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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因此,如果产品在申请日前已经通过销售等方式为公众所知,则构成了现有技术,会破坏该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导致无法获得专利权(除非在《专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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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登记虽然不是获得著作权的法定前提(根据《著作权法》,作品自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著作权),但登记证书是权利归属的初步证明,在发生纠纷时具有重要证据效力。您可以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www.ccopyright.com)或其在各地的办事机构提交申请。所需材料通常包括:申请表、软件鉴别材料(如源程序前30页和后30页、文档等)、权利归属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登记流程包括提交、审查、发证,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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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包装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依据《专利法》第二条,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保护期自申请日起15年。与著作权保护的主要区别在于:1. **保护客体**: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应用于产品的设计,强调新颖性;著作权保护的是具有独创性的表达形式(如图案、造型本身)。2. **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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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按时缴纳年费导致专利权终止,在一定期限内可以通过办理权利恢复手续来挽救。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法定期限,导致权利丧失的,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请求恢复权利。未缴纳年费属于“其他正当理由”的常见情形。恢复程序:1. 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并附具证明延误期限是由于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的证据(如公司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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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归属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及《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分为两种情况:1. 职务发明创造: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如本职工作、单位交付的任务)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如资金、设备、零部件、技术资料)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单位为专利权人。2. 非职务发明创造:不属于上述情况,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本人。对于职务发明创造,单位取得专利权后,应当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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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是知识产权风险高发区,需采取“展前、展中、展后”全方位防护策略。 **展前预防**: 1. **知识产权布局**:在参展前,尽可能为新产品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保护造型)、**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结构)或**发明专利**(保护方法)。即使申请已提交,获得“申请号”也可起到一定威慑作用。对产品名称、Logo进行**商标注册**。 2. **保密布展**:在布展阶段,使用遮盖物,避免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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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商业秘密泄露需要采取综合措施,核心是证明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建议采取以下步骤:1. 界定密点:明确哪些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并分级管理。2. 采取保密措施:与所有涉密员工签订内容明确的《保密协议》和/或《竞业限制协议》(需支付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建立内部保密制度,对涉密区域、资料、电子数据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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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专利申请的固有风险。根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一般在申请日起满18个月后公布(除非要求提前公开)。为平衡保护与公开,可考虑以下策略:1. 充分撰写申请文件:确保权利要求书(界定保护范围)撰写得尽可能宽且合理,说明书公开充分支持权利要求。好的撰写能扩大保护范围,让模仿者难以绕过。2. 组合申请:将核心技术与外围技术分开申请多个专利,构建专利组合或专利池,增加他人规避难度。3. 利用优先权:在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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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复杂,需具体分析。您公司的简称若已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并已与公司建立稳定联系,可被视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即未注册商标),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保护。他人抢注商标,您可尝试:1. 对抢注商标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或注册后五年内(对恶意注册,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限制)请求宣告无效,依据是《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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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客户名单(包含深度交易习惯、需求等特殊信息,不易从公开渠道获取)和产品技术资料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即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那么该员工的行为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禁止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以及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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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软件作为计算机软件作品,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即自动产生著作权,登记并非权利产生的前提。登记证书(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权利的初步证明,在行政查处和诉讼中具有较强证明力。因此,虽然未登记不影响著作权本身,但强烈建议尽快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登记,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更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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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专利到期后,其活性成分将进入公有领域,但原研药企仍可通过一些策略维持市场优势:1. 专利组合与后续专利:围绕核心化合物专利,布局晶型专利、制剂专利、制备方法专利、新用途专利(第二医药用途)等,形成专利丛林。这些外围专利可能晚于核心专利到期,从而延长保护。2. 数据保护:根据中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对获批上市的新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一定的数据保护期(例如,创新药有6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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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您公司的技术方案如果已经公开(例如通过产品上市、公开发表论文、展会展示等方式),则构成了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发明和实用新型)及第二十三条(外观设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须具备新颖性,即不属于现有技术/设计。如果同行的专利申请文件中的技术方案与您已公开的技术方案相同或实质相同,则该申请丧失了新颖性。您可以采取以下行动阻止其授权:1. 在专利申请公布后至授权前,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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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注明作者和出处,未经许可转载他人文章,仍可能构成对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的侵犯。著作权法规定了“合理使用”的例外情形(《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其中与转载相关的是“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单纯的全文或实质性转载,很难被认定为“适当引用”,通常不属于合理使用。注明出处是尊重作者人身权的体现,可以避免被追究侵犯署名权,但不能免除获得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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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用于商业项目,但必须严格遵守其开源许可证的条款。以著名的GPL(GNU通用公共许可证)为例:1. 使用自由:您可以免费使用、复制、分发GPL软件。2. 传染性(Copyleft):这是GPL的核心特点。如果您修改了GPL软件的源代码,或者将GPL软件与其他软件“链接”(形成衍生作品或整体作品)后发布(包括商业分发),那么您修改后的整个作品的源代码也必须以GPL许可证开源。这意味着您的专有代码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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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权与专利是两种不同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主要区别:1. 保护客体: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是经过人工培育或对野生植物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本身(如一个菊花新品种)。发明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方案,在中国,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植物品种本身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但植物的生产方法(如育种方法、栽培技术)可以申请方法专利。2. 授权条件:新品种权要求“特异性”(区别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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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称为“临时保护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三条,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但此时专利权尚未生效,您不能以侵犯专利权为由提起诉讼或要求其停止实施。您只能向实施者发出通知,告知其您的申请已公布,并要求支付“适当费用”。如果对方拒绝支付,您需等待专利获得授权后,再行主张权利。授权后,您可以就临时保护期内的使用行为追索使用费。需要注意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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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但**不承担赔偿责任**。此即“合法来源抗辩”。要成功援引此抗辩,销售者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 **主观不知情**:确实不知道所售商品侵权。2. **提供合法来源**:提供证据证明商品是通过合法渠道(如正规发票、购货合同、付款凭证等)以合理价格从明确的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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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结论**:在您描述的情况下(委托创作,合同无约定),**著作权归属于受托人(即开发者/设计者)**。 **对委托方的风险与影响**:您作为委托方,支付了费用,可能仅获得了按照约定目的使用该作品的权利,但并非著作权人。这意味着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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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主要区别在于:1. 保护客体:发明保护产品、方法或其改进(《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实用新型仅保护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2. 授权条件:发明需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创造性要求高);实用新型只需具备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创造性要求相对较低)。3. 审查周期:发明需经过实质审查,周期较长(通常2-3年);实用新型仅形式审查,周期短(通常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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