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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是法律赋予您的关键救济节点。您必须在法定期限内采取行动,否则决定可能生效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维权途径与时限如下:1. **申请行政复议**:自知道该补偿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该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将审查决定的合法性(如程序是否正当、补偿是否公平合理等)。2. **提起行政诉讼**:自知道该补偿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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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土地管理法》及《民法典》,征收补偿应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村委会与开发商签订的“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不能代替您个人与征收实施单位签订的正式补偿协议。您作为被征收房屋的合法权利人,有权就补偿方式、金额、安置房面积等具体内容进行协商。如果您对补偿有异议,有权不签署协议。此时,征收方可能会作出补偿决定,您若仍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切勿因“全村都签了”而放弃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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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遗产继承问题与拆迁补偿的结合。首先需确定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归属。如果房屋是老人的个人财产,则全部补偿款或安置房权益属于遗产。如果房屋是家庭共有财产,则需先析产,将属于老人的份额分离出来作为遗产。根据《民法典》继承编,遗产分配顺序为: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的,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配。所有有继承权的子女原则上份额均等。但实践中,需考虑:1. 对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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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通常采取“房地分离”补偿原则,主要包括:1. 房屋补偿(重置成新价):针对地上建筑物本身价值的补偿,一般按建筑面积和结构计算。2. 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区位补偿价):针对宅基地土地的补偿。3. 安置补助:用于保障被拆迁农户的居住条件,可能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这部分可能与家庭人口数量挂钩。4. 其他补偿:包括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如有经营)、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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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您需要核实补偿方案中面积认定的依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调查结果应当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若您对面积认定有异议,有权申请复核。实务中,应收集并保存好您的房产证、建房批准文件、历史测绘报告等能证明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证据。如果与征收部门协商不成,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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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承租人在拆迁中享有获得补偿安置的权利。虽然房屋所有权属于国家或单位,但承租人基于租赁关系享有合法的使用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保障居住权的精神及各地实践,补偿通常包括:1. **搬迁补助费**:因搬迁产生的实际费用。2. **临时安置补助费**(或提供周转房)。3.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如果房屋用于经营)。4. **最重要的安置权**:您可以选择货币补偿,该补偿款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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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步骤:首先,要求征收方出具分户评估报告,并仔细核对评估机构资质、评估时点、方法及依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其次,若补偿方案本身不合理,可在方案公示期间提出书面意见,或依法申请听证。最后,若协商不成,切勿轻易签订补偿协议,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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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调查结果应当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若您对面积认定有异议,首先应书面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测量或提供证据(如房产证、测绘报告)。如果征收部门不予纠正,您可以依据该条例第二十六条,在收到补偿决定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实务中,建议聘请专业测绘机构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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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协议是保障权益的核心环节,务必仔细审阅。关键条款包括:1. **主体信息**:确认签约方是否为合法的征收实施单位,其名称、印章需完整准确。2. **补偿方式与金额**:明确选择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货币补偿需写明总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产权调换需写明安置房的位置、建筑面积、户型、交付标准、预计交付时间。3. **面积与差价**:明确被征收房屋面积、安置房面积,以及面积差异的结算方式和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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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地方规定,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拆迁补偿通常包括以下几部分:1. **房屋及其附属物补偿**:根据重置成新价计算。2. **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区位补偿价)**:这是对土地价值的补偿。3. **安置补助**:包括货币安置款或提供安置房,用于保障您未来的居住。4. **其他补偿费用**:- **搬迁费**:一次性支付的搬家费用。- **临时安置费(过渡费)**:在安置房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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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合同有明确约定,则可能产生“逾期视为认可”的法律后果。根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若合同无此约定,则不能直接视为认可。因此,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应争取加入此类条款,并明确答复期限(如28天)。提交结算文件时,务必使用可留存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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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合同无效。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及《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以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人在起诉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的除外。未取得规划许可意味着项目本身不合法,在此基础上的施工合同因标的违法而无效。承包人签约前应审查发包人的“四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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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期限为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该期限为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逾期未行使则权利消灭。“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通常理解为合同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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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可采取以下步骤:1. 按合同约定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和验收申请,并保留送达证据。2. 发函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组织验收,并明确逾期后果。3. 若合同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报告后X天内不组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则可主张视为合格。若无此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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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此时合同尚未正式成立(《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但招标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中标人有权要求:1. 返还投标保证金(若已提交);2. 赔偿损失,包括为准备签订及履行合同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如人员工资、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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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由发包人承担。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场地,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地下文物或隐蔽障碍物属于发包人应提供的施工场地条件中的不可预见的障碍。具体处理:1. **费用**:处理文物、移除障碍物所发生的费用(如保护费、停工费、措施费)一般由发包人承担。2. **工期**:因此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3. **程序**:承包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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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需根据具体情况区分抗辩与反诉。1. 抗辩(抵销):如果工程质量问题属于承包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且该义务与支付工程款义务具有对价关系(如修复义务),发包人可在应付工程款范围内主张抵销。例如,局部质量瑕疵的修复费用。2. 反诉:如果工程质量问题严重,如主体结构不合格或需整体返修,造成的损失可能超过工程款本身,发包人应提起反诉,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赔偿损失等。发包人需就质量问题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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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需谨慎行使,并符合法定条件。该权利在法律上称为“同时履行抗辩权”或“先履行抗辩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如果合同约定工程款支付与工程交付无先后顺序,或约定先付款后交付,而发包人未按约付款,承包人可以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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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和《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的精神,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属于不可预见的、非因承包人过错导致的情况。处理原则如下: 1. **立即保护现场并报告**:承包人应立即停止该区域的施工,保护现场,并在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发包人也有义务协助。 2. **工期和费用处理**:因此导致的工期延误,承包人有权要求顺延工期。所产生的费用(如停工、看护、配合考古发掘等费用)以及可能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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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不予支持,但涉及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的除外。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此规定旨在督促发包人履行验收义务,防止其从自身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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