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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的拆迁补偿款,通常免征个人所得税。主要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该文件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因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具体有退税或免税政策)。但是,如果您取得的补偿款...

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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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实践中,市、县政府在发布方案公告时,会同时告知提出意见的期限,通常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您应在该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组织实施征收的市、县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具体的异议和修改建议。逾期未提出,可能被...

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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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是确保判决得以执行的重要措施。在建设工程纠纷中,以下情况可申请:1. **诉前财产保全**: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承包人(申请人)的工程款债权等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例如,发现发包人正在恶意转移资产、准备注销公司。2. **诉中财产保全**: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对方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导致将来判决无法执行。 **操作流程**:1. **提交申请**:向有管辖权的人...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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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完全丧失,但可能面临失权风险或证据不利的后果。许多建设工程合同(如FIDIC条款或国内示范文本)会约定索赔的“逾期失权”条款,即承包人在约定期限内(如28天)未提出索赔,则视为放弃权利。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条款的效力存在不同认识,但倾向于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认定其有效。即使条款无效或未约定,逾期索赔也会导致承包人难以举证证明延误的原因、天数和关联性,从而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承包人必须...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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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期限为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该期限为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逾期未行使则权利消灭。“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通常理解为合同约定的...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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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条款原则上有效,但仅限于约定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自身产生的税费(如企业所得税、员工个税、印花税等)由其承担。对于法律明确规定由发包人(建设单位)作为法定纳税义务人或扣缴义务人的税费,该约定不能对抗税务机关。例如:1. 增值税:虽然实际税负可能通过价格转嫁,但法定的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规定必须遵守。2. 在工程所在地预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通常由承包人自行办理。3. 最重要的例外是“建筑业...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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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有效,但司法实践中对其适用有严格限制。该条款是总包方转移业主支付风险的常见约定。其效力通常被认可,但若总包方怠于向业主行使权利(如不积极结算、不提起诉讼仲裁),或者业主付款条件已成就而总包方无正当理由不主张,则可能被认定为总包方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视为条件已成就,总包方需向分包方付款。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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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支持,但承包人仍应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此规定旨在促使发包人履行验收义务,防止其从自身过错中获利。但涉及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部位的质量...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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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谨慎处理。如果您的注册商标是“文字+图形”的组合商标,且是作为一个整体核准注册的,其专用权保护范围也是该整体图样。在实际使用中:1. 规范使用:应按照核准注册的图样整体使用,可以等比例缩放,但不能改变显著特征。2. 分开使用风险:若长期仅单独使用文字或图形部分,且该部分未单独注册,则可能面临被他人抢注该部分的风险。同时,若因长期不规范使用导致注册商标显著特征改变,在遭遇侵权时,维权可能受阻,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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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保护范围的角度,**通常建议申请黑白(或指定颜色不限定)图样**。原因如下:根据商标审查实践,注册黑白商标被视为不限定颜色。注册成功后,权利人可以在商业活动中任意变换颜色使用,均受保护,灵活性更强。而注册彩色商标,则保护的是该特定颜色组合,实际使用时必须与注册图样颜色一致,改变颜色可能被视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严重时可能影响商标保护甚至招致行政处罚。**选择彩色图样的特殊情况**:当颜色组合本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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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的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原则,即在具体案件(如商标异议、争议、侵权诉讼)中,由行政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法院)或司法机关(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请求和案件需要进行认定。认定时考虑的因素依据《商标法》第十四条,包括:1. 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 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 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 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 该商标驰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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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公开的范围主要包括: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等。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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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只要您与该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此外,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也明确,与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平竞争权是市场主体的一项重要权利。例如,在政府采购、行政许可、招标投标等领域,如果行政机关通过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审标准...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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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机关负有法定作为义务,且在具备履行条件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未在法定期限或合理期限内履行或拖延履行的行为。例如,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答复,对违法行为不查处,不依法发放抚恤金等。维权途径包括:1. **向该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投诉举报**,要求其责令履行或给予处分。2. **申请行政复议**:针对不作为行为,向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请求...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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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行政机关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人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步骤维权:首先,要求行政机关对该不予公开的决定作出书面说明,并告知其商业秘密的具体认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行政机关不予公开。但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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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决定因违反法定程序,存在被撤销或确认违法的重大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及行政程序中的“正当程序原则”,行政机关在作出对当事人不利的决定(尤其是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撤销、较大数额罚款等)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决定内容、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如果行政机关拒绝听取陈述、申辩,或者因未告知而导致当事人无法行使...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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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上未写明罚款缴纳方式和期限,属于程序瑕疵,但并不必然导致处罚决定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九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包括:(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未载明履...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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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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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可以依法采取救济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应经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逾期未答复的,首先,申请人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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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理由是否合理,取决于该信息是否确实属于法律规定的免于公开范围。“内部管理信息”本身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列举的豁免公开事项。根据该条例第十六条,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但判断的关键在于:该信息是否纯粹涉及内部事务,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外部监督无关。如果该“内部管理信息”实际上涉及外部职责履行、公共利...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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