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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除非公司章程明确排除或限制股权继承(例如规定需经其他股东同意),否则股权继承是当然发生的,继承人自动取得股东资格,而不仅仅是财产权益。在股权继承过程中,**其他股东不享有《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优先购买权**,因为优先购买权仅适用于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情形,而继承属于法定转让,并非...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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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五条、第八十一条规定,公司章程必须记载以下法定事项:对于有限责任公司:1. 公司名称和住所;2. 公司经营范围;3. 公司注册资本;4. 股东姓名或名称;5. 股东出资方式、金额和时间;6. 公司机构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 公司法定代表人;8.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还需增加:公司设立方式、股份总数及每股金额、发起人信息、利润分配办法、解散事...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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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区分在于承包内容与资质要求。1. **劳务分包**:指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完成。仅包人工,不包主材和大型机械。合法。2. **工程转包**: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给他人,自己不履行管理义务。非法。3. **违法分包**:包括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单位;总包合同未约定或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将主...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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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需符合约定或法定情形。固定总价合同通常约定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工程量变化不调整。若工程量增加超出通常商业风险范围,且非承包人原因(如设计变更、发包人指令),承包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关于情势变更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变更条款,请求调整价款。承包人需保留好设计变更通知、签证单、会议纪要等证据,证明工程量增加及关联性。建议在合同中明确变更估价原则,并严格执行变更程序。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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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均有过错,按过错程度承担责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及第二十九条,发包人不得明示或暗示使用不合格建材,承包人对建筑材料有检验义务。发包人提供不合格材料是主要原因,承包人未履行检验义务是次要原因。因此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人承担主要责任,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承包人可能面临返工、修复、工期延误等损失,且难以向发包人全额追偿。承包人必须坚持检验程序,对不合格材料坚决拒收并书面记...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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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并非必经程序,仅在特定情形下启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及相关司法精神,常见情形包括:1. 合同约定按实结算或可调价,双方对结算价款无法达成一致;2. 固定价合同,但工程范围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或新增工程,对该部分价款无法协商;3. 合同无效,且无法参照合同约定确定工程价款,需通过鉴定确定工程成本;4. 当事人约定以行政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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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应采取积极措施固定证据并推动程序。风险在于:工程款支付条件可能未成就,保修期不起算,项目无法移交。应对策略:1. 按合同约定,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报告和资料,并保留送达证据。2. 若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可发函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组织验收,并明确逾期不组织将视为工程已通过验收(若合同有此约定)。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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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对无效合同中“管理费”的处理存在不同观点,但主流倾向是不予支持或予以收缴。1. 不予支持:如果“管理费”是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中,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或被挂靠人单纯因出借资质、转包而收取的费用,并未实际参与施工管理,则该费用请求通常不被支持。实际施工人已支付的,可能可以请求返还。2. 予以收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承包人因转包...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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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取决于行政复议决定的类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1. **可以起诉**:绝大多数情况下,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是“复议后诉讼”的常规路径。2. **终局裁决(不可诉)**:在极少数法律明确规定的特殊领域,行政复议决定可能是终局的,不能再向法院起诉。例如,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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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搬迁”本身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其合法性取决于具体操作是否自愿、公平。它与“征收”有本质区别:1. **法律性质**:**征收**是政府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强制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性,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协议搬迁**(或称“协商搬迁”)本质上是民事协商行为,政府或开发商与房屋所有权人平等协商,签订补偿协议,理论上应以完全...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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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需要积极举证证明房屋建设的合法历史背景,并主张其不属于应当立即拆除的“违法建筑”。核心是区分“未登记”与“实质违法”。步骤:1. 收集证据:如建房时的批准文件、购买凭证、历年缴纳相关税费的凭证、能证明房屋建于特定历史时期(如《城乡规划法》实施前)的证据、邻居证明等。2. 在行政机关的调查、告知、听证等程序中,充分陈述申辩,提交证据,主张房屋虽未登记,但符合当时的政策或习惯,并非恶意违建。3. 关...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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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主持下达成的“行政调解书”本身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行政调解的本质是在行政机关主持下,争议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其性质是民事契约,而非行政机关的单方决定。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精神,行政调解行为以及调解协议本身,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1. **不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调解书**,因为其不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如法院...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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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需要,政府采取紧急防控措施要求店铺停业,属于行政应急行为。损失承担问题需分情况讨论: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停工、停业、停课”等紧急措施。该行为是为了公共利益,具有合法性。2. 补偿原则:对于因此给单位和个人造成的财产损失,法律规定了补偿原则。《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二条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及...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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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您可以依法行使权利并采取以下途径:1. 参与权与异议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您有权在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2. 对评估结果申请复核与鉴定:根据条例第十九条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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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以“不符合现行规划”为由拒绝为历史形成的宅基地确权登记,需要具体分析其合理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宅基地确权登记的相关政策,对于历史上形成的、符合当时政策的宅基地,应当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法依规”的原则进行处理。如果您的宅基地使用权来源合法(如经当时集体组织分配),房屋是合法建造的,仅仅因为村庄规划后来调整导致其现状与现行规划不符,这不能成为拒绝确权的绝对理由...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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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赔偿。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因违法行为或合法行为造成公民、法人合法财物损坏的,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 **因违法行为造成损害**:根据该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执法中不慎损坏财物,可能涉及违法使用武力或未尽合理注意义务。2....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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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对《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不服,**不需要在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自行拆除意味着您认可了该决定的合法性。正确的做法是立即启动法律程序挑战该决定的合法性。 **法律依据与后果分析**: 1. **救济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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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行为本身通常不被认定为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是要求违法行为人停止违法、恢复原状或消除不良影响的纠错命令,其目的是纠正违法状态,属于行政命令的一种。而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执照)是对过去违法行为的制裁和惩戒。两者性质不同,但常伴随作出。不服从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后果可能包括:1. 作为从重...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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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是“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但原告也承担部分举证责任。依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1. **被告的举证责任(核心)**:被告(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以证明其行为的合法性。如果被告不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视为没有相应证据,该行政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2. **原告的举证责任(有...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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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拒绝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但这并不影响处罚决定的生效和执行。** **法律分析:** 1. **签字的法律性质**:在简易程序(现场处罚)的处罚决定书上的签字,主要功能是作为“送达凭证”,证明您已收到该法律文书并知晓其内容。它并非处罚决定生效的前提条件。 2. **处罚决定的生效**: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交警当场开具处罚决定书并交付给您,即视为送达...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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