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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予支持,但涉及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的除外。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及《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此举旨在平衡双方利益,防止发包人通过擅自使用规避验收义务。发包人应严格履行验收程序,否则将丧失对除地...
合同无效。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法律责任包括:1. **行政责任**:对挂靠双方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降低资质等级甚至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2. **民事责任**:合同无效后,工程验收合格的,可参照合同折价补偿;验收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承包...
应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方法确定。首先,查看施工合同是否约定了变更估价的原则(如参照类似项目单价)。其次,若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和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可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实践中,承包方应注意保存好设计变更通知、签证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对工程造价、质量、修复费用等专门性问题有争议,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向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释明。常见可申请鉴定的情形包括:1. 合同约定为固定总价,但工程范围发生重大变更或出现大量漏项;2. 合同约定按实结算,但双方对工程量或单价无法达成一致;3. 合同无效,需对已完工程进行折价补偿;4. 工程未完...
原则上不成立,但涉及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的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发包人擅自使用视为认可工程质量合格(或自愿承担一般质量风险),丧失以一般质量问...
承包人有权停工,但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否则可能构成违约。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关于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时承包人可以催告的规定。 实务建议程序:1. 首先,应依据合同约定向发包人发出书面催告函,明确欠款金额、支付期限及逾期后果(如停工)。2. 若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通常参照合同约定或28天)仍未支付,承包人可再次发出《停工通知书》,明确停工范围、日期及复工条件。3. 停工期间应做好现场...
承包人可依据合同约定主张“逾期视为认可”。根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若合同无此约定,承包人可发函催告,并保留证据。若仍无果,可委托造价咨询机构审价,或直接提起诉讼或仲裁,同时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确定工程价款。及时行使权利是关键...
承包人应立即停止该部位施工,保护现场,并在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依据《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责任承担需分情况:1. **费用**: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条款第1.10.1条,由此导致费用增加由发包人承担,文物属于国家所有。2. **工期**:应予以顺延...
关于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可能被参照适用,但保修期作为合同条款随合同无效而无效,但承包人仍需承担法定质量保修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的,可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此处的“参照”通常包括计价标准。而工程质量标准涉及公共安全,即使合同无效,承包人也必须确保工程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于保修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了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
在特定情形下可以请求调整。固定总价合同原则上价格风险由承包人承担。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关于情势变更的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建筑材料价格异常、大幅上涨,若超出正常市场...
可以要求调整。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范围通常限于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和内容。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关于情势变更的规定及建设工程领域的交易习惯,如果出现了合同订立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如发包人指令的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漏项、工程范围扩大等),继续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可以请求重新协商或变更合同。承包人应保留好发包人发出的变更指令、签证单、会议纪要等证据,并按照合同...
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报告文物行政部门和发包人。依据《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原则上由发包人承担。因为地下文物属于不可预见的、有经验的承包人也无法合理预见的风险(地下障碍物)。发包人可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承担提供符合施工条件的场地的义务。合同有特别风险分担约定...
可以,但需符合法定或约定情形。固定总价合同并非绝对“一口价”。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关于情势变更的规定及工程实践,调价情形包括:1. **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变更导致工程量实质性增加,超出合同约定风险范围的。2. **工程量清单漏项或偏差**:因发包人提供的清单错误,且承包人在投标时难以预见。3. **法律政策变化**:如主要材料价格异常波动超出商业风险(通常合同会约定调价机制)。 承包...
不成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后果是:1. 视为发包人对工程质量(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认可,或自愿承担质量风险。2. 转移工程毁损、灭失的风险。3.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计算。 但有两个重要例外:1. 承包人应当...
一般不能得到支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此规定旨在防止发包人通过擅自使用规避验收义务,并默认其接受工程现状。但涉及地基和主体结构等关乎建筑安全的根本性质量缺...
一般不能。支付工程款与开具发票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支付工程款是发包人的主要合同义务,而开具发票是承包人的附随义务或从给付义务。两者不具有对等关系,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先开票后付款”作为支付条件。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认为,发包人不能以承包人未履行开具发票这一附随义务,来对抗其支付工程款这一主要义务。发包人正确的做法是支付工程款,同时可另案或另诉要求承包人履行开票义务并赔偿因此造成...
通常只能要求工期顺延,一般不能索赔费用(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因不可抗力(如异常恶劣且不可预见的气候条件)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顺延工期,但停工损失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合理分担,具体分担方式可参照合同约定。承包人需注意:1. 证明该气候条件属于“异常恶劣”且“不可预见”,超出通常气象预测和历史资料范围;2. 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程序(...
发包人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及第六十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通常,招标文件会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能要求赔偿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损失。损失包括中标人为准备履约所支出的合理费用、预期利润损失等。中标人有权要求发包人继续签订合同,或要求其赔偿...
仅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才可能视为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若合同无此类“逾期视为认可”的明确约定(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需双方明确选用),则发包人逾...
承包人有权要求顺延工期,并索赔因此增加的费用和损失。主张权利需遵循以下步骤:1. **合同依据**:首先查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中对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约定(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的相关条款)。2. **及时索赔**:在合同约定的索赔时限内(通常为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或监理人提交书面索赔意向通知和详细索赔报告,附上证据(如会议纪要、联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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