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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不一定,需区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实务中,出借人需举证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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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法律保护上限的部分,债务人无需支付,已支付的可以要求返还或冲抵本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部分除外。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案件,利率保护上限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四倍。例如,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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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有效,但受到一定规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和第十条,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原则上有效。但存在以下无效情形:1.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2. 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3. 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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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有效,但受到一定规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外,当事人主张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与自然人借贷的主要不同在于:1. 目的限制:企业借贷应是为了“生产、经营需要”。以借贷为常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等情形无效。2. 利率上限:同样适用LPR四倍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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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条件包括:1. 起诉人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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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看合同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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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有效,但有严格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意味着,企业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临时性资金拆借是合法的。主要风险点:1. 借贷目的:必须是用于自身或对方的生产经营。若以经常性放贷为业务,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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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债务人可以拒绝支付,对于已支付的超出部分,可要求冲抵本金或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四倍的除外。这意味着,超过“LPR四倍”的利息约定无效。实务中,法院仅支持LPR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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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债不受法律保护,基于赌博产生的借条(赌债借条)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赌博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因此产生的债务非法,不属于合法的民事债权债务关系。即使写了借条,该借贷合同也自始无效。债务人无需偿还,如果已经偿还,可以请求返还。但实践中需注意,如果借条掩盖了赌博事实,伪装成正常借款,债务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款项实为赌资(如录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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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一律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原则上有效。但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合同无效:1.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2. 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3. 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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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前提是双方达成有效的书面仲裁协议。根据《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与诉讼相比:**优点**:1. 一裁终局,效率高;2. 保密性强,不公开审理;3. 可选择专业仲裁员;4. 跨境执行便利(依据《纽约公约》)。**缺点**:1. 需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单方无法启动;2. 仲裁费用通常高于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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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向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主张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因此,您需要查明债务人有哪些遗产(如房产、存款、车辆等)以及法定继承人是谁。您可以向遗产管理人或所有继承人主张债权,要求他们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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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即使没有房产、存款,法院仍可调查其车辆、股权、理财产品、住房公积金、支付宝/微信余额、到期债权等财产。您也应积极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如对方的工作单位(可扣划工资收入)、应收账款、贵重物品所在地等。如果对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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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部分除外。因此,司法保护的上限是“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四倍”。这是一个浮动上限,需以合同成立时的LPR为准计算。对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成立的借贷合同,可参照旧规定,但起诉时新规施行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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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法院强制执行措施主要包括:1. 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等财产;2.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如工资,需保留生活必需费用);3. 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如房屋、车辆);4. 搜查被执行人的住所或财产隐匿地;5. 限制高消费(如乘坐飞机高铁、入住星级酒店等);6.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老赖”黑名单),进行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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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就超过法律保护上限的利息部分主张不予支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部分除外。您需要计算已还和待还的利息总额,将超过合同成立时LPR四倍的部分甄别出来。对于已偿还的超额利息,您可以要求冲抵本金或要求返还(实践中操作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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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这意味着银行有权直接要求您承担全部还款责任。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七百条向债务人(您的朋友)追偿。您需要仔细审查保证合同,确认保证范围、期间等条款。在诉讼中,您可以主张银行应先执行债务人的抵押物(如有),或审查主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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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人死债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因此,债务清偿顺序为:1. 用死者遗产清偿;2. 遗产不足以清偿的,剩余债务消灭,除非继承人自愿偿还;3. 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清偿责任,但需以遗产本身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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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因此,您可以先尝试通过短信、微信或发函等方式进行催告,并保留好催告证据。若催告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通常为一个月左右)仍不还款或失联,您可以凭借条、转账凭证及催告证据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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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有严格的条件和保障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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