损失。依据《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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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不能,但存在例外。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主要由承包人承担,原则上工程量变化不调整总价。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关于情势变更的规定及工程实践,在以下情形可能调整:1. 发包人变更设计或提出超出原合同范围的工程要求;2. 出现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如地质条件与勘察报告严重不符);3. 合同约定工程量变更的调整方法。承包人需注意在合同中明确变更签证程序,发生变更时及时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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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对发包人)责任,一般由被挂靠单位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工程款纠纷中,发包人通常有权要求被挂靠单位承担责任。对内责任,即被挂靠单位与挂靠人之间的责任,依据其内部协议处理,但该协议不能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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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竣工验收的工程,法律上视为其认可工程质量(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除外),实践中,保修期的起算时间可能被认定为**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即发包人开始使用之日。这实际上可能缩短了承包人的保修责任期限,对承包人有利,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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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能随意调整,但存在例外情形。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主要由承包人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关于情势变更的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材料价格**异常、剧烈**的上涨,超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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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看工程量增加是否超出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和设计变更。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关于情势变更的规定及建设工程实践,如果工程量的重大变化是由于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或招标时工程量清单存在重大漏项、或地质条件发生根本性变化等非承包人原因导致,且超出正常商业风险范围,承包人有权请求调整价款。承包人应注意在合同中对调价情形、程序(如图纸会审、签证)进行约定,并及时履行通知和索赔程序,固定相关证据(如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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