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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可以要求返还全部赠与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大额共同财产无偿赠与第三者,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也违背了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七条及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该赠与行为因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且属于无权处分。另一方有权以侵犯共有财产权为由,请求法院确认该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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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因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此“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此外,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这并非必然导致过错方“少分”。主张权利需注意:1. **必须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或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诉讼。2. **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对方存在“与他人同居”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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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方式:首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探望的时间、方式。协商内容包括探望的频率(如每周/每月一次)、具体时间、地点、接送方式等。协商应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无正当理由阻挠探望,另一方可以: 1. **再次协商沟通**,寻求理解。 2. **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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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不能直接分割对方名下的个人财产,但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主张“离婚经济补偿”。因为双方已通过书面协议实行“分别财产制”,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然而,这并不影响一方因承担较多家庭义务而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补偿的请求权基础是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认可和对家庭贡献的平衡,而非对对方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分割。补偿的具体金额需要双方协商或由法院判决。此外,如果一方在婚后因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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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该约定主要对夫妻内部有效。在对外关系上,如果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不知道有此约定的,该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该债务仍应以夫妻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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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无论出资情况如何,该房产在法律上已明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与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有本质区别。分割时,不再适用“登记方获得产权并对另一方补偿”的规则。法院会将其作为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处理。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原则判决:1. 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虽然登记为共同共有,但一方婚前支付的首付和婚前还贷部分,属于其个人财产投入,在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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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自动离婚。我国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和诉讼离婚(到法院起诉)。《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明确规定为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调解无效后应当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但这需要原告在诉讼中提供证据证明:1. 分居的原因是“感情不和”,而非工作、学习等客观原因;2. 分居状态是连续且已满两年;3. 分居期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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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回。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首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处分重大共同财产,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其次,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通常基于违反公序良俗的婚外情关系,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应属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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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的制度。程序为:1. 夫妻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2. 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之日起算30日“冷静期”,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3. 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场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该制度仅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一方不同意离婚、存在家暴、虐待、遗弃等情形的,不适用冷静期,受害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冷静期旨在减少冲动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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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您需要收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例如银行流水异常、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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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计算公式通常为:补偿款 = [婚后共同还贷总额 ÷ (房屋总价款 + 已还贷款总利息)] × 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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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协议不成的,一方要求变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十六条):(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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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对于“忠诚协议”的效力存在争议,法院通常持谨慎态度。1. **关于“净身出户”条款**:因完全剥夺一方分割财产的权利,可能因显失公平或限制人身自由(如离婚自由)而被认定为无效。2. **关于损害赔偿条款**:如果约定的赔偿数额合理,且能证明对方存在重大过错(如与他人同居),部分法院可能酌情予以支持,但通常会根据过错程度、实际履行能力等因素进行调整,对于数额畸高的“天价赔偿”一般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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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典型的“婚前首付+婚后还贷”房产分割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该不动产由登记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计算公式通常为:补偿款 = [婚后共同还贷总额 ÷ (房屋总价款 + 已还利息总额)] × 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值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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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完全同等的法律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其权利主要包括:被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等。生父母对非婚生子女负有法定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确定亲子关系是主张权利的前提,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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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不能轻易反悔或要求重新分割**,但存在特定例外情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第六十九条。 **一、原则:协议有效,应履行** 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一方反悔,另一方可以凭离婚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如支付补偿款、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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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因此,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如交通事故、工伤、医疗事故等)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或补偿,具有强烈的人身专属性,是对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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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基本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具体考虑因素包括:1. 子女的年龄: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2. 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包括经济收入、居住环境、教育背景、健康状况、品行道德、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3. 父母是否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有吸毒赌博等恶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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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忠诚协议”的效力,目前司法实践尚未统一,但主流观点倾向于部分有效、部分无效,法院对其支持持谨慎态度。 1. **关于“净身出户”的财产分割条款**:通常被认为无效。因为《民法典》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约定全部财产归一方,可能完全剥夺另一方的财产权,显失公平,也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院不会直接依据该条款判决。 2. **关于高额“赔偿金”、“精神损害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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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如果直接抚养方无正当理由阻挠探视,另一方可以:1. 首先进行沟通协商,或通过基层组织调解;2. 协商调解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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