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12217 条问答
trademark

关键风险点及应对:1. **合作性质与个人责任**:明确网红是以个人还是其所属MCN机构签约。若为个人,需关注其履约能力;建议争取其个人对义务承担连带保证。2. **业绩指标与报酬**:明确约定坑位费、佣金计算方式(按实际成交额、还是包含退货)、结算周期、对账流程及发票开具。3. **产品与宣传合规**:要求网红承诺遵守《广告法》、《电子商务法》,不得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明确因宣传违规(如虚...

法律顾问
44 0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有限公司)和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股份公司),基本原则是:1. **章程优先**: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强制性规定的外,主要由公司章程规定。2. **法定要求**:例如,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此为法定最低要求,章程可规定更高比例)。3. **一人一票**:董事会决议的表...

公司法
44 0

公司僵局指股东或董事之间矛盾激化,导致公司无法形成有效决议,经营管理陷入困境。解决办法包括:1. 内部协商:修改章程、调整股权结构、一方收购另一方股权等。2. 公司解散诉讼: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司法实践中,“严重困难”通常表现为:股东会长...

公司法
44 0

股东退出主要有以下几种合法途径:1. 股权转让:向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 请求公司回购股权:在符合《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如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不分红、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3. 公司减资或解散:通过法定程序减少注册资本或解散公司以实现退出。4....

公司法
44 0

董事会决议的效力取决于瑕疵的严重程度。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及《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四条,可分为:1. **决议不成立**:如果会议未召开、未表决,或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表决权不符合章程规定,则决议自始不成立。未通知部分董事可能导致会议召集程序严重瑕疵,可能被认定为决议不成立。2. **可撤销**:如果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股东可以在决议作出之日起...

公司法
44 0

小股东可通过以下途径救济,核心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该条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救济步骤:1. 前提条件: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红条件(如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仍有利润),但股东会决议不分红。2. 股东行动:在股东会决议时投反对票。3. 协商与诉讼:自...

公司法
44 0

原则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即股东享有“有限责任”。但在特定情形下,法院可能“刺破公司面纱”(即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判令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主要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常见情形包括:1. **人格混同**...

公司法
44 0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客户名单要构成商业秘密,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法定要件: 1. **秘密性(不为公众所知悉)**:该客户名单不是行业内普遍知晓或容易获得的。如果名单只是从公开渠道(如黄页、展会名录)简单汇编而成,通常不具秘密性。但如果是通过长期交易、独特筛选、投入人力物力形成的,包...

知识产权
44 0

著作权的归属首先遵从合同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即开发者)。这是著作权法的一项特殊规定,与委托发明等有所不同。因此,对于委托开发软件,委托方如果希望获得软件著作权,必须在委托开发合同中明确约定“软件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归委托方所有”。如果合同没有约...

知识产权
44 0

签订专利转让合同前需进行详尽的尽职调查并明确合同条款:1. **权属调查**:确认转让人是否为合法的专利权人,专利是否有效(已缴纳年费),是否存在共有人、质押、许可等权利负担。2. **法律状态调查**:查询专利是否正在被提起无效宣告请求或涉及侵权诉讼。3. **技术价值评估**:评估专利技术的先进性、稳定性、保护范围及与产品的匹配度。4. **合同关键条款**:必须明确转让的专利号、名称;转让费...

知识产权
44 0

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关键条款包括:1. 许可性质:明确是独占许可、排他许可还是普通许可,这直接关系到被许可人的市场地位和许可费用。2. 许可范围:详细界定许可实施的地域范围、时间期限、产品领域及具体权利内容(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等)。3. 费用及支付方式:明确许可费的计算方式(一次性付费、入门费加提成、纯提成等)、支付节点和发票事宜。4. 技术资料交付与技术服务:约定交付内容、标准、...

知识产权
44 0

您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安置协议是行政协议,同样适用。您的权利主要包括:1. 要求征收方继续履行协议,交付安置房;2. 主张逾期交付期间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通常,过渡费标准会在协议或补偿方案中约定,逾期后应按约定或地方规定(通常是原标准的双倍或更高)支付。3...

拆迁安置
44 0

这属于典型的违约行为,您可以依据协议和法律规定主张权利。1. **面积缩水**:首先查看协议是否约定了面积误差处理办法。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可参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精神(虽不直接适用,但有参考价值),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超过3%的,您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超出3%的部分,单价应按协议约定或市场价进行有利于您的结算。2. **逾期交房...

拆迁安置
44 0

这主要取决于地方具体的拆迁安置政策(方案)如何规定“安置人口”或“被安置人”的资格。通常,安置补偿分为对“物”(房屋)的补偿和对“人”(居住权益)的安置。1. 房屋价值补偿(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归房屋所有权人,与户口无关。2. 基于户口和实际居住情况的安置面积或补助,则可能要求具有本地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等条件。户口不在本地的子女或父母,如果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安置人口条件,一般不能直接作为被安置人分得...

拆迁安置
44 0

这属于遗产继承问题在拆迁中的体现。分配原则如下:1. **确定遗产范围**:老宅属于父母的遗产。2. **确定继承人**: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均有继承权。3. **协商优先**:继承人之间应首先协商分配方案。4. **诉讼确定**: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由法院根据《民法典》继承编判决各继承人的份额。拆迁补偿款中对应房屋价值的部分属于遗产,由各继承人按继承份额分配...

拆迁安置
44 0

责任划分遵循“谁负责生产,谁承担安全责任”原则,通常涉及多方。1. **建设单位**:提供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资料、压缩合理工期、未保障安全费用等,需承担责任。2. **施工单位**(总包、分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负总责。需建立健全安全制度、进行安全教育、设置安全措施。3. **监理单位**:发现安全隐患应要求整改或报告,未履职需承担责任。4. **设计单位**:设计文件需符合安全...

工程建筑
44 0

从保护范围的角度,**通常建议申请黑白(或指定颜色不限定)图样**。原因如下:根据商标审查实践,注册黑白商标被视为不限定颜色。注册成功后,权利人可以在商业活动中任意变换颜色使用,均受保护,灵活性更强。而注册彩色商标,则保护的是该特定颜色组合,实际使用时必须与注册图样颜色一致,改变颜色可能被视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严重时可能影响商标保护甚至招致行政处罚。**选择彩色图样的特殊情况**:当颜色组合本身是...

trademark
44 0

不可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限(《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这意味着:1. **范围限定**:你只能在《商标注册证》上载明的具体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该注册商标,并标注注册标记®。2. **超范围使用的风险**:如果在未注册的其他类别商品上使用该商标,你将不享有在该类别的专用权。这种行为可能面临以下风险:一是可能侵犯他人在该类别上已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的专用权;二是...

trademark
44 0

不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行政机关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该法及相关法规(如《行政许可法》关于听证的规定)均未规定当事人需承担听证费用。听证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程序性权利,旨在保障其陈述、申辩和质证的权利,确保处罚决定的公正性。因此,组织听证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其产生的费用(如场地、记录、工作人员成本等)应由行政...

行政
44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当事人应当将原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列为共同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强化复议机关的监督责任,避免其简单地“维持了事”。如果复议机关改变了原行政行为(包括改变主要事实、证据、依据或处理结果),那么当事人不服起诉的,被告是复议机关。明...

行政
44 0
免责声明

服务生成的所有内容均由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其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不能代表我们的态度和观点。本系统提供的计算结果、问答内容、案例参考等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具体以司法机关/行政部门核定为准。如需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