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12217 条问答
trademark

原则上不予支持,但涉及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的除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此规定旨在平衡双方利益,防止发包人通过擅自使用规避验收义务。建议发包人务必先...

工程建筑
36 0

有效索赔依赖于严格的合同管理和规范的索赔程序。关键步骤包括:1. **事件发生与识别**:及时识别可能引起索赔的事件(如设计变更、指令延误、不利物质条件)。2.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通常为28天内),向监理/发包人提交书面索赔意向通知书,说明索赔事由。3. **持续索赔记录**:系统记录事件发生过程、造成的资源闲置、额外费用、工期延误等,并收集所有证据(如通知、指令、函件...

工程建筑
36 0

这种情况通常涉及“逾期不结算视为认可”规则的适用。处理方式如下: 1. **审查合同约定**:这是最关键的一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 **若合同有明确约定**:如果施...

工程建筑
36 0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1.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挂靠);3.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4.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合同无效后的工程款结算,依据上述司法...

工程建筑
36 0

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主张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承包人应注意:1. 及时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明确停缓建原因及损失;2. 做好现场签证,详细记录停工天数、人员设备数...

工程建筑
36 0

不一定完全丧失,但可能面临失权风险或证据不利的后果。许多建设工程合同(如FIDIC条款或国内示范文本)会约定索赔的“逾期失权”条款,即承包人在约定期限内(如28天)未提出索赔,则视为放弃权利。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条款的效力存在不同认识,但倾向于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认定其有效。即使条款无效或未约定,逾期索赔也会导致承包人难以举证证明延误的原因、天数和关联性,从而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承包人必须...

工程建筑
36 0

原则上应由发包人承担,但发包人可向勘察单位追偿。根据《民法典》第八百条,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勘察单位与发包人之间存在勘察合同关系,勘察报告错误属于勘察单位违约。因此,因此导致的基础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费用超支和工期延误,属于发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发包人在向承包...

工程建筑
36 0

原则上由业主承担。EPC(设计-采购-施工)合同通常约定,业主应对其提供的现场数据、地下条件、前期设计文件等基础资料的准确性、充分性和完整性负责。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条,因发包人(业主)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总承包商应及时向业主发出通知,说明基础资料错误的情况及导致...

工程建筑
36 0

根据现行《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该禁令旨在引导驰名商标回归其法律保护本源,而非商业宣传工具。若违反此规定,由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十万元罚款(《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因此,在任何商业广告、产品包装、宣传册等材料中,均不得再标注“中国驰名商标”或“驰名商标”字样进行宣传。...

trademark
36 0

您的宅基地使用权权益依然受到法律保护,但需要尽快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明晰权利,保障拆迁补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应当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对于历史原因形成的未登记宅基地,处理原则是“不变不换”,即原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如宅基地使用证)继续有效。但在遇到拆迁、流转等情形时,为了确保补偿权益清晰、避免争议,主动申请换发或办理不动产登记...

行政
36 0

行政机关收取的保证金或押金,其退还条件取决于收取的具体目的和法律依据。常见情形及退还条件如下: 1. **作为行政强制或处罚的担保**:例如,暂缓行政拘留的保证金。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行政拘留处罚被撤销或者开始执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退还保证金。如果被处罚人逃避执行,保证金将被没收。 2. **作为取得特定资格或权利的担保**:例如,施工企业缴纳的工资保证金。在工程完工且无拖欠工资情况,经人...

行政
36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1. **较大数额罚款**;2. **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3. **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 **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 **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

行政
36 0

超过行政诉讼起诉期限(通常为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原则上丧失了通过行政诉讼获得司法救济的权利,法院将裁定不予立案或驳回起诉。但仍有其他可能的救济途径:1. 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期限通常为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比诉讼期短。如果也超期,除非有正当理由,否则复议机关不予受理。2. 行政申诉:向作出行为的行政机关、其上级机关或监察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其依职权重新审查并纠正违法行为。这不...

行政
36 0

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人身罚的一种,由公安机关依法实施。其实施条件和期限主要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1. **实施条件**: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尚不构成犯罪,但情节较重,警告、罚款不足以惩戒的行为。常见的如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行为(例如殴打他人、盗窃、寻衅滋事等)。行政拘留的决定必须基于确凿的证据,并遵循法定程序,包括调查、告知、听取陈述申辩...

行政
36 0

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扣押公民个人物品,必须符合严格的法律条件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必须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的不得查封、扣押;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不得查封、扣押。扣押手机等通讯工具,通常只有在证明该手机是违法工具或存有重要涉案证据时,且其他调查手段难以获取证据的情...

行政
36 0

买家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卖家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操作:1. 合同有违约金的,可要求支付违约金;2. 合同无约定或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如房价上涨差价),可要求赔偿差价损失;3. 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卖家转卖房屋。

民法
36 0

您可以依据侵权责任向楼上住户索赔。处理步骤如下:1. **证据固定**:立即对漏水现场、受损物品进行拍照和录像。必要时可请物业人员到场见证,出具情况说明。2. **原因查明与责任认定**:联系物业或专业机构查明漏水原因(如水管破裂、防水层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等损害相邻权利人权益的,应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除非楼上住户能证明损害是...

民法
36 0

通常由出租人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自然损坏属正常损耗,非承租人过错所致。建议:1. 查看租赁合同是否有特别约定;2. 及时通知房东并保留沟通记录;3. 若房东拒绝维修,承租人可自行维修并保留票据,要求房东支付费用或从租金中扣除。

民法
36 0

您可以依法要求邻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楼上邻居的漏水行为侵害了您的财产权,构成侵权。维权步骤:1. **证据固定**:立即对漏水现场、受损物品进行拍...

民法
36 0

需要承担责任,除非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此条规定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即花盆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通常是业主)需要对自己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例如,需要证明花盆的摆放完...

民法
36 0
免责声明

服务生成的所有内容均由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其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不能代表我们的态度和观点。本系统提供的计算结果、问答内容、案例参考等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具体以司法机关/行政部门核定为准。如需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